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爾斯·B。斯特羅齊爾
長久以來,心理史學一直想辦法在個人和群體經驗之間架設橋梁。心理史學一度是把重點放在傳記上,這是令人難堪的,傳記雖然有趣,在大多數曆史學家心目中,卻終究是瑣碎的。個案也許能、也許不能說明全體。私人經驗的個性色彩根本無法被分解成帶有普遍性的要素。例如,主要的曆史學刊物《美國曆史評論》(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拒絕發表傳記文章,除非情況特殊。即使在特殊情況下,也隻發表那些明確地把傳主生平與更廣大的曆史事件相聯係的文章。
弗洛伊德試圖直接用心理學推斷曆史,用個人推斷群體,用個體發育推斷種係發育。所以,他對達·芬奇、威爾遜和摩西等人簡要的傳記敘述,與他對待文化和文明的起源具有極鮮明的相似性。但他把這兩者相聯係,實際上沒有充分的說服力。埃裏克森為研究身份認同問題付出了超常的努力,可他取得的成效也不比弗洛伊德更大。埃裏克森成功地表明,審慎的心理傳記是可以撰寫的,弗洛伊德時期的“病例”不是唯一的模式。但是,埃裏克森最薄弱的地方是他對群體經驗的探討,還有他研究的人物怎樣與群體經驗發生關聯。最近幾年,幾位學者找到了探究曆史的選擇性的心理史學切入點,這裏的曆史不是傳記。舉例說明,約翰·德莫對殖民時期家庭生活的研究、卡羅爾·史密斯-羅森堡對19世紀女性友誼的研究、羅伯特·傑伊·利夫頓對“共同主題”的訪談研究和弗裏德·溫斯坦的社會學著作,溫斯坦的著作強調象征符號的斷裂給人造成的巨大心理傷害。
然而,心理史學界充斥著不滿情緒,最強烈的要數對領袖問題感興趣的學者。領袖的故事必然具有傳記性質。在曆史上的某個特殊時刻,領袖之所以成為領袖,是一個特定群體的抱負、需求和困惑的結果,隻有在這個意義上,他的領袖角色才是有意義的。如果把希特勒和甘地分別放在納粹德國和印度殖民地以外,那是不可理解的。曆史學家大多要解決這個問題,於是他們撰寫“生平和時代”的傳記。這些著作充其量隻是巧妙地敘述了兩個同時發生的故事。這種方法的代價是,傳記作者隻涉及淺層的心理學。一旦有人進到深層、明晰的心理學層麵,除了領袖和曆史背景就再也看不到什麼了,然而,沒有這些看不到的東西,領袖是沒有意義的。
海因茨·科胡特的著作、尤其是他論述領袖和群體自我的著作提出了幾條有趣的建議,可以擺脫這種兩難困境。任何新的(嚐試性的)努力都不可避免地存在方法和術語問題。這本書的第一章到第九章較為詳盡地在心理史學發展史的一般意義上討論了這些問題。所以,為避免重複,本章盡量不再東拉西扯地下定義。我要做的是用自體心理學來研究一小段曆史時期:即亞伯拉罕·林肯和19世紀50年代的美國。我在這裏沒有突出個人的重要性(像埃裏克森的著作),群體經驗也不僅僅體現為個人生平的不同階段(像弗洛伊德那樣)。相反,文章在領袖的經曆與群體的心理曆程之間建立了複雜的、相互依賴的紐帶。這兩者在某種意義上具有象征性。曆史學、心理學和社會學必然是相互交織的。
林肯、奴隸製與意見分歧的眾議院
1858年,林肯還是個出了伊利諾伊州便幾乎不為人知的政治人物。4年來,他積極抵製把奴隸製擴展到整個美國。斯蒂芬·A。道格拉斯(Stephen A。Douglas)通過《堪薩斯—內布拉斯加法案》(Kansas-Nebraska Act)(1854年)引入了國民主權說,使奴隸製的擴展在政治上變得可行。直到1858年,林肯堅定地認為,斯蒂芬·道格拉斯是為了解決美國所麵臨的難題而製定的一係列災難性政策的主要代表者。林肯認為,美國的開國元勳極其勉強地接受了南方實行奴隸製。他們認可它的存在,甚至以五分之三的妥協認可了它的永久有效性。半個世紀以來,這一憲法保護使聯邦遣返逃亡奴隸的法律具有了合法性。所以,談論廢除奴隸製、動員整個國家采取行動結束南方的奴隸製度是不合法的,是違反憲法精神的。林肯痛恨追捕逃亡奴隸,但他勉強接受了這種做法。1855年,他對喬舒亞·斯皮德(Joshua Speed)說:
