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1章 不要處處與人抬杠(1 / 2)

卡耐基極為悲觀地說:你贏不了爭論。要是輸了,當然你就輸了;如果贏了,還是輸了。避免爭論,我們贏得了好感,在人海中,我們不再孤立。

著名的心理學家卡爾·羅吉斯在他的《如何做人》一書中寫道:

“當我嚐試去了解別人的時候,我發現這真是太有價值了。我這樣說,你或許會覺得奇怪。我們真的有必要這樣做嗎?我認為這是必要的。在我們聽別人說話的時候,大部分的反應是評估或判斷,而不是試著了解這些話,在別人述說某種感覺、態度和信念的時候,我們幾乎立刻傾向於判定‘說得不錯’或‘真是好笑’、‘這不正常嗎’、‘這不合情理’、‘這不正確’、‘這不太好’。我們很少讓自己確實地去了解這些話對其他人具有什麼樣的意義。”

這就是我們善於以自我為中心的人類,過分的相信自我的標準。因而在日常的人際交往中,我們遭遇太多的爭論,造成太多心與心的嫌隙。在那些自以為是的爭論中,我們竭盡全力地衛護那些並不全麵、並不成熟的觀點。對那些無關緊要的問題不足稱道的異己意見,我們給予太隆重的對待。一場狂風暴雨般的唇槍舌箭過後,我們得到的僅是“心亂”,失去的卻是“親密無間”,或許,我們還得到些什麼?在過後的日子裏,我們發現那是嫌隙與隔膜。感謝上帝,我們因此又多了一個“敵人”。在以後的日子裏,我們有更多的機會鍛煉我們那“銳不可擋”的口才。

卡耐基極為悲觀地說:你贏不了爭論。要是輸了,當然你就輸了;如果贏了,還是輸了。在爭論中,並不產生勝者,所有不願對敵的人在爭論中都隻能充當失敗者,無論他願意與否。因為,十之八九,爭論的結果都隻會使雙方比以前更相信自己絕對正確,或者,即使你感到自己的錯誤,卻也決不會在對手麵前俯首認輸。在這裏,心服與口服沒法達到應有的統一,人的固執性,將雙方越拉越遠,到爭論結束,雙方的立場已不再是開始時的並列,一場毫無必要的爭論造成了雙方可怕的對立。所以,天底下隻有一種能在爭論中獲勝的方式,就是避免爭論。

正如本傑明·富蘭克林所說的:“如果你老是抬杠、反駁,也許偶爾能獲勝,但那是空洞的勝利,因為你永遠得不到對方的好感。”

你在爭論中可能有理,但要想改變別人的主意,你就錯得太徒勞了。從人稱自己是萬物之靈的那一刻起,其個性似乎就已犯上了同樣的毛病;一種自我優越感、自我權威感在內心、在頭腦、在全身滋長著,並借著社會心理的奧妙的遺傳,一代代地繼承了下來。當“能夠承認自己錯誤”成為一種難能可貴的、可供稱讚的美德時,那一種“優越”與“權威”便在社會上取得了其普遍的地位,並因而在體內確立了其支配地位。正因此,人們才將廉頗的負荊請罪,李世民的善於納諫千古傳頌。“認錯”這一簡單的行為,在今人的心中有著何其沉重的分量。我們難道能說這不是因為我們缺乏足夠的勇氣去推翻那心中的“自我權威”,並進而消滅多餘的“自我優越”?我們心中有那麼一種毀滅的衝動,卻衝不破那一層古怪的心理障礙。在熱鬧的爭論中,我們日益變得孤立。當所有人都不對我們表示好感時,我們終於體會到“人多時候最寂寞”的悲淒境地。“佛祖”釋迦牟尼來到我們的麵前,一片祥和中,告誡我們:“恨不消恨,端賴愛止。”爭強疾辯絕不可能消弭誤會。所以,我們不再固執,我們準備拋棄爭論,從頭做起。但我們卻猶豫了。紐約聯合國總部內似乎永不休止的辯論,讓我們再一次懷疑自己做出的決定是否正確。“佛祖”永遠不會了解那些辯論對人類的重要性,因為他生活的是另外一個純“愛”的世界。作為世人,我們無法對此熟視無睹。我們在迷惑中,習慣性地準備重新拾起爭論的大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