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1定義
(1)透水時間水從鞋外剛透進鞋內所需的時間。
(2)透水麵積水透入鞋內一定時間在內底和鞋裏所能見到的濕潤麵積。
5.6.2原理
將成鞋裝在成鞋動態防水性能試驗機上,試驗機的水箱中放入一定深度的水與鞋接觸,試驗機以一定角度和頻率推動鞋的前掌彎曲模擬行走狀態進行試驗,測定水從鞋外透進鞋內所需的透水時間和彎曲次數,或測定在規定的時間或彎曲次數時鞋內的透水麵積。本方法適用於檢測各種類型成品靴鞋的動態防水性能。
5.6.3試驗裝置
5.6.3.1成鞋動態防水性能試驗機
(1)試驗機活動板用以推動鞋的前掌彎曲模擬行走,擺動頻率為60+5次/min,最大彎曲角度為45°。
(2)試驗機水箱存水深度大於60mm。
(3)試驗機計數裝置用以顯示彎曲次數。
(4)試驗機透水信號裝置用以測量鞋內是否透水,可以發出透水信號或自動停機,探頭與試樣接觸長度不小於3cm。
5.6.3.2模擬腳
(1)模擬腳應能配合試驗機推動鞋的前掌進行模擬行走試驗。
(2)模擬腳應能穿入不小於230號的鞋內並將鞋固定在試驗機的平台上。
5.6.4試驗環境
試驗環境溫度為(23±2)℃。
5.6.5試樣
(1)試樣應是製成48h後的成品鞋。鞋號應不小於230號。
(2)試樣應無明顯缺陷。
(3)每組試樣不少於兩雙鞋。
(4)試樣在溫度(23±2)℃的條件進行調節4h後進行試驗。
5.6.6試驗步驟
(1)調節活動板的彎曲角度為(45±1)°,特殊情況也可根據試驗要求調節活動板的角度。
(2)將透水信號裝置探頭用膠帶固定在試樣屈撓部位鞋內底與鞋幫結合部位,探頭應與試樣接觸良好。
(3)將模擬腳穿入試樣內並安裝在試驗機的平台上。
(4)在水箱內放入溫度(23±2)℃的水,水位應達到鞋底與鞋幫結合處和鞋幫與鞋舌縫合點之間距離的1/2,也可根據需要另行規定。
(5)放水達到規定水位後開始計時,將計數器調零,啟動試驗機進行試驗。
(6)試驗方法A試驗進行至透水信號裝置發出透水指示,停機,記錄透水試樣的彎曲次數或透水時間。
(7)試驗方法B
①試驗進行至規定彎曲次數或時間,停機,目測或用透水方格紙測試每隻鞋的透水麵積。
②如果未到規定彎曲次數或時間透水信號裝置發出透水指示,應及時記錄透水試樣的彎曲次數或透水時間,並將連接該試樣的透水信號探頭取下,繼續進行試驗至規定彎曲次數或時間。
③彎曲次數可按產品標準要求或特定試驗要求確定。
5.6.7試驗結果
(1)試驗分別按透水時的彎曲次數、透水時間、透水麵積的和表示。
(2)透水麵積按以下規定表示
①不透水:試驗中鞋不透水,透水信號裝置未發出透水指示。
②一般透水:鞋內透水麵積累計不大於3cm2
③嚴重透水:鞋內透水麵積累計大於3cm2。
5.6.8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試驗方法。
(2)試樣編號、名稱、規格、幫底材料、生產廠、商標(標識)。
(3)試驗環境條件。
(4)水深(平台至水位之間的距離)。
(5)每隻鞋的試驗結果。
(6)試驗人員及日期。
(7)與本試驗方法不同之處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