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受私賄老官翻案牘 寄閑情淑女解琴書(1 / 3)

話說薛姨媽聽了薛蝌的來書,因叫進小廝,問道:“你聽見你大爺說,到底是怎麼就把人打死了呢?”小廝道:“小的也沒聽真切。那一日,大爺告訴二爺說……”說著回頭看了一看,見無人,才說道:“大爺說,自從家裏鬧的特利害,大爺也沒心腸了,所以要到南邊置貨去。這日想著約一個人同行,這人在咱們這城南二百多地住。大爺找他去了,遇見在先和大爺好的那個蔣玉函,帶著些小戲子進城,大爺同他在個鋪子裏吃飯喝酒。因為這當槽兒的盡著拿眼瞟蔣玉函,大爺就有了氣了。後來蔣玉函走了。第二天,大爺就請找的那個人喝酒。酒後想起頭一天的事來,叫那當槽兒的換酒,那當槽兒的來遲了,大爺就罵起來了。那個人不依,大爺就拿起酒碗照他打去。誰知那個人也是個潑皮,便把頭伸過來叫大爺打。大爺拿碗就砸他的腦袋,一下子就冒了血了,躺在地下。頭裏還罵,後頭就不言語了。”薛姨媽道:“怎麼也沒人勸勸嗎?”那小廝道:“這個沒聽見大爺說,小的不敢妄言。”薛姨媽道:“你先去歇歇罷。”小廝答應出來。

這裏薛姨媽自來見王夫人,托王夫人轉求賈政。賈政問了前後,也隻好含糊應了,隻說等薛蝌遞了呈子,看他本縣怎麼批了,再作道理。這裏薛姨媽又在當鋪裏兌了銀子,叫小廝趕著去了。三日後果有回信,薛姨媽接著了,即叫小丫頭告訴寶釵,連忙過來看了。隻見書上寫道:

帶去銀兩做了衙門上、下使費。哥哥在監,也不大吃苦,請太太放心。獨是這裏的人很刁,屍親見證都不依,連哥哥請的那個朋友也幫著他們。我與李祥兩個俱係生地生人,幸找著一個好先生,許他銀子,才討個主意,說是須得拉扯著同哥哥喝酒的吳良,弄人保出他來,許他銀兩,叫他撕擄。他若不依,便說張三是他打死,明推在異鄉人身上。他吃不住,就好辦了。我依著他,果然吳良出來。現在買囑屍親見證,又做了一張呈子,前日遞的,今日批來,請看呈底便知。

因又念呈底道:

具呈人某,呈為兄遭飛禍、代伸冤抑事:竊生胞兄薛蟠,本藉南京,寄寓西京,於某年月日,備本往南貿易。去未數日,家奴送信回家,說遭人命,生即奔憲治,知兄誤傷張姓。及至囹圄,據兄泣告,實與張姓素不相認,並無仇隙。偶因換酒角口,先兄將酒潑地,恰值張三低頭拾物,一時失手,酒碗誤碰囟門身死。蒙恩拘訊,兄懼受刑,承認鬥毆致死。仰蒙憲天仁慈,知有冤抑,尚未定案。生兄在禁,具呈訴辯,有於例禁;生念手足,冒死代呈。伏乞憲慈恩準提證質訊,開恩莫大,生等舉家仰戴鴻仁,永永無既矣。激切上呈。

批的是:

屍場檢驗,證據確鑿。且並未用刑,爾兄自認鬥殺,招供在案。今爾遠來,並非目睹,何得捏詞妄控?理應治罪,姑念為兄情切,且恕。不準。

薛姨媽聽到那裏,說道:“這不是救不過來了麼?這怎麼好呢?”寶釵道:“二哥的書還沒看完,後麵還有呢。”因又念道:“有要緊的問來使便知。”

薛姨媽便問來人。因說道:“縣裏早知我們的家當充足。須得在京裏謀幹得大情,再送一分大禮,還可以複審,從輕定案。太太此時必得快辦,再遲了就怕大爺要受苦了。”薛姨媽聽了,叫小廝自去,即刻又到賈府與王夫人說明原委,懇求賈政。賈政隻肯托人與知縣說情,不肯提及銀物。薛姨媽恐不中用,求鳳姐與賈璉說了,花上幾千銀子,才把知縣買通。

薛蝌那裏也便弄通了,然後知縣掛牌坐堂,傳齊了一幹鄰保、證見、屍親人等,監裏提出薛蟠,刑房書吏俱一一點名。知縣便叫地保對明初供,又叫屍親張王氏並屍叔張二問話。張王氏哭稟:“小的的男人是張大,南鄉裏住,十八年頭裏死了。大兒子、二兒子,也都死了。光留下這個死的兒子,叫張三,今年二十三歲,還沒有娶女人呢。為小人家裏窮,沒得養活,在李家店裏做當槽兒的。那一天晌午,李家店裏打發人來叫俺,說:‘你兒子叫人打死了。’我的青天老爺!小的就唬死了!跑到那裏,看見我兒子頭破血出的躺在地下喘氣兒,問他話也說不出來,不多一會兒就死了。小人就要揪住這個小雜種拚命!”眾衙役吆喝一聲,張王氏便磕頭道:“求青天老爺伸冤!小人就隻這一個兒子了。”

知縣便叫:“下去。”又叫李家店的人問道:“那張三是在你店內傭工的麼?”那李二回道:“不是傭工,是做當槽兒的。”知縣道:“那日屍場上,你說張三是薛蟠將碗砸死的,你親眼見的麼?”李二說道:“小的在櫃上,聽見說客房裏要酒,不多一回,便聽見說,‘不好了,打傷了!’小的跑進去,隻見張三躺在地下,也不能言語。小的便喊稟地保,一麵報他母親去了。他們到底怎樣打的,實在不知道,求太爺問那喝酒的便知道了。”知縣喝道:“初審口供你是親見的,怎麼如今說沒有見!”李二道:“小的前日唬昏了亂說。”衙役又吆喝了一聲。知縣便叫吳良問道:“你是同在一處喝酒的麼?薛蟠怎麼打的?據實供來!”吳良說:“小的那日在家,這個薛大爺叫我喝酒。他嫌酒不好,要換,張三不肯。薛大爺生氣,把酒向他臉上潑去,不曉得怎麼樣就碰在那腦袋上了。這是親眼見的。”知縣道:“胡說,前日屍場上薛蟠自己認拿碗砸死的,你說你親眼見的,怎麼今日的供不對?掌嘴!”衙役答應著要打。吳良求著說:“薛蟠實沒有和張三打架,酒碗失手,碰在腦袋上的。求老爺問薛蟠,便是恩典了!”

知縣叫上薛蟠,問道:“你與張三到底有什麼仇隙?畢竟是如何死的?實供上來。”薛蟠道:“求太老爺開恩:小的實沒有打他,為他不肯換酒,故拿酒潑他。不想一時失手,酒碗誤碰在他的腦袋上。小的即忙掩他的血,那裏知道再掩不住,血淌多了,過一回就死了。前日屍場上,怕太老爺要打,所以說是拿碗砸他的。隻求太老爺開恩!”知縣便喝道:“好個糊塗東西!本縣問你怎麼砸他的,你便供說惱他不換酒,才砸的,今日又供是,失手碰的!”知縣假作聲勢,要打要夾。薛蟠一口咬定。知縣叫仵作:“將前日屍場填寫傷痕,據實報來。”仵作稟報說:“前日驗得張三屍身無傷,惟囟門有磁器傷,長一寸七分,深五分,皮開,囟門骨脆,裂破三分。實係磕碰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