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明威雖然沒有看過屠格涅夫的那篇小說,但他作為簡約的文字大師,他當然會和大名鼎鼎的屠格涅夫“英雄所見略同”。
於是他把“之間”給了兒子,又把“突然”還給了屠格涅夫。
並不是海明威一個人對煩瑣語言極度敏感。
海明威初涉文學圈子的時候,是亨利·詹姆斯式的長句影響英語文學的年代。詹姆斯的代表作《貴婦人的畫像》,充斥了長句子和多重修飾。“你不憋足一大口氣是讀不完一句句子的,好比一長列貨車,站在它麵前望不到盡頭。”(《美國現代小說家論》第101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海明威最激讚的作家馬克·吐溫率先向詹姆斯式的語體提出挑戰,他主張用平易、簡潔的英語來書寫,用極少的字和短句寫,這才是現代的寫法,也是最好的寫法。他排斥浮華花哨,拒斥贅言冗長。他說,你一想起一個形容詞就消滅它。不,我不是說形容詞一個也不用,而是說大多數不要用,這樣留下來的就有分量了。形容詞擠在一塊,文章沒力,離遠一點就有力。一個人一旦養成好用形容詞的習慣,或者寫得冗長、花哨,就好比染上其他惡習一樣,很難改掉。
法國大文學家伏爾泰也說:“形容詞是名詞的敵人。”
海明威的語言革命既不是孤立的,也不是偶然的。但卻是集大成者,也是最成功者。海明威除了受馬克·吐溫等作家影響外,還受他的職業影響。他是記者出身,並且多次派往歐洲,文稿一般以電報的形式發回國內。因此他極少用修飾語和形容詞,簡短、簡明、簡潔、簡約成了他行文的習慣,他由此創造了電報體小說風格。繼語言革命後,海明威又創造了著名的“冰山文體”。這是他在一部鬥牛專著《午後之死》中提出的。所謂的“冰山理論”是把寫作比作海上漂浮的冰山,用文字表達出來的東西隻是海麵上的八分之一,而八分之七是在海平麵以下。海麵下的部分就是作家沒有寫的部分,是省略掉的部分。但這一部分雖然省略掉了,但讀者仍然可以感覺到它的存在,好像作家已經寫出來似的。冰山文體最主要的特征就是簡約。在語言上表現為以少勝多,刪繁就簡,刪掉一切可有可無的東西,包括所有的解釋、探討、議論;砍掉花花綠綠的比喻和形容詞,以誰也不曾有的勇氣“把英語中附著於文學的亂毛剪了個幹淨”。
海明威的冰山文體在他的短篇裏表現得最為充分。以後我們會在經典作品賞析時與它們相遇。
在海明威之後,又有美國作家雷蒙德·卡佛等所推崇的極簡主義,把簡約的主張發展到了極致。
下麵談談生動。何謂“生動”,我個人的理解:生生不息,具有生命氣息者為生;新鮮活潑,光彩照人者為動。要做到生動首先語言要有立體感。郭沫若說:“語言除掉意義之外,應該追求它的色彩,聲調,感觸。同義的語言或字麵有明暗、硬軟、響亮與沉抑的區別。要在適當的地方用有適當感觸的字。”這就是說,你的文章首先要給人以看得見、摸得著、聽有聲的物質感,這就是我們所說的立體感。第二要有聲調美。文章的語句中,靈活地運用平仄格式,在上下兩句自然而然地交替出現,就可以利用聲調的高低、升降、長短的變化,形成抑揚頓挫的音律美,使語言本身呈現出優美的感覺。老舍曾談到語言的聲調美時這樣說:
在漢語中,字分平仄,調動平仄,在我們的詩詞形式發展上起過不小的作用。我們今天即用散文寫戲,自然就容易忽略了這一端,隻顧寫話,而忘了聲調美。其實,即使是散文,平仄的排列也還該考究。“張三李四”好聽,“張三王八”就不好聽。前者是二平二仄,有起有落,後者是四個字(按京音讀)皆平,缺乏揚抑,四個字尚且如此,那麼連說幾句就更該好好安排一下了。“張三去了,李四也去了,老王也去了,會開成了。”這樣一順邊的句子大概不如:“張三、李四、老王都去參加,會開成了。”簡單好聽。前邊有一順邊的四個“了”,後者“加”是平聲,“了”是仄聲,揚抑有致。……“如今天你去,明天他來。”或“你叫他來,不如自己去”。“來”與“去”在尾句平仄互相呼應,相當好聽。
