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3.4夾持器
試驗機應備有隨張力的增加而自動夾緊試樣並對其施加均勻的壓力,從而當試驗直角形及新月形試樣時可在軸向對準拉伸方向被夾入夾持器一定深度,以保證在平行的位置上充分均勻的夾緊。褲形試樣按照的規定夾入夾持器一定深度。
3.8.4試樣
(1)試樣應從厚度為(2.0±0.2)mm的模壓試片上裁取。
硫化與試驗的時間間隔,應按相關標準的規定執行。
(2)裁切試樣時,撕裂割口的方向應與壓延方向一致。如有要求,可在相互垂直的兩個方向上裁取試樣。
(3)試樣的割口深度應符合如下要求:
褲形試樣,割口在試樣寬度中心線上,其深度為(40±5)mm。
要求割口的直角形試樣,割口在試樣內角頂點,深度為(1.0±0.2)mm。
新月形試樣,割口在試樣凹邊中心處,深度為(1.0±0.2)mm。
老化試驗時,割口必須在老化後進行。
試樣割口時,隻能切割一次,不能重複切割。
(4)試樣量數每個樣品不少於5個。如有要求,按上述(2)規定,每一方向不少於5個。
(5)試驗溫度試驗應在(23±2)℃或(27±2)℃標準溫度下進行。
當需要采用其他溫度時,應從規定的溫度中選擇。
用於比較的試驗應盡可能在相同的條件下進行。
3.8.5試驗步驟
(1)測量試驗撕裂區域的厚度不得少於3個點,取中位數。厚度值不得偏離索取中位數的2%。如果多組試驗進行比較,每一組試樣厚度中位數必須在各組試樣厚度中位數的7.5%範圍內。
(2)當進行直角形或新月形試樣試驗時,將試驗延軸向對準拉延分別加入上下夾持器一定深度,以保證在平行的位置上充分均勻的加緊。褲形試樣一邊夾在上夾具,一邊夾在下夾具,夾入夾持器一定深度。
(3)將試樣置於拉力試驗機的夾持器上,按規定的速度對試樣進行拉伸,直至試樣撕斷。直角形、新月形試樣記錄其最大力值。褲形試樣用自動繪圖裝置記錄撕裂過程中所有力值。
3.8.6試驗結果的表示
撕裂強度按下式計算:
P=F/d
式中:P——撕裂強度(N/mm);
F——試樣撕裂時所需要的力(當采用褲形試樣時,應按照GB/T12833—2006中的有關規定計算力值F,取其中位數;當采用直角形和新月形試樣時,取力值F的最大值,N);
d——試樣的厚度(mm)。
試驗結果以每個方向試樣的中位數和標準偏差表示,數值準確到整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