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單元心(1 / 3)

三十、心103處

1.心髒、中央為五行之秀,實天地之心。(《原道》)故知詩為樂心,聲為樂體。(《樂府》)按《荀子·解蔽》:“心者形之君,而神明之主也。”古人認為人體有耳、目、鼻、口等“天官”,而心是統治“天官”的“天君”(見《荀子·天論》)。由於心髒居人體的中央,故引申指處於中心位置的東西。

2.思想、心情、意思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原道》)暨乎篇成,半折心始。(《神思》)按《孟子·告子》:“心之官則思。”古人錯誤地認為心是思慮的器官,凡屬思慮、心情、思想等等,都可用“心”來表示。如《易·係辭上》:“二人同心”,“心”表意誌;《易·旅》:“我心不快”,“心”表感情,等等皆是。彥和用於文論,大多表示文章所表達的意思,它是作者立場、感情、主題思想、作文思路的總稱。

劉勰認為心是造成文章風格不同的基因。《體性》就指出“筆區雲譎,文苑波詭”的原因是作者“才、氣、學、習”的不同;而這種不同又通過“各師成心”達到“其異如麵”的效果。劉勰是提倡“師心”的。

基於這一點,劉勰認為選擇進入文章的事或物,一定要在描寫不失其形貌的同時,注意使其內部屬性與要表達的意思相合。這就是《神思》所說的“神用象通,情變所孕。物以貌求,心以理應”,《比興》所說的“擬容取心,斷辭必敢”。

關於“擬容取心”,範文瀾《注》、黃侃《劄記》、劉永濟《校釋》、楊明照《校注》均沒有解釋。20世紀80年代初王元化《〈文心雕龍〉創作論》作了釋義,影響很大。

王元化先生認為:“擬容取心,這句話裏麵的‘容’、‘心’二字,都屬於藝術形象的範疇,它們代表了同一藝術形象的兩麵:在外者為‘容’,在內者為‘心’。前者是就藝術形象的形式而言,後者是就藝術形象的內容而言。”“‘擬容取心’合起來的意思就是:塑造藝術形象不僅要摹擬現實的表象,而且還要攝取現實的意義,通過現實表象的描繪,以達到現實意義的揭示。”王先生認為“擬容”是從取象方麵去說比義,“取心”是從取義方麵去說興義,從而將“心”釋為物象的內義。我認為,這種解釋是牽強的。

首先,劉勰是服膺儒學古文學派的。他用字造句多取儒家經典,並且往往不違背其本義立論。“擬容”出於《易·係辭上》:“是故夫象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說文》:“擬,度也。”擬,是度量意。“擬容”者,擬於容也,指觀察、考查事物的過程。而不是如王先生所說的“摹擬”的意思。

其次,“取心”之“心”,不是“客體之心”,而是作者之心。《文心雕龍》所用術語雖多一詞多義,如“情”有時表示感情,有時表示內容等等;但多有內在聯係,絕無有對立的主、客體共享一詞者。查《文心》中“心”出現103處,除少數用表心髒、中央外,其餘都是表示所敘述的主體的思想、意思。“取心”者,取決於心也。指觀察事物,要提取事物內部屬性(理)類於要表達的意思(心)的。這就和《附會》的“去留隨心,修短在手”,《總術》的“棄術任心,如博塞之邀遇”一樣,體現了劉勰在取材、寫法、修辭上“師心”的觀點,而且也和《熔裁》的“酌事以取類”相合。“取類”,即取類於心之物理,“取心”,即將物理取決於心。關於作者之“心”與客體之“理”的關係,《文心雕龍》中論述頗多。如《附會》:“乃理得而事明,心敏而辭當也”;《神思》:“物以貌求,心以理應”;《體性》:“顯附者,辭直義暢,切理厭心者也”;《知音》:“心敏則理無不達”;《論說》:“必使心與理合,彌縫莫見其隙;辭共心密,敵人不知所乘”,可以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