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擺放你的雙手呢?最理想的擺放姿態,便是將它們很自然地下垂於你身體的兩側。
這樣才不會引起人們的注意。就是最吹毛求疵的人也無法批評你的這種姿勢。當然,如果需要,你還可以自然地打出各種強調性的手勢。
如果你不能做到這一點,感到它們就如同一大串香蕉似的,千萬不要認為沒有人會去注意它們,或是沒有人對它們感興趣。
但是,如果你發現,把它們放在你背後,插入口袋中,或是放在講桌上,能夠令你減少緊張的情緒,你該怎麼辦呢?運用你的常識去判斷。我曾經聆聽過我們這一時代許多有名演說家發表的演說。他們之中的許多人在演說時,會偶爾把手插入口袋中。布萊安、德普、羅斯福總統都曾這樣做過。就象英國政治家狄斯雷利這樣注重儀態的紳士,有時候也會向這種誘惑投降。
但是,如果一個人準備演講的內容是有價值的,並且他也能很有說服力地說出來,那麼,他究竟如何處理他的雙手或雙腳,那當然是小事一樁。隻要他的頭腦充實,心中熱情澎湃,那麼,這些次要的細節大都是可以自行解決的。畢竟,發表演說最重要的部分是內容,而不是手或腳的姿勢問題。
然而,演講中的姿勢中的姿勢問題很自然地被很多人誇大,濫用。卡耐基上的第一堂演講課,是由中西部一所 學院的院長親自講授的。卡耐基後來說,這一堂課講的主題就是姿勢問題。遺憾的是,這堂課不僅毫無用處,而且觀念錯誤,絕對有害。這位院長教導說,講演者應該先讓他的手臂鬆弛地下垂於他身體兩側,手掌心向後,手指半彎曲,拇指與他的大腿接觸。他還訓練他要以優雅的曲線舉起他的手臂,手腕以古典方式轉一圈,然後先把食指伸開,接著是中指、小指。
等到這堂具有美學及裝飾性的訓導進行完畢,還要求講演者的手臂再循著同樣優雅但不自然的曲線放下來,還要再度貼住大腿外側。整個表演非常呆板,並且十分造作,完全不合情理,也很不真實。十分可笑的是,在他內心深處還覺得他所教的這一套是別處學不到的。
在整個訓導過程中,他沒有教學生應創造出一套獨特的動作;也沒有鼓勵學生培養做出手勢的感覺;也沒有要學生在這樣做的過程中注入生命的活力,使它顯得自然;更沒有要求學生放鬆心情,學會自動自發,突破保守的外殼,象一個正常人一樣談話及行動。整個表演使人感到十分遺憾,就象一架打字機一樣機械,也象昨天已築的鳥巢般毫無生氣,更象電視鬧劇那般荒唐不堪。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到了20世紀,這樣荒謬的言談居然還能得以教授。幾年以前,書店裏還曾擺放過一本有關演講姿勢的書——整本書的內容都在企圖訓練人能擺出一個機械的、造作的姿態。它居然告訴讀者,在講到這個句子時應該做出什麼手勢,講到那個句子時又該做出什麼手勢;哪種情形要用一隻手,哪種情形要用雙手,哪種情形要把手舉高,哪一種要舉到中等高度,哪一種要放低;怎樣把這根手指彎起來,以及怎樣彎起那根手指。
許多人之所以對演講教學產生了極為惡劣的印象,正是這種機械化的演講觀眾。馬薩諸塞州一所規模很大的學院的院長最近說,他的學校不開設教授演講班,因為他一直沒有看到任何一種實用而且能教學生合情合理發表演講的教學方法。這位院長的做法。
有關演講姿勢的全部著作,9/10都是廢紙一堆——它們不隻是浪費了好紙張、好油墨;更為糟糕的是,學生從這些書上學來的任何姿勢,不但無助於演講的發揮,更是對演講氣氛的破壞。你要想學會有用的姿勢,隻能自己去研究,從自己的內心,從自己的思想,從你自己對這方麵的興趣中去培養。唯一有價值的手勢就是你天生就會的那一種。一盎司的本能比一噸的規則更有價值。
使用獨特的手勢
手勢和晚宴服這種可以隨意穿上或脫下的東西完全不一樣。後者隻是一個人內在本能的一種外在表現,如同親吻、腹痛、大笑及暈船一般。
而一個人的手勢就好比他的牙刷,應該是專屬於他個人使用的東西。並且,誠如人人特點各異一般,隻要他們順其自然,每個人的手勢也應該都各不相同。
很顯然,每個演講都要根據自身的特點訓練等合自己性情的手勢。你們可以想象,假如個子修長、動作笨拙、思想緩慢的林肯,和說話很快、個性急躁而且溫文爾雅的道格拉斯使用完全一樣的手勢,那將是多麼荒謬無比!
賀恩登曾經和林肯共同執行法律業務並且替他撰寫傳記。他公布了林肯在演講時所用的方法:
“林肯用手做手勢的次數,不如他用腦袋做姿勢那樣多。他常常使用腦部——在加強部分,他會用力甩動頭部。當他想要強調他的某種說法時,這種動作尤其有意義。有時候這個動作會突然頓住,仿佛將火花飛濺到易燃物上一樣。他從來不象其他的演說者那樣猛揮手勢,好象要把空氣及空間切成碎片一樣。他從來不采取具有舞台效果的行動……隨著演說過程的進行,他的動作會越來越自由而且安然自在,最後達到優美的程度。他擁有完全的自然感,強烈的特點,所以他顯得富有尊嚴且十分高貴。他看不起虛榮、炫耀、造作與虛偽……當他把見解散播於聽眾的腦海中時,他右手的瘦長指則蘊含著一個極有意義而又特加強調的世界。有的時候,為了表示喜悅與快樂,他會高舉雙手,大約成50度的角度,手掌向上,仿佛希望擁抱他所喜愛的那種精神。假如他所要表現的是厭惡的情緒——例如,指責奴隸製度——他會高舉雙臂,握緊雙拳,在空中揮舞,表現出真正崇高的憎惡感。這是他最有效果的手勢之一,表現了他的一種最生動的堅定決心,表示他決心把他痛恨的東西拉下來,丟在灰塵中予以踐踏。他總是站得中規中矩,兩腳的腳指頭踏在同一條線上;也就是說,他決不會把某隻腳放在另一隻腳之前。他絕不會扶住或靠住任何東西來支撐身體。在整個演說過程中,他隻對他的姿勢和態度作少許的變化。他絕不會狂喊亂叫,也不會在講台上來回走動。為了使他的雙臂能夠輕鬆一點,他有時會用左手抓住外衣的衣領,拇指向上,剩下的右手可自由地做出各種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