根據憲法,對於你的奴隸,我也承認你的權利和我的義務。我承認,我痛恨看到那些可憐的人遭到追捕,被抓住押回去,穿上囚服,辛苦勞動卻沒有回報;但是我咬著嘴唇什麼也不說。
然而,林肯相信,憲法認可南方的奴隸製,絕不意味著美國的先父們讚同這種製度。它讓黑人無法享受《獨立宣言》倡導的理念所允諾的好處。當年的立國者要保障憲法通過,唯一的辦法是允許奴隸製存在。但是林肯接著說,正如上帝規定了完美的德行一樣,憲法也規定了合法行動的界限。“就算我們不能賦予每個人自由,”林肯在1858年夏天指出,“那麼,最起碼,我們可以不做把奴隸製強加給別人的事情。”林肯在19世紀50年代一再談到,奴隸製在道義上是錯誤的,它是“魔鬼般的不義”——這是他在1854年對它的稱呼。他在1858年宣稱:“我一向痛恨奴隸製,對這個問題,我的思考不比廢奴主義者少。”此外,他還指出,當年美國的先父們在接受五分之三的妥協時,他們多數人的腦海中也存在著對奴隸製激烈而憤慨的負麵評價。有一次林肯指出,經過100年的激烈爭論,大英帝國才廢除奴隸交易。雖然托馬斯·傑斐遜和喬治·華盛頓等在經濟上一度與奴隸製綁在一起,但在政治和道義上,他們是反對它的。他們了解,南方生活沒有奴隸似乎是無法想象的,但他們都希望美好的一天終將到來,到那時,奴隸們得到解放、返回非洲、安居樂業和追求幸福的理想能夠真正實現。林肯認識到他的這種觀點前後矛盾,但他把這一團亂麻視為人類的本性而接受了它——他心目中的偉大英雄是亨利·克萊(Henry Clay),因為克萊雄辯地批判了一部分人,那些人熄滅了我們身邊的道德之火,同時又心安理得地啜飲著黑奴端來的冰鎮薄荷酒。
因此,林肯反對奴隸製的根本依據是道德和憲法。他說,南方人的習俗當中,有一種“赤裸裸的、清晰可感的、極其濃厚的對金錢的興趣”,在北方人看來,“那隻是個抽象的道義問題,隻附帶極少的、極稀薄的對金錢的興趣。”然而,林肯眼中的這個抽象問題與政治現實之間的距離卻並不遙遠,根據政治現實這個詞的含義而言。“白人以自治的方式統治自己;但如果他既統治自己又統治另一個人,那就不是自治了——那就是暴政。”道德是個抽象的問題,《獨立宣言》雖然規定了人人平等的標準,卻沒有明確地把黑人包括在內。這份建國文件確定了共和政體,建立了現代社會評價政治行為是否道德的標準。可是,這些文件相當複雜、參差不齊、前後矛盾——倒也符合人性。林肯在1854年以後堅決讚同廢奴主義,反對把奴隸製擴展到美國的其他地方,但他卻同時支持追捕逃亡奴隸。“要跟立場正確的人站在一起,”他發出雷霆巨吼。“立場正確,就站在他一邊;立場錯誤,就離開他。要是密蘇裏協議,就跟廢奴主義者站在一邊;要是想取消逃亡奴隸法,就站在他的對立麵。”
奴隸製對白人工人具有毒害作用,林肯對此持有堅定的經濟觀點。“我不當奴隸,”他寫道,“也不當奴隸主。這表達了我的民主觀點。”一般來說,林肯是堅定的經濟樂觀主義者。他寫到發明和技術進步時,那種活潑、充滿希望、篤信不疑和熱忱,甚至有點孩子氣。“一切創造都是一座金礦,”他論述發現和發明的第一份演講稿這樣開頭,“每個人都是礦工。”林肯接著強調了人類的獨特性,人可以像動物一樣幹活,但人和動物不一樣,人懂得改進技藝。林肯論技術的觀點顯然是樂觀的,甚至還有點天真。他似乎不假思索地接受了技術進步可以促進道德升華的看法。這裏就談到了奴隸製。奴隸不能為自己的勞動得到公平的回報,這就侮辱了他和他的主人的人格,背離了民主體製。我們的共和政體是由憲法規定的,它要求勞動力自由,而勞動力自由可以帶來機會、進步和希望。奴隸製把這一切都推翻了。
