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5章 會花錢,才能遠離“新貧族”(1 / 2)

賺錢就是為了花,但是,如果做個毫不懂理財的“新貧族”和“月光族”,那麼即使月收入過萬,那也隻是一個不名一文的“窮光蛋”。

在一般人的意識裏,理財是從存錢開始的,這也是現在最普遍的資金積累方式。然而,對於不會理財的人來說,即便是有了原始積累,他們也不懂得如何利用。

賺錢就是為了花,如果把錢堆在倉庫裏,那即使家財萬貫,也不過是一堆廢紙。但是,如果做個不懂理財的“新貧族”和“月光族”,那麼即使月收入過萬,那也隻是一個不名一文的“窮光蛋”。

在現代都市,越來越多地出現了這樣一群人:他們大多數獨立,其中又以單身女性居多;他們掙得不少,花得更多;他們無存款,無自己的事業,還經常借錢;他們高薪,卻打起貧窮的旗號(因為他們的錢總是不夠花和總也花不夠);他們的收入都花費在服飾、化妝、下館子、泡吧、旅遊等玩樂項目上;他們是“精致文化”的擁護者;他們的口號是:心無雜念地享受當下生活。一句話,花錢對於他們來說,帶來的是“快樂的感覺”,這群人被稱為白領“新貧族”或“月光族”。

從曆史學的立場分析,“新貧族”在 20 世紀 70 年代就已經在歐美等發達國家產生,他們典型的生存方式,就是所謂“拚命地幹,拚命的玩”。“新貧族”帶有一種飄忽不定的“閃客”風格,聲東擊西,口是心非,忽冷忽熱,是他們的消費表象。沒有規律,缺乏理性,令人看不懂,琢磨不透,弄不明白。

如果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新貧族”已經形成屬於自我的特征:率性自由的生命追求,不受任何人任何形式羈絆的生活原則,信奉快樂就好的人生哲學,常常抱著對人生的終極意義的思考是非常可笑的、而且太累的觀點,堅持認為人生是由沒勁、無聊、不可知、無規律、莫名其妙和不可改變構成的,所以用不著當真,通常都有一種玩味人生的心態。

美國學者將消費者分為:以原則為導向、以現狀為導向和以行為為導向三種,“新貧族”是以“行為為導向”的天然倡導者,他們追求的恰恰是冒險和刺激等“首因”效果,強調誰先“吃”了“概念”,誰就是消費領袖。

有了這種觀點後,剛“出爐”的新款手機,即使與老款比能差出天價來,他們照買;3 美元一杯的星巴克咖啡,他們敢喝;蹦極、潛水等心跳遊戲,嚇不住他們,洋快餐一旦推出新花樣,他們是當然的品嚐者。

原來,“新貧族”是這樣貧成的。可以肯定的是,他們的理財偏離了自己的實際情況,也沒有形成一個長遠的科學的計劃。“新貧族”側重於“買”的概念,因此,他們隻能算是消費一族。

從經濟理論上看,日常消費品可劃分為選購品、便利品、特殊品和冷門品,這“四品”是所有的消費者都在不同程度上加以購買而並非“新貧族”的專利品的。“新貧族”喜歡爆冷門,標榜特殊,但他們同樣喜歡便利,他們一旦選購起來,甚至比所有人都更挑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