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上官明莎篇下)山有木兮木有枝(2 / 2)

卻發現前座那個男人的手正緊緊握著她的手,她怎麼用力也甩不開,臉上湧現出紅暈,呼吸也開始急促起來,她心裏開始有些不耐煩了,輕喝道:“譚雲清!你這是幹什麼?我們已經離婚了。”

“是嗎?”兩個字好似是從齒間咀嚼出來的一樣。

明莎不禁嗤笑,明明就是他寄來的離婚協議書,看到已經發紅的手腕,她所幸放棄了掙紮,輕歎一聲,淡然說道:“譚雲清,我已經在協議上簽了字,之前是我不對,不該存了非分之想,我真的累了!”

手終於被鬆開,前座的男人卻也再也沒有說話,車子在馬路上疾馳,透過幽幽的路燈,她看見了男人鐵青的臉色和緊皺的眉頭。其實,她是個很懶的女人,若不是他首先提出了離婚,她是怎麼也不會離開的,剛結婚的那陣子,她真的是存了要和他過一輩的心願的,那樣不顧一切的付出,她都已經看不到自己了,可是隻要是對方是他,即便是再畸形,她也承受的來呀,她以為,他即使是再討厭,也不會提出離婚的。

她望著他的側臉怔怔出神,那些話呀,在嘴邊饒了一圈又一圈,最後竟無意識的說了出來,“譚雲清,你就真的那麼討厭我嗎?”

聽到她這般呢喃的話,這樣柔軟的聲音,他竟微微有些緊張,“明莎,如果我告訴你,離婚協議書不是我寄出去的,你相信嗎?”

明顯看到明莎的眼睛亮了,可馬上又黯淡了下去,隻聞她緩緩說道:“現在說這些還有用嗎?是不是你寄的又有什麼關係呢?終歸是你的意思。”

“明莎,對不起!我最不想傷害的人就是你。”

車子在他們的房子前停了下來,明莎剛想說她不願再回到這裏,門口卻蹲了一個孤寂的女人,一個很熟悉的女人,一個淚流滿麵的女人。

待譚雲清想要去攔,明莎已經先他一步下了車。

她解下自己身上的大外套,套在了這個女人身上,頭也不回的走掉,好像丟掉的是她最無所謂的東西,可是也隻有她自己知道,她身後的這兩個人,是她這輩子最愛的兩個人。

第二天清晨,推開窗,譚雲清的車子就已經停在了樓下,不知道停了多久,看見她開窗,他立馬鳴笛,在她還未反應過來時,門鈴已經響了。

“明莎,我們去結婚好不好?”打開門,他劈頭蓋臉直接就來了這樣一句話。

明莎微微愣住,“為什麼?”

“她要走了,去英國。”

從民政局出來,明莎覺得自己簡直就是瘋了,她怎麼也不會想到自己會再一次跟他結婚。再一次拿著結婚證,譚雲清緊緊的抱住她,就像是抱住最珍貴的寶貝。

從他懷裏掙脫出來,他欲言又止,終於說道:“你不問我和她?”

明莎搖搖頭,“你們的故事我不想知道,因為我們的未來不會再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