……在通俗韻文裏,分上下句。我們的對話雖用散文,也可以運用此法。上下句的句尾若能平仄相應,上句的末字就能把下句“叫”出來,使人聽著舒服、自然、生動。
(老舍:《對話淺論》《出口成章》作家出版社
1964年版第55頁、56頁、58頁)
實際上,文章寫得好壞,有無感染力,一個重要的檢驗方法就是把它大聲“讀”出來。我總結為“字怕上牆,文怕出腔”。意思是說寫書法者字必須掛到牆上才能看出優劣,寫文章者必須讀書聲來才能判斷好壞。古人讀書很少有不出唇的,特別是兒時讀書,之乎者也,聲音鏗鏘,加上搖頭晃腦,所讀的又都是聖書經典,咿咿呀呀,抑揚頓挫,令人陶醉。古代的經典文章,多是從萬口之中淘洗出來,可謂精粹之極。即使現在,仍有不少作家懂得這個奧妙,比如你讀張承誌的作品,特別是他的一些散文,就是一種韻律之美的享受。音律之美,忘卻者居多,而且是每況愈下。葉聖陶先生曾說:“令人為文,大多說出算數,完篇以後,憚於諷誦一二遍,聲音之美,初不存想,故無聲調節奏之可言。”現在葉老先生所說的“憚於諷誦一二遍”的現象已經是大大的優點了,許多作家完稿就是完了,絕不會再去諷誦的。像這樣的文章,成色自然就差了許多。
第三要有整飭美。語言太原始,像叢生的野草一樣,恐怕也不美觀。因為我們搞的是語言藝術。所謂整飭,一是要整理,要清理,要管理。二是要修補,要修飾,要描眉勾眼搽脂抹粉。特別是書麵語,更應該體現整飭過、美容過的一種美。它的基本手段是運用比喻、隱喻、借代、比擬、慕狀、雙關、誇張、疊字、重複、俚語、俗諺等“化妝品”,把它捯飭一番,再盛裝出場。
以比喻為例。所謂比喻,就是打比方,用具體的、淺顯的、熟知的事物去說明或描寫抽象、深奧、生疏的事物的一種修辭方法。比喻可分為明喻、暗喻、借喻。明喻的前麵或後麵,用“好像”,“仿佛”,“猶如”,“如同”,“似的”,“一樣”等詞語,以確定比喻和喻體的關係。比如:“更有那一株半株的丹楓夾在裏麵,仿佛宋人趙千裏的一幅大畫,做了一架數十裏長的屏風。”(《老殘遊記》)還有:此後回到中國來,我看見那些閑看槍斃犯人的人們,他們也何曾不酒醉似的喝彩……(魯迅:《藤野先生》)。由此我們可以這樣說,比喻實際上還是一種思維,在某種意義上說也是人類把握世界的一種方式,是人與萬物之間深層聯係的一種反映。誇張一點說,比喻甚至是文學的某種本質。假如這個世界上沒有了比喻,人類的語言就會很枯燥,話語也就隻有表層意義,單薄而又貧瘠,它會直接影響人的聯想力,進而影響創造力。
但是,有人不這麼看。
我們上邊說過,似乎馬克·吐溫和海明威就不這麼看。除他們之外,公開反對比喻的還有法國著名作家羅伯·格裏耶。
他說:“事實上,比喻從來不是什麼單純的修辭問題。說時間“反複無常”,說山嶺“威嚴”,說森林有“心髒”,說烈日是“無情的”,說村莊“臥在”山間等等,在某種程度上都是提供關於物體本身的知識,關於它們的形狀、度量、位置等方麵的知識。然而所選用的比喻性詞彙,不論它是多麼單純,總比僅僅提供純粹物理條件方麵的知識有更多的意義,而附加的一切又不能僅僅歸在文學的賬下。不管作者有意還是無意,山的高度便獲得了一種道德價值,而太陽的酷熱也成為了一種意誌的結果。這些人化了的比喻在整個當代文學中反複出現得太多太普遍了,不能不說表現了整個一種形而上學的體係。”
(羅伯·格裏耶:《自然·人道主義·悲劇》
《現代西方文論選》第32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