在林肯的思想中,奴隸製的罪惡數不勝數,但帶有一種黑白人種不平等的可悲感覺。不可否認,19世紀50年代,在他生命的關鍵階段,林肯深信黑人是低人一等的,他們不配享有與白人同等的社會和政治地位。他經常表明這個觀點。最公開的一次是1858年林肯在查爾斯頓的講話:“我現在不、以前也從來不曾讚同促使黑人和白人以任何方式實現社會和政治平等。”林肯不會讓黑人當選民和陪審團成員,不會賦予他們擔任公職的資格,不會允許他們與白人通婚。他相信,兩個種族的體格差別使他們根本無法在同等條件下共同生活,白人總是高人一等的。他不希望黑人女性做奴隸,這並不意味著他想娶她為妻;他隻是不理會她罷了。
上文不是令人愉快的陳述。正如曆史學家肯尼思·M。斯坦普(Kenneth M。Stampp)不久前寫道的那樣,林肯在查爾斯頓的講話說明,林肯“最充分、最明白地宣布了他對白人優越性的信念”。但是,在林肯與種族平等問題作鬥爭的過程中,查爾斯頓的講話不是一個孤立事件。顯然,聽眾如果不在感情上偏愛南方,林肯表達自己的白人優越感時是直言不諱的。人們經常注意到,林肯是否轉換問題的重點,要看他在伊利諾伊州的哪個地方講話;實際上,在競選辯論期間,斯蒂芬·道格拉斯本人對林肯的責難恰恰是林肯在這個問題上的前後不一。但是,無視根本的種族主義是幼稚的,不管林肯在哪裏演講,種族主義都是他思想的內涵。1854年,林肯在伊利諾伊的皮若亞坦率地承認,他的個人感情不允許他思考種族之間的政治和社會平等。身為精明的政治家,他又補充了一句:“即使我的個人感情允許我這麼做,我們很清楚,廣大的白人同胞也不允許。”即使在芝加哥,林肯也強調了黑人和白人在諸多方麵的不平等,他同時卻又盡量為美國黑人爭取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1857年,林肯在斯普林菲爾德指出,《獨立宣言》的本意根本不是肯定所有人在一切方麵平等。不管怎麼說,他的這種觀點十分荒謬。《獨立宣言》隻規定了基本的權利,明確了“自由社會的普遍原則”,雖然這些原則從未實現過,但它們可以被讚賞,可以努力爭取,時機成熟的話,盡可能地接近。
林肯在讓黑人實現完全平等的觀念麵前裹足不前,人們不必因此懷疑他的真誠,他的確一直在堅持為黑人爭取憲法賦予的基本權利。舉例說明,當林肯指出《獨立宣言》規定了自由社會的普遍原則時,他是在督促自己的同胞把黑人當時還沒有獲得的一些權利賦予他們。在19世紀50年代,林肯的這種主張帶有廢奴主義的味道,這個標簽極有可能影響他的政治前途(斯蒂芬·道格拉斯就喜歡在這個問題上抓他的把柄)。林肯在1854年後對兩個問題進行了艱難的、實際上是非常難得的分辨,但他認識到黑人也是人。他們是人,盡管他們以某種奇怪的、幾乎不可理喻的方式低人一等。我們喜歡強調林肯身上保留的偏見,因為我們把他看做美國道德高尚的典範,我們景仰和愛戴他。但是在19世紀50年代,白人優越論被視為理所當然,不同凡響之處在於,林肯有勇氣冒著與廢奴主義者結盟的危險,大聲指出奴隸製是錯誤的,反對在道德和政治上把它擴展到整個美國。就像弗雷德裏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指出的那樣,林肯始終全心全意地致力於白人的福祉。他願意推遲賦予、否認或者犧牲黑人的權利。他當總統隻反對奴隸製的擴張。他的愛國夢想隻包括白人。他擁護《逃奴法案》(Fugitive Slave Law),熱切地鎮壓奴隸起義。白人是他親生的孩子;黑人隻是他的養子。但是,道格拉斯最後寫道:“用國家的感情衡量他……他是敏銳、熱忱、激進而堅定的。”
