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3 / 3)

今失厥道,亂其紀綱,乃厎滅亡。”言失堯之道,亂其法製,自致滅亡。厎,之履反。

其四曰:“明明我祖,萬邦之君。有典有則,貽厥子孫。君萬國為天子。典謂經籍。則,法。貽,遺也。言仁及後世。貽,以之反。遺,唯季反。關石和鈞,王府則有。荒墜厥緒,覆宗絕祀。”金鐵曰石,供民器用,通之使和平,則官民足。言古製存,而太康失其業,以取亡。覆,芳服反。供音恭。

[疏]“其四”至“絕祀”正義曰:有明明之德,我祖大禹也。以有明德為萬邦之君,謂為天子也。有治國之典,有為君之法,遺其後世之子孫,使法則之。

又關通衡石之用,使之和平。人既足用,王之府藏則皆有矣。典存國富,宜以為政,今太康荒廢墜失其業,覆滅宗族,斷絕祭祀。言太康棄典法,所以滅宗祀也。傳“君萬”至“後世”正義曰:“萬邦之君”,謂君統萬國為天子也。“典”謂先王之典,可憑據而行之,故為經籍。“則,法”,《釋詁》文。“典”謂先王舊典,“法”謂當時所製,其事不為大異,重言以備文耳。“貽,遺”,《釋言》文。以典法遺子孫,言仁恩及後世。傳“金鐵”至“取亡”正義曰:“關”者,通也。名“石”而可通者,惟衡量之器耳。

《律曆誌》雲:“二十四銖為兩,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是石為稱之最重,以石而稱則為重物,故“金鐵曰石”。言絲綿止於斤兩,金鐵乃至於石,舉“石”而言之,則所稱之物皆通之也。傳取金鐵重物以解言“石”之意,非謂所關通者惟金鐵耳。米粟則鬥斛以量之,布帛則丈尺以度之,惟言關通權衡,則度量之物,懋遷有無,亦關通矣,舉一以言之耳。衡石所稱之物,以供民之器用,其土或有或無,通使和平也。

《論語》雲:“百姓足,君孰與不足?”民既足用,則官亦富饒,故“通之使和平,則官民皆足”。有典有法可依而行,官民足可坐而守,言古製存,而太康失其業,所以亡也。訓“緒”為業,費氏、顧氏等意雲,通金鐵於人,官不禁障,民得取之以供器用。器既具,所以上下充足。以金鐵皆從石而生,則金鐵亦石之類也。

故《漢書-五行誌》雲石為怪異,入金不從革之條。費、顧之義,亦得通也。

其五曰:“嗚呼!曷歸?予懷之悲。曷,何也。言思而悲。曷,戶割反。萬姓仇予,予將疇依?仇,怨也。言當依誰以複國乎?鬱陶乎予心,顏厚有忸怩。鬱陶,言哀思也。顏厚,色愧。忸怩,心慚,慚愧於仁人賢士。鬱音蔚。陶音桃。鬱陶,憂思也。忸,女六反。怩,女姬反,徐乃私反。思,息嗣反。弗慎厥德,雖悔可追?”言人君行己不慎其德,以速滅敗,雖欲改悔,其可追及乎?言無益。雖如字,或作雎。

[疏]“其五”至“可追”正義曰:嗚呼!太康已覆滅矣,我將何所依歸?我以此故,思之而悲。太康為惡,毒遍天下,萬姓皆共仇我,我將誰依就乎?鬱陶而哀思乎,我之心也!我以此故,外貌顏厚而內情忸怩羞慚。由太康不慎其德,以致此見距,雖欲改悔,其可追及之乎?事已往矣,不可如何。從首漸怨,至此為深,皆是羿距時事也。傳“仇怨”至“國乎”正義曰:桓二年《左傳》雲“怨耦曰仇”,故為怨也。羿距於河,不得複反,乃思太康,欲歸依之,言當依誰以複國乎?傳“鬱陶”至“賢士”正義曰:《孟子》稱舜弟象見舜雲:“思君正鬱陶。”“鬱陶”,精神憤結積聚之意,故為哀思也。

《詩》雲:“顏之厚矣。”羞愧之情見於麵貌,似如麵皮厚然,故以“顏厚”為色愧忸怩,羞不能言,心慚之狀。小人不足以知得失,故“慚愧於仁人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