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萍,對不起啊,事情很倉促我也沒來的及和你說,你先幫幫我的忙好不好,我保證,一定詳細的一字不差的把這個過程講給你聽。”

“切,要結婚的女人果然是不一樣了,有了老公忘了朋友,最鄙視你們這種人了。”

“萍萍,你要是不同意,我現在立馬和吳兆豐分手讓您老消消氣你看成嗎?”

“拉倒吧,你也就嘴上說說,我才不幹那缺德的事兒呢,到時候你還不得怪死我,這種棒打鴛鴦的事情還是少做為妙,不然我到時候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哪有那麼誇張,別瞎說了。你要死,那你們家胡傑還不瘋了,你還是老老實實的呆著吧。”

“他真瘋了就好了,我現在立馬把他送精神病院去我就耳根清淨了。”

“你別身在福中不知福昂,胡傑要是不管著你,你那尾巴還不知道要翹到哪去呢!”

“行了行了,別說他了,先說說你吧,你看都需要我幫你什麼盡管說,一輩子就這麼一次,可得隆重點,不過你家吳兆豐肯定也不會委屈著你,隻差沒把你當老佛爺供著了。”

結婚的日子定在農曆的十八,婚紗照取出來沒多久我就和吳兆豐去領了結婚證。領證的那天人並不多,畢竟是個不太討喜的季節,蓋戳的大媽一本正經的把兩個紅色的小本本交給我們,好像上邊燙了金子似的。走出民政局,我很惋惜的歎了口氣:“哎,於是從現在開始我就要步入傳說中愛情的墳墓了嗎?”“原來你也認為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我倒是對這個墳墓很受用吳太太。”突如其來的稱呼一時還有些不適應。“誰是吳太太啊?我們還沒舉行儀式的,是不是吳太太還有待考證。”他把我擁到懷裏:“總之在法律上我們已經是合法的夫妻了,否認無效的吳太太。”我得承認我有一點點婚前的恐懼症,可能是焦慮與興奮的結合也說不定,前麵那麼長的路,至少不再是我一個人在走。

但是生活有時候比電視劇的劇情還要狗血許多,所以如果結婚前沒有發生點什麼實在是對不起這麼幸福平靜的場景。我記得那天我和兆豐在他的屋子裏收拾物品準備搬往新家,聽見敲門聲我去開門,開門後出現在我麵前的是一個不認識的女子,頭發燙成大大的卷,一身紫紅色的套裝,外麵搭了件狐狸毛的披肩,踩一雙至少八厘米的高跟靴,眉眼間妖嬈的風情盡顯無疑。沒等我開口,她已經先發製人:“你是誰?為什麼會在兆豐的屋子裏?你是鍾點工嗎?”口氣中不無諷刺,一派她是這家女主人的架勢。我有種怒火中燒的感覺:“這位小姐,請問您是哪位?有什麼事嗎?”她自顧自的走進屋子,把我推在一邊:“這房子也沒見的比之前幹淨多少,兆豐,兆豐,你在嗎?”兆豐從書房走出來,看到她倒是一愣:“雪嫣,你怎麼回來了?”“怎麼,我不能回來嗎,還是你不歡迎我?”她走到兆豐麵前,用手理了理他的襯衣領子:“你看你,我不在旁邊,你總是學不會照顧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