1.11.1測定意義及原理
將革製成鞋,在使用和穿著過程中會不斷地受到彎曲作用,當革粒麵向外彎曲時,則粒麵層受到拉伸作用,肉麵層受到壓縮作用;反之,則粒麵層受到壓縮而肉麵層受到拉伸作用,如拉伸那一麵所受的力達到纖維的強度極限,則革開始斷裂,由於粒麵層的纖維束較網狀層的更為纖細脆弱。因此在重複彎曲之下,粒麵層往往先出現裂痕,另外塗飾薄膜與革身的粘著牢度也會在多次彎曲作用下而減弱。為了檢驗輕革及其塗層的耐折耐彎曲裂麵的性質,國家標準中規定用折裂儀來進行其耐折牢度的測定。
該試驗是將試樣夾在折裂儀的兩個夾子裏,保持其折疊形狀,兩個夾子中的一個是固定的,另一個以規定的角度往複轉動,使試樣隨之而折疊,測定革在這種規定折疊形式下,經過多次折疊,產生各種不同程度損壞時的曲折次數。此方法隻對鞋麵革。
1.11.2試樣製備
(1)幹態試樣用模刀按所示的位置“5”切取大小為70mm×45mm的長方形試樣,並進行空氣調節。
(2)濕態試樣用模刀按所示的位置“5”切取大小為70mm×45mm的長方形試樣,將試樣放入直徑100mm、高25mm的玻璃盤中,加入足夠的蒸餾水,把盤子放入幹燥器中,將幹燥器抽真空並保持真空度在4kPa以下2min,重複抽真空兩次後取出試樣用濾紙吸去多餘水分,立刻進行濕測試。
1.11.3儀器——輕革折裂儀
主要部件為試樣夾。試樣夾分上、下試樣夾,下夾固定不動,上夾折角為22°31′,並往複轉動,轉動次數(100±5)次/min。
1.11.4操作方法
本試驗是在恒溫恒濕室中進行。
(1)將試樣放在上下試樣夾中,其方法如下:
①轉動馬達用調節器將上試樣夾的底邊成水平(即儀器的指針為零)。
②將空氣調節後的試樣沿長邊的方向相對折疊,將在試驗過程中需要觀察的一麵(一般為粒麵)折在裏麵。
③將對折試樣的一端放入儀器的上夾內,並使折線與上夾的凸沿底邊齊平。
④將試樣的另一端把原來折向裏麵的一麵向外翻轉,並將兩角合並垂直插入下夾內,試樣未夾入的部分必須與兩個夾子垂直,所用的力剛好將試樣拉直即可,不必施加更大的力。
(2)試樣夾好後,再檢查一次,夾樣是否符合要求,然後開動折裂儀,計數器到達規定次數時,關閉馬達。
(3)用六倍放大鏡觀察受折部分的變化是否有變色、起毛、裂紋、起殼、掉漿、破裂等情況。
(4)可以通過耐折時間計算折裂次數。
折裂次數P=Dt
式中:D——儀器每分鍾折疊次數(次/min);
t——試樣被折時間(min)。
1.11.5注意事項
(1)如發現試樣有損壞,可取下進行檢驗,然後再放回去進行曲折,試樣重新夾入時,所夾的位置,應盡可能與原來一致,很多試樣留有夾痕,有助於使試樣夾在原處,很多試樣在折疊過程中有所伸長,這樣的試樣取下後再夾上去時不必拉直。
(2)如果需要停機時間相當長(如過夜)。這時試樣可以留在夾子內。但應轉動夾子,使試樣不處於完全被拉直的狀態中。
(3)檢查試樣塗層時,必須有良好的光源和六倍放大鏡。
(4)塗飾劑可能產生下列(或其他)情況。
①塗層改變顏色(變灰色),但未損壞。
②塗飾劑出現裂紋,表麵有大小裂縫。
③塗飾層對革失去粘著性,在折疊處或多或少地產生顏色變化。
④塗飾層與塗飾層間失去粘著力,並或多或少地發生顏色變化。
⑤塗飾劑變成粉末,或薄片脫落,或發生顏色變化。
(5)革本身可能產生下述損壞情況(或其他情況):
①產生粗的粒紋(稱為管皺)。
②粒麵上失去壓的花紋。
③粒麵層起裂紋。
④纖維變成粉屑(常是肉麵或網狀層多於粒麵層),這樣的革可使人有空鬆“感覺”,即使在表麵產生少量粉末也是這樣。
(6)纖維繼續被破壞,最後革完全破裂,這些情況都必須記錄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