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說裏,時間的概念不僅僅是一個起始和終了的過程,還包括對時間長度的探討,究竟一個敘事在多長的時間才適宜?有學者指出,優秀的小說都有清醒的時間覺悟,所要敘述的故事都盡可能在緊湊的時間內去完成。對於戲劇的時間適度,亞裏士多德曾說:“長度的限製一方麵是由觀劇的時間決定的;另一方麵是由戲劇的性質決定的。”而電影的觀劇時間一般控製在90分鍾。因此,戲劇的劇情時間通常遵從歐洲古典悲劇關於時長的一條美學原則:劇情的時間跨度不許超過一晝夜。而電影中銀幕故事的時間通常被控製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去完成。基於這樣的經驗,小說敘事的時間盡可能要加以控製,那些描述人一生的成長小說,縱跨幾十年的命運小說將成為曆史陳跡。作為長篇小說,12萬—15萬字的篇幅似乎越來越受歡迎。而為了節省敘述時間,過去的介紹式敘述已被展現式敘述取代。這就是說,原本靠作者出麵交代故事緣起與結果等信息的功能將由小說中的人物自己去展現。作者已讓位於人物。而由作者承擔的小說開頭與結尾往往被“斬”成為無首尾小說,“全部都是中段,就像一隻烏龜。”這是高爾斯華綏評論契訶夫的話。契訶夫也主張將自己的短篇小說刪去開頭和結尾。而卡夫卡的長篇小說則大多沒有結尾。
時間在小說敘事中的另一作用是以一種“秩序”的形態顯示其對敘事的意義。這就是說,小說敘事裏的時間是以“一定秩序”的形式出現的。這個“秩序”語境下的時間與“跨度”語境下指涉的時間是不一樣的,前者稱之為“敘事時間”,後者則為“素材時間”。在時序背景下,秩序有“轉折”、“展開”、“壓縮”、“延長”、“停頓”等等。
小說敘事的另一個現象是“錯時”,它主要表明一種時間順序的偏離。在小說敘事中,錯時經常呈現出兩個方向:或位於過去,或位於未來。對於過去方向,我們用的是追述的形態。斯蒂芬·歐文就說:“每一個時代都念念不忘在它以前的、已經過去的時代,也渴望它的後代能夠記住它,給它以公正的評價。這是文化史上一種常見的現象。”因此,小說往往呈現出一種回憶的形態。而位於未來方向的描述就是“預述”,它主要限於對小說結局的一種暗示。
與時間元素在小說背景裏的五彩繽紛一樣,在非虛構文本裏,地點這個元素往往很單純,很簡單,很直白。但在小說敘事裏,地點就衍化為“環境”、“空間”這些指稱,於是一切就不再簡單。關於“環境”,我們之前已經有過表述。就“空間”而言,就有了空間與時間的關聯,“時空”合二為一成了一個新的美學概念。時空關係有時會保持著一種同步的和諧,有時又呈現出非同步的關係。在同步關係中,時間往往起著決定作用,它不但維係著時間的穩定,還賦予空間轉換的合理性。在非同步的時空關係中,時空的攜手並進被人為擱置並割裂。空間不再被時間擺布,而是單獨去完成任務。卡爾維諾的《寒冬夜行人》就是這樣,隻有空間一次次轉換,卻少有時間的提示。卡爾維諾借小說人物之口解釋他的“時空觀”:“最理想的情形是,小說一開始就給予我這樣一種感覺:我獨自一人占據著整個空間,周圍沒有任何東西,包括電話機在內,仿佛這個空間隻能容下我一人,被隔絕在我內心的時間觀念中。”
在現代社會裏,對時間持之以恒的關注為的是空間的擴展,因此,時間是被利用的,而不是目的。在人們心目中,時間被空間所擠壓所排斥。因此,在現代小說中,失去時間製約的敘事就擺脫了傳統故事情節的邏輯性,轉而追求故事情節的隨意性,其隨意性就是通過空間轉換的隨意而顯示的。既然空間轉換沒有明確的邏輯性,因而故事情節的發展結局也是模糊和不明確的。
小說敘事中的空間一是靠作者的設置,二是靠小說中的人物感知,三是靠讀者感知。每個曆史階段對空間的構建和運用都不盡相同。另外,對空間在小說敘事中的作用,有時它隻是一個行動的地點,它隻服從結構的要求;而另一方麵,空間會被描述,會被“主題化”。由於小說敘事通常是在空間內進行,於是就有“結構空間”和“主題化”空間這樣的說法。在“結構空間”的範文內,空間可以“靜態”如話劇裏的場景那樣起作用,小說故事可以處理成幾幕幾段,敘事就在這些規定性的場景裏進行。而“主題化”空間的定義則是:“自身也成為描述的對象本身”。這就是說,空間會從靜態轉為動態,“行為的地點”將成為“行動著的地點”。“這種情況下的地點不僅僅是人物活動和情節展開背景性的因素,地點本身就是人物活動和展開的一部分!空間就是主體的組成部分,所以空間也就是主題的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