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完善自身的人性(1 / 2)

高級需要和低級需要具有不同的性質,而且這樣的高級需要與低級需要必須歸入基本的和給定的人性儲備中(而不是不同或相反)。這一定會在心理學和哲學理論上引起許多革命性後果。大多數文明同它們的政治、教育、宗教等理論,始終是建立在與這一信念正好對立的觀點之上的。總的看來,它們假定人性原始的以及動物的方麵嚴格地限製在對食物、性之類的生理需要上;追求真理、愛、美的高級衝動,被假定為在內在性質上不同於這些動物性的需要;而且,這些興趣被假定為相互對抗、排斥,為了優勢地位而不斷發生衝突。人是從站在高級需要一邊而反對低級需要這個角度來看待所有文化及其工具的。所以,文化必然是一種控製因素和阻撓因素,頂多是一種不幸的必需品。

認識到高級需要恰如對食物的需要一樣,是類似本能的和動物性的,這必然具有很多影響。

也許,最重要的是明白認知和意動的二歧式是錯誤的,是必須予以澄清的。對知識的需要,對理解的需要,對哲學沉思生活的需要,對理論參照係統的需要,對價值係統的需要,這些本身都是意動的,是我們原始的動物本性的一部分(我們是非常特殊的動物)。

既然我們也了解我們的需要並不完全是盲目的,了解它們為文化、現實、以及可能性所更改,那就可以進一步推出,認識在它們的發展中扮演了一個很重要的角色。約翰·杜威主張,需要的真實存在和界限是依靠對現實、對滿足的可能和不可能的認識而定的。

如果意動在本質上也是認知的,或者認知在本質上也是意動的,那麼它們的分歧就沒有什麼意思了,並且必須拋棄。

這些古老的哲學難題,有些甚至可以看成是因為對人類動機生活的誤解而產生的假難題。例如,自私和不自私的一般區別的問題,假如我們類似本能的愛的衝動,使我們從注視我們的孩子吃好吃的東西,比我們自己吃能得到更多的個人的“自私的”愉快,那麼,我們應該怎樣解釋“自私”,怎樣把它與“不自私”相區別呢?假如對真理的需要與對食物的需要更具有動物性,那麼,為真理而冒生命危險的人比為食物而冒生命危險的人更少一些“自私”嗎?

假如從食物、性、真理、愛或尊重的滿足中能同等地得到動物性快感、自私的愉快和個人的愉快,那麼,顯然需要重新更正快感理論。這意味著高級需要的快感在低級需要快感衰落的地方很可能堅持下去。

古典浪漫主義的酒神與太陽神的對立必定能得到解決。至少就它的某些形式來說,它同樣是建立在動物的低級需要與反動物的高級需要的分裂之上的,但這顯然是不合理的。與此同時,我們也必然要對理性與非理性的概念,理性與衝動之間的對比,以及作為與本能生活對立的理性生活的一般概念,作很大的修正。

通過對人的動機生活的嚴密審查,可以得到倫理哲學家需要的許多東西。假如我們最高尚的衝動不是被看作勒馬的韁繩,而是被看作馬本身,或者相反。假如我們的動物性需要被看作具有與我們最高的需要一樣的性質,它們之間明晰的分歧又怎麼能夠存在下去呢?我們又如何確定它們可以有不同的來源呢?

進一步說,假如我們清醒而明確地意識到這些高尚而美好的衝動的存在和日益強大。從根本上說,首先是滿足更迫切的動物性需要的結果,我們當然應該更少談到自我控製、禁止、法律等等,更多地談到自發性、滿足以及寬容等等。在責任的沉重感與享受的放鬆感之間,對立似乎比我們預料的要少得多。

本尼迪克特的“協同作用”理論是我們的文化概念和關於人與文化的關係的概念改變的方向。文化顯然是,或者至少應該是滿足需要的,而不是禁止需要的。此外,它不僅是為人類的需要而創造的,而且也是由人類的需要創造的。文化與個體的分歧需要重新審查,應該更少強調它們的對抗,更多強調它們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