林肯對奴隸製發自內心的、日益增長的痛恨與他的白人優越感之間的矛盾並不容易調和。此外,廢除奴隸製不僅不符合憲法,而且不切實際,廢除奴隸製以後,奴隸們怎麼辦?他們會成為不平等的社會成員,永遠無法充分參與到社會當中。“即使把天底下的一切權力賜給我,”林肯在1854年說,“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現存的這種體製。我的第一衝動是解放奴隸,把他們送到利比裏亞,送回他們的故鄉。”林肯敏銳地看到,黑人殖民昂貴、危險、耗時費力,但他也感到,這是唯一可行的解決方案。似乎隻有兩種選擇:解放奴隸,讓他們留在美國成為“下等人”;或者讓他們與白人完全平等。從白人的角度,在他看來,這兩種選擇都是不可能的。於是,他多年來反複思量殖民策略,我們現在回顧他的想法,覺得簡直荒唐無禮,但當時卻顯得明智且符合人道。在1852年,他歌頌了克萊的努力,因為克萊從1816年起就開始把黑人送回非洲。
如果它果真實現該多好……如果像殖民的朋友們希望的那樣,不管用什麼辦法,我們國家當前和今後的世代能夠成功地在我們的土地上消滅危險的奴隸製,同時,讓那些被俘獲的人們帶著對將來的美好展望返回早已失去的故土,而且這種變化緩慢發生,不管種族還是個人都不會因此承受痛苦,那麼,這樣的成就實在是輝煌的。
林肯本人是斯普林菲爾德殖民協會的活躍分子。他在1855年1月4日對這個協會發表過講話。他在題為“分裂之家”的演說中談到了“最終消滅”奴隸製,他當時可能考慮過殖民。
在19世紀50年代,思路不清、前後矛盾和刻意區分等等這些問題深深地蘊含於林肯對奴隸製和種族平等的相關問題所作的思考當中,表明他主要關心的是其他問題——即聯邦的維係。因為關係到奴隸製的政治議題不是廢除而是擴展,而在擴展奴隸製的問題上,林肯看到美國正在急速滑向內戰的邊緣。憲法沒有明確規定在新近購買的美國領土上怎麼處理奴隸製問題。1820年那份精心構想的密蘇裏協議似乎永久地解決了這個問題。可是,1848年以後,美國從墨西哥手裏買來大片土地,南北方在各條邊界上的關係再次變得緊張,這些要素注定要重新開啟擴展奴隸製的整個議題。經過艱難的斡旋和幾乎開戰的局麵之後,第二份協議在1850年試行了。這份協議剛開始顯得十分穩妥,但是很快就在促成它的主要責任人的壓力下分崩離析。斯蒂芬·道格拉斯是一位機會主義者,他極具野心,對發展鐵路很感興趣。身為參議院國土委員會的主席,他想在1854年推動通過一條法案,很快把堪薩斯和內布拉斯加納入全國的組織係統。到時候,有效的州政府就可以使修建跨越大洲的鐵路成為可能。道格拉斯希望一舉解決當時最撓頭的政治問題,當然,也希望憑借自己的付出贏得國家領袖的地位。
道格拉斯覺得,問題的關鍵在於允許各州自行決定是自由州還是蓄奴州。為了使這種回避奴隸製問題的態度顯得合理,道格拉斯使用了人民主權概念。道格拉斯認為,人民主權是方便而又完全合法的回避道德熱情的借口,因為正是道德熱情點燃了奴隸製辯論的火焰。他本人並不在乎奴隸製被否決還是通過。讓人民來決定。可是,在林肯看來,用人民主權的概念來解決美國國內奴隸製問題,是極其不適當的。林肯覺得,美國的立國者根本沒有考慮過允許奴隸製擴張,達到南部諸州最初的範圍之外。如果任其自然發展,到時候奴隸製自然會漸漸萎縮。可是,千萬不能讓奴隸製在新的國土上重新煥發生機。所以,地方上自主管理國土的民主原則必須讓步,服從於合法政府關注的更大的根本問題和《獨立宣言》的原則。
偏執狂與群體自我
1858年6月16日,在立法院酷熱難耐的房間裏,亞伯拉罕·林肯向州共和例會的全體會員講話。當天下午的會議指定林肯為美國參議院的候選人。林肯在講話中接受了任命,並簡單概括了他對當前問題和將來怎麼解決它們的看法。
林肯的講話以辭藻華麗的淋漓鋪陳開了頭——它們構成了整篇演說稿的7%,這篇講稿因此成了政治演說史上的不朽之作:
如果我們當初就能知道自己現在所處何地,將來要走向何方,那我們就能更好地判斷該做什麼,該怎麼做。
