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尊重別人就是尊重自己(1 / 2)

沒有尊重的交往是不可能持續下去的。

麥金尼在1896年競選總統時,共和黨一位重要人士為他寫了一篇競選演說,並自以為寫得比任何人都高明,為此他把那篇演說稿特地大聲念給麥金尼聽。那篇演說稿中有一些很不錯的觀點,但並不成熟,貿然說出來很可能會惹起一陣批評狂潮。麥金尼不願使這人傷心,也不想抹殺這個人的滿腔熱誠,然而他卻又必須說“不”。他怎麼處理的呢?

“我的朋友,這是一篇精彩而有力的演說稿,”麥金尼說,“沒有人能寫得比你更好。在許多場合中,這些話說得完全正確;但在目前這特殊場合中,是否相當合適呢?從你的觀點來看,這篇演說稿十分有力而切題,但我必須從黨的觀點來考慮它所帶來的影響。現在你回家去根據我的提示另寫一篇演說稿,並送我一份副本。”

他真的照辦了,麥金尼替他改稿,並幫他重寫了第二篇演說稿。麥金尼後來終於成為競選活動中最有力的一名演說者。我們不妨假想,如果麥金尼沒有顧及這個人的自尊心而直接指責其過失,那又會出現怎樣的景象呢?那肯定不會有這樣一個圓滿的結局。

相互尊重,是成功者非常注重的人性習慣——顯而易見,沒有尊重的交往是不可能持續下去的,隻有相互尊重,才能相互認可,體驗對方的心情,讓對方樂於接受。身上具備唯我獨尊這種弱點的人往往想當然地以為這種態度是那些偉大人物或領袖們所獨有的,它是充滿自信的表現。其實,這是大錯特錯的。那些偉大人物或領袖之所以能蜚聲海內外,獲得眾多人的尊敬和認可,並不是因為唯我獨尊,而是在於他們從來不說太過自信的話,在於他們特別注重尊重別人。正是這種肯於和多數平凡人打成一片,而不是在他們中間顯得高高在上的做法,才使他們取得了真正的成功。

有一次,魯傑斯極榮幸地與資深的傳記作家伊達·塔貝兒共進晚餐。魯傑斯談起正在寫本書,於是他們便討論起如何與人相處這個重要問題。塔貝兒告訴魯傑斯,在她寫《歐文·楊傳》的時候,曾和一位與楊先生共事三年的人談話。這位先生宣稱,他從未聽過楊先生支使過別人——他隻是建議,不是命令。譬如,歐文·楊不會說“去幹這個,幹那個”或“別這麼做,別那麼做”,他會說“你可以考慮這樣”或“你覺得那樣有用嗎”……他常常在口授一封信之後說:“你覺得這樣如何?”在接過助手寫的信之後,他會說:“也許這樣寫比較好些。”他不教助手做什麼,而讓他們自己去做,讓他們自己在錯誤中學習。這種辦法容易讓一個人改正錯誤,保持個人的尊嚴,給人一種自重感。這樣別人就會與你保持合作,而不是背叛。無禮的命令隻會導致長久的怨氣——即使這個命令可以用來改正他人明顯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