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8 硫化橡膠撕裂強度的測定(1 / 2)

3.8.1定義

撕裂強度依賴於試樣形狀、拉伸速度、試驗溫度和硫化橡膠的壓延效應。本方法用三種試樣測定硫化橡膠撕裂強度,即褲形試樣、直角形試樣(割口或不割口)、新月形試樣。

3.8.1.1褲形撕裂強度

用平行於割口平麵的外力作用於規定的褲形試樣上,將試樣撕裂所需的力除以試樣厚度,計算得到的中位數。

3.8.1.2無割口直角撕裂強度

用與試樣長度方向一致的外力作用於規定的直角試樣,將試樣撕斷所需的最大力除以試樣的厚度。

3.8.1.3割口直角或新月形撕裂強度

垂直於割口平麵的外力作用於規定的直角或新月形試樣,拉伸試樣撕斷割口所需的最大力除以試樣的厚度。

3.8.2試驗原理

用拉力試驗機,對有割口或無割口的試樣在規定的速度下進行拉伸,直至試樣撕斷。將測定的力值按規定的計算方法求出撕裂強度。

不同類型的試樣測定的試驗結果無可比性。

3.8.3裝置

3.8.3.1裁刀

(1)褲形試樣所用的裁刀。

(2)直角形試樣所用的裁刀。

(3)新月形試樣所用的裁刀。

裁刀的刃口必須鋒利,不得呈鋸齒狀。

3.8.3.2割口器

(1)褲形試樣切割深度為(40±5)mm,割口的最後1mm必須用鋒利的刀片切割。

(2)對需要割口的直角形或新月形試樣的割口器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割口器應有一個固定試樣的夾具,使割口限製在一定區域內。

用於割口的鋒利刀片,需夾持在垂直於試樣的主軸平麵上。刀片夾具架不允許有橫向位移,並應和導向裝置吻合,以使可移動的刀片在橫向切割試樣時,保持與試樣平麵垂直。反之,刀片固定,也可使試樣移動,但不論哪種方法都必須有精確調整割口深度的裝置,使試樣割口深度符合要求。

試樣割口深度調整方法是:用水或中性肥皂水潤濕刀片,先切割1個或2個試樣,然後用顯微鏡或10倍以上的讀數放大鏡檢查割口的深度。若割口深度達到要求,則可使用割口裝置進行試樣割口,反之則應繼續調整,直到符合要求為止。此外,每次更換刀片後均需檢查或調整試樣割口裝置,使之符合試樣割口深度要求。

用於檢查割口深度的顯微鏡等工具應有0.025mm的精度或更高的精度。

3.8.3.3試驗機

試驗機應符合國家標準的規定,其測力精度應達到國家標準B級。

褲形試樣的拉伸速度為(100±10)mm/min。

直角形和新月形試樣的拉伸速度為(500±50)mm/min。

褲形試樣試驗時,應采用自動繪圖裝置記錄其作用力。

注:由於摩擦和慣性的影響,慣性(擺錘式)試驗機容易得到彼此不同的結果。非慣性(例如電子或光學傳感器)試驗機所得到的結果則沒有這些影響。因此,應優先選用非慣性的試驗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