現在已經是那項政策被確立後的第五個年頭,當時我們是以明確的目標和自信的承諾,希望它終結奴隸製的激烈爭論。這項政策執行以後,辯論非但沒有停止,反而呈不斷加劇之勢。
在我看來,爭論不會終止,除非達到並度過一場危機。
“不和之家難長存。”
我相信我們的政府無法接受,永久的一半蓄奴州一半自由州。
我不希望聯邦解體——我不希望大家庭轟然倒塌——我希望它不要再有意見分歧。
它必須作出非此即彼的選擇。
要麼,奴隸製的反對者阻止它進一步擴張,把它擺在讓公眾感到安心的位置,即相信奴隸製正在走向最終的消亡;要麼,奴隸製的倡導者繼續推動它的發展,直到蓄奴在每個州都變得合法,不管是原來的州還是新增加的州,是北方的州還是南方的州。
然而,“分裂之家”這篇講稿由兩個鮮明的部分組成。人們熟悉的酣暢淋漓的開場白是以林肯本人的經曆、感情和需求為心理基礎的。他對政治修辭的利用巧妙地表達了他本人最深刻的擔心,處於危險的內戰邊緣的國民可以清楚地領會他的修辭。但講話的核心——以及它所涉及的大部分內容——勾勒出一幅鮮活的圖景,即南方各州密謀要把奴隸製推廣到全國。林肯簡短地敘述了新近發生的一係列事件,以此為背景闡述自己的理論。他指出,客觀冷靜地分析一下,這一係列事件顯示出清楚的“謀劃證據”和“一致行動”。林肯覺得這個陰謀早就開始醞釀,“他們的第一次勝利”是1854年通過的《堪薩斯—內布拉斯加法案》,這項法案以欺騙性的人民主權為基礎,打開了奴隸製進入其他領土範圍的大門。接著是1856年布坎南當選總統,布坎南是一名軟弱的民主黨人士,他毫無疑問是親南方的。這是他們贏得的第二個勝利。第三個也是最終的勝利緊隨布坎南的就職典禮而來,那就是高級法院宣布了對德雷德·斯科特(Dred Scott)案件的判決。陰謀的“各種機器”在這次判決中達到了全速運轉的狀態。判決宣布,沒有一個黑奴或他的子孫能成為公民;不管國會還是有關領土的立法都不能在任何一塊國土上排斥奴隸製,是否把奴隸送到自由州讓他獲得自由,要由蓄奴州自主決定。至少在理論上,判決的這部分內容幾乎相當於批準南方綁架自由的北方黑人。
“真相日漸明朗,”林肯評論說,“幾件事情現在看起來不那麼隱晦和神秘了”。他繼續講道:
我們不能斷定所有這些準確的調整是先前一致行動的結果。但是我們看到了搭起許多框架結構的木料,我們知道這些木料的不同部分是在不同的時間和地點、由不同的工人砍伐的——例如斯蒂芬(·道格拉斯)、富蘭克林(·皮爾斯)、羅傑(·托尼)和詹姆斯(·布坎南)——我們看到這些木料被楔合在一起,我們看到它們嚴絲合縫地構成了一座房子或者磨房的框架,所有的榫頭和榫眼都互相吻合,每塊木板的長短和薄厚都準確地適合它們各自的位置,沒有一塊木板太長或者太短——連腳手架也沒有漏掉——或者即使少了一塊木頭,我們也可以看到,框架裏的這個地方已經被補好,或者正準備用一塊適當的木頭來填補——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發現,我們無法不相信富蘭克林和羅傑、詹姆斯從一開始就是互相理解的,他們致力於共同的計劃或者在下筆之前就已經打好了草稿。
林肯對這些事件作了戲劇性的解釋,把人們的注意力從堪薩斯和其他國土轉移到了伊利諾伊和北方的自由州。林肯辯論說,我們也許可以安心地上床睡覺,因為我們相信,密蘇裏會成為自由州,可是,“我們早上醒來看到現實,高級法院讓伊利諾伊州成了蓄奴州。”林肯進一步指出,要是這還不夠,美國還可以期待與非洲重開奴隸貿易。如果白人擁有奴隸是神聖的權利,那麼,用最便宜的價格購買奴隸,難道不同樣是白人的神聖權利嗎?廉價的奴隸顯然在非洲而不是弗吉尼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