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試樣浸水如果皮革表麵是疏水的,僅將皮革浸泡在水中,吸水和潤濕作用緩慢。本試驗采取減壓浸水,是為了在真空下革中的空氣被水排出而使水進入革中,達到浸透革試樣的目的,再者,因為有些加油較多的革不易被水浸透,而利用減壓機械作用把革樣浸透。
(4)攪拌器的性能攪拌器在使用前應鑒定,檢查方法如下:
在儀器上裝一條試樣,並掛上兩個已相互校正過的溫度計。水銀球的中心應靠近試樣,並分別與試樣的上下端在同一個水平上,加入(350±10)mL水後加熱,每隔3min記錄兩個溫度計的溫度,並計算出每次記錄中試樣上下端之間的溫差,如果計算出來的數據中,沒有一個超過1℃的,這個攪拌器就符合要求。
(5)溫度計的精確度作為測定用的溫度計,用標準溫度計進行校準時,在50~105℃的範圍內的任何一點,誤差不超過0.5℃。
1.15.3簡易測定方法
1.15.3.1試樣製備
按所規定的部位“8”用模刀沿縱向切取試樣。試樣尺寸70mm×10mm。
1.15.3.2儀器
簡易收縮溫度測定儀,可以自製。
1.15.3.3操作方法
試樣在(20±2)℃下充分浸水(1~2h),使革樣變軟,再平直夾持在夾具上,連同溫度計一起浸沒在盛蒸餾水(或自來水)的燒杯中,然後加熱使水溫逐漸上升,升溫速度為2℃/min,不斷輕輕攪動水,令其保持緩慢而均勻的流動,直到革樣開始收縮時,指針發生大幅度偏轉,立即記下此時溶液的溫度即為收縮溫度。
注:①皮革在收縮前有膨脹過程。膨脹程度大小不一,但膨脹會使指針向相反的方向偏轉,應將其撥回到零點,繼續升溫。
②測定植物鞣革用水作為溶劑,測定麵革可用甘油(沸點290℃)代替。因為麵革的收縮溫度比較高,有的超過100℃。
1.15.4影響收縮溫度的因素
1.15.4.1革的內部因素
(1)水分含量的影響同一種革,其水分含量不同,耐濕熱性就不同,在一定限度內降低革中水分含量可以使收縮溫度提高,但革中水分增加到30%時,收縮溫度幾乎不起變化。
試驗證明,預先幹燥到水分為7%~8%的軟革可以經受加熱到170℃而不收縮。但水分增加到30%時(以絕幹計為42%),收縮溫度幾乎不起變化。此現象可以認為是由於膠原蛋白質的極性基已全部水合,即使再增加水分,對收縮溫度也無作用,所以試樣要充分浸水,使其含水量超過30%,消除水分含量不同所帶來的誤差。
(2)鞣製方法的影響鞣製使膠原(生皮)的收縮溫度提高(革),不同的鞣製方法,效果也不同,如未經鞣製的生皮收縮溫度為59~68℃,植鞣底革收縮溫度可提高到70~82℃;鉻鞣革可增加到100~130℃。所以可以通過收縮溫度的高低研究不同鞣劑的鞣製機理。
(3)鞣製程度的影響對於鉻鞣革來說,提高鉻鹽的濃度,可以提高革的收縮溫度,且收縮溫度幾乎與其含鉻量成直線關係,因此我們說收縮溫度的測定,可以一定程度地代替含鉻量的測定。
植鞣革也是同樣,結合鞣質增多,收縮溫度也提高。反過來收縮溫度的高低可以判斷鞣製程度。
(4)革的pH的影響革含遊離酸時,濕熱對革的破壞作用特別明顯,收縮溫度顯著降低,這樣的革放置時間長了,由於酸對皮纖維的腐蝕作用,也使收縮溫度降低。所以革的pH不能太低。
1.15.4.2測定條件的影響
(1)升溫速度的影響升溫速度對測定數據影響很大。如果升溫太快,測定結果偏高,例如膠原纖維以2.5℃/min升溫時,測收縮溫度為64.5℃,而以4℃/min升溫時測收縮溫度為67.5℃,所以升溫要慢且均勻,但過於慢也不好,因為升溫太慢可能導致鞣質與膠原間發生配位分布的變化,在含有不穩定絡合物時重新起鞣製作用,使測定值偏高。因此在測定收縮溫度時必須嚴格控製升溫速度,一般以2℃/min為宜。
(2)試樣的大小和夾持情況對測定值有直接關係試樣越大,膠原纖維束之間的三度空間編織對熱平衡的阻礙越大,膠原纖維的漸近收縮過程越長,所以收縮溫度也越高,因此取樣要按照統一規格。
夾持試樣時,纖維方向與夾持方向一致,則收縮溫度最高,若夾持過緊,是在固定狀態下收縮,膠原產生了內力,這與自然收縮的情況有差別,而影響了測定結果。
(3)儀器的靈敏度要求帶動指針的軸摩擦力最小,溫度計要靈敏,升溫裝置適當,嚴格控製升溫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