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人看來,“傾聽”往往意味著交談的目的不是為了傾聽對方的談話,而是在等待自己發言的機會。這可以從一個側麵反映出在緊張、忙碌和快節奏的工作中人們對於時間的珍視和對於傾聽的淡漠。在許多場合,我們都可以看到傾聽者一邊裝著全神貫注的樣子,一邊擺弄身上的某個小飾物,或者用自己的拇指與手機另一頭的目標打招呼;我們也可以看到傾聽者總是按捺不住自己的興奮和舌頭,在對方談興正濃的時候插話進來,並且試圖以自己的高調蓋過對方。
應該說,傾聽與聽並不完全相同。“聽”是一種被動的狀態,是我們在不情願或者不自主的狀態下被迫接受聲波的自然狀態;而“傾聽”則不同,是我們主動探究對方談話中包含的信息和意義。在傾聽中,無論是講話者還是傾聽者都在進行認真細致的思考。美國的朱迪·C·皮爾森博士指出:“一個善於傾聽的人總能及時發現對方的長處,並且鼓勵對方繼續下去,而傾聽本身也是對談話者的一種暗示和鼓勵,讓對方的自信心得到提升。”正如莎士比亞在《哈姆雷特》中所寫的,“多給別人耳朵,少給別人聲音”。
所以說,有人這樣總結:善說,可以尋求溝通的共鳴點,以婉轉的態度感化對方,讓彼此間有回旋的餘地;善聽,則可以掌握別人的心聲,促進情感的交流與互動,同時也能得到別人的尊重。
有的時候,一個人滔滔不絕地說個沒完,這時,我們一定要注意認真傾聽對方的發言,通過聽其言、觀其舉止來揣摩對方的心理和意圖,掌握事實的真相。我們一定要能聽出“弦外之音”,做一個好的“聽眾”,才能把握住溝通的主動權。外國有句諺語:“用10秒鍾時間講,用10分鍾時間聽。”所以有人調侃地說,聽比說更重要。
上帝給了人一張嘴,卻給了兩隻耳朵,“聽”是獲取談判成功的前提。在溝通中善於傾聽,有以下三方麵的好處:其一,全神貫注地傾聽會給對方這樣一種感覺:“我十分尊重和重視你的意見”或“我希望你說下去”,這樣會使說話者感到無限的心理滿足,也借此表明你談判的誠意;其二,保持認真傾聽的姿態及其伴隨的肢體語言,可以在誘使對方陷入情感滿足的同時,更多地透露對你有價值的信息;其三,最重要的是,聽使你搜集到了溝通所需要的重要材料。譬如,對方溝通的誠意,支持對方溝通的利益所在,雙方對問題認識和理解的差距,從而設法促進溝通的進行。
我們聽別人說話時,除了響應有聲語言或重複對方的某句關鍵性的話語外,還應用微笑、眼神、姿勢、距離等肢體語言作出主動、積極的反應。聽別人說話時,要充分發揮自己的理解力、判斷力、鑒別力、概括力,明確話題中心,抓住要點,獲取最基本、最重要的信息。
現實生活中,誰都希望能有一位善解人意的好朋友。但是朋友一旦將這種本領發揮到極致,卻難免讓人受不了。隻要你一提起自己的煩惱,她就會打斷你的話,開始滔滔不絕地說起她的心得。如果你具有超強的忍耐力,你可以做個聽眾,聽聽她到底說些什麼。在她長達兩個小時的演說中,總會有對你有用的信息。同時,這樣也會表達出,你是一個善解人意的人,是他可以信任的朋友。
學會全神貫注地傾聽別人講話,一定要注視他們的臉、他們的眼睛、他們的姿態和肢體語言,抱著積極的態度去聆聽,發出鼓勵性的附和聲,點頭表示讚同,或者微笑,促使發言者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當發言者忐忑不安、感到緊張時,這種做法尤其重要。
傾聽的過程是一個完全接收對方信息的過程,我們不應該把自己的觀點與對方的觀點比對,或者反駁對方的觀點,因為這樣做會使信息在溝通過程中大量流失。隻有當我們以了解的態度積極傾聽,這才是完整意義上的溝通,這就要求我們從他人的角度去思考他們表達出來的觀點和態度,去了解他們的感受,去探究他們的思路,而不是評價他們。積極傾聽是一個呼應的過程。我們不僅要試著去呼應他人的觀點和感受,而且要呼應他人的行為、心情、語氣和節奏。為了讓每個人都能夠做到“傾聽而不評價”,溝通中還必須遵循的一個原則,即每個人都隻能在正確重申對方的意見、並讓對方確認滿意之後,才可以發表自己的看法和見解。傑出的心理學家韋爾·斯坦利在他的《如何做人》一書中寫道:“當你嚐試去了解別人的時候,我發現這真是太有價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