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這條禁令不僅要求英國傳統媒體“不得隨便發聲”,而且勒令民眾不得談論“為什麼這則新聞不可以報道”。這讓一向生活在新聞自由主義的言論天堂上的英國民眾感到非常不解。在民眾看來,管理當局這樣做是在縱容社會不正之風的滋長。因為不僅“超級禁令”本身的內容絕對保密,而且連它是由誰提出的、為什麼要設立這份禁令等問題也一律被禁止提及。人們唯一可以談論的,是這份禁令的名字。
但是,在“超級禁令”發布幾小時之後,它即在數小時之內,被英式人肉搜索挖掘了出來,並在Twitter、“臉譜”等著名社會媒體網站上流布甚廣。“超級禁令”在力拔山兮的網絡輿論壓力麵前,立即崩潰瓦解,隻剩下做紙老虎的份。托克公司最終不得不自動放棄了這份廢紙一樣的禁令。
很明顯,在這場西方核心價值觀的鬥爭中,最終是以媒體代表的“民意大多數”勝利了。在這場鬥爭中,媒體表現出了非常頑強的鬥誌。在一個法製社會中,輿論可以塑造法律之外的文明。其實這就是世界受到媒體影響最大的原因。在管理部門的強權壓製之下,媒體並沒有表現出退縮的跡象。相反,它正利用一種更高明的“新聞自由權利”來頑強地反攻。在這種情況下,新聞媒體的生命力得到淋漓盡致的體現。就英國“托克事件”來說,傳統媒體受到政府的管製越來越嚴重。但媒體在西方是“天賦自由”的。於是民眾通過口耳相傳和網絡在線傳遞的方式,將“托克事件”扭轉過來。實現了媒體自誕生以來的“新聞自由觀”理想。
還是說“托克事件”。在《衛報》著手調查托克公司內幕醜聞之際。托克公司驚恐萬分,迫不及待地要求受它委托的律師事務所向法院求助。其理由是,媒體調查該公司會導致公司機密泄露,並影響托克公司的已有公眾形象,法院必須向媒體傳達禁止調查令。於是才有了英國媒體被政府封口的局麵。但英國畢竟是一個高度發達的“製度和管理健全社會”。所以這把新聞自由受打擊的烈火是不可能被紙包住的。在一次議會質詢會上,保羅·法雷爾議員就“超級禁令案”尖銳地質詢了司法大臣。他的目的是為了確認此法令是否符合英國的“新聞自由”規則。
這樣一來,“托克事件”突然成為一個公開的“秘密”。這次議會議員將事端揭發出來,於是媒體又開始“熱議”這件事情。托克公司此時依然企圖封住媒體的口。但是,在威特敏斯特議員的庇蔭下,媒體對“不公正”事件展開了強大的宣傳攻勢。而托克公司再也沒有勇氣施展野蠻的手段了。眾所周知,在英國社會中,議員享有最寬大的“言論自由權”,他們的一舉一動都可以成為媒體的報道對象,這充分地受到法律保護。在這種情況下,托克公司再次申請禁令的努力隻能以失敗告終。受雇於托克公司的律師事務所在一篇新聞稿中也承認:“這項命令確實會阻撓《衛報》報道準備在本周晚些時候討論的問題。”並聲稱主動放棄對禁令的申請。
現在我們能發現,在西方國家,要想成為一個不受道德約束、徘徊在法律之外的團體是不可能的。就像英國的托克這樣的大公司也不例外。如果它想將自己的醜聞全部秘而不宣,必須同時搞定媒體、民眾輿論和司法係統。但這還不是最主要的,而且還要搞定鬥爭激烈、鐵麵無私的英國議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