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的活基本是沈三一個人唱主角了。我在樓下幫他搭把手,把車裝上。丈夫和他一起往新家鼓搗。後來,丈夫幹脆不押車了,一個人等在那頭。任憑沈三一個人在兩點之間往返。問題就出在我和丈夫麻痹大意的時候。待搬完家,要給沈三付錢的時候。我跟丈夫要那八十塊零錢,丈夫說在寫字台的抽屜裏。我打開抽屜,那八十塊錢不翼而飛了。
寫字台就在我們眼皮底下,除了沈三有單獨跟它在一起的機會外,誰能見到那八十塊錢呢。要怪就怪丈夫和我的粗心,明知道這夥民工哪來的都有,什麼背景的都有,還是放鬆了警惕。丈夫的臉色開始不好看了。沈三當然知道了我們丟錢的事,紅著臉說:不是我,不是我。丈夫對他先前的好感一掃而光,頂他一句:我們也沒說是你拿去了,你心虛什麼?一會兒派出所的民警來了,一查就知道了。
我們本打算嚇唬嚇唬這個叫沈三的民工,他就會把錢乖乖地交出來了。這樣的話,我們也不會難為他,工錢還是會照付的。可這個沈三,竟拿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來,認真地等我和丈夫去報警。我和丈夫權衡半天,還是沒有給派出所打電話。派出所來了又有什麼辦法,看沈三那胸有成竹的樣子,肯定是把錢轉移了。不過,給沈三付工錢,我和丈夫還是心有不甘的。這叫什麼事啊?別的民工要價一百二,他八十就幹,敢情是另外又偷去八十,裏外一返,這可就是一百六了。怪不得老人們常講撿小便宜吃大虧呢,這個民工真是不簡單,蔫巴蘿卜辣子心,這話一點不假。
丈夫那天晚上徹夜未眠。吃完早飯就急急出去了,好半天回來,臉色很得意。問他幹什麼去了。丈夫笑了,說去找沈三嘮嗑去了。我說咱都把工錢給人家了,認倒黴算了。丈夫說,那哪行,咱還是知識分子呢,就讓民工給逗了?就像啞巴讓驢給日了,有苦也說不出?我說,你這話可不像知識分子說的,缺乏精神文明。丈夫說,我這不是讓民工給氣的嗎?我這叫以牙還牙。我說再還牙也要不回來錢了,還是拉倒吧。丈夫不聽,每天吃完早飯就去街道拐角找沈三“嘮嗑”。
丈夫嘮的嗑,始終沒有離開過那八十塊錢。丈夫不愧是報社的資深記者,把那八十塊錢的嗑嘮得深入淺出,婦孺皆知。丈夫這樣做的用意很明顯,收到的效果也很有成效。沈三接連四五天打白眼了。打白眼就是沒有活幹。這回,是沈三沒有辦法了,丈夫不急不惱,繼續擴大宣傳範圍。沈三終於繳械投降了。
畢竟,在這裏還是城市人的一畝三分地。
那天早上,丈夫還沒有出去宣傳。就聽有人敲門。打開門一看,是民工沈三。我驚奇地望著他。沈三臉憋得通紅,好半天才說,錢是他拿的,今天來還錢來了。說完,放下八十塊錢就走了。丈夫得意揚揚,滿麵春風的樣子。我要收起錢來,丈夫搶過去,說不能就這樣助長了鄉下人的囂張氣焰。我以為丈夫要報警,沒有想到,他拿著沈三交回來的八十塊錢去了市場。丈夫去向市場的人證明了他的清白,他大聲說著他是報社的記者,這是沈三還給他偷去的錢。丈夫說:我要不把錢讓大家夥看看,還以為我故意誣賴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