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3 / 3)

《楚語》雲,重黎之後,世掌天地四時之官,至於夏商。則此不滅其族,故傳言此也。傳“山脊”至“害玉”正義曰:《釋山》雲:“山脊,岡。”孫炎曰:“長山之脊也。”以崐山出玉,言火逸害玉,喻誅惡害善也。傳“逸過”至“於火”正義曰:“逸”即佚也,佚是淫縱之名,故為過也。“天王之吏”,言位貴而威高,乘貴勢而逞毒心,或睚眥而害良善,故為“過惡之德,其傷害天下,甚於火之害玉”。猛火為烈甚矣,又複烈之於火,言其害之深也。傳“殲滅”至“無治”正義曰:“殲,盡也”,《釋詁》文。舍人曰:“殲,眾之盡也。”眾皆死盡為殲也。“渠,大”、“魁,帥”,無正訓。以上“殲厥渠魁”謂滅其元首,故以“渠”為大,“魁”為帥。史傳因此謂賊之首領為“渠帥”,本原出於此。

自契至於成湯,八遷。十四世,凡八徙國都。契,息列反,殷之始祖。八遷之書,史唯見四。湯始居亳,從先王居,契父帝嚳都亳,湯自商丘遷焉,故曰“從先王居”。亳,旁各反,徐扶各反。嚳,苦毒反。作《帝告》、《釐沃》。告來居,治沃土,二篇皆亡。告,工毒反。釐,力之反。沃,徐烏酷反。此五亡篇,舊解是《夏書》,馬、鄭之徒以為《商書》,兩義並通。

[疏]“自契”至“釐沃”正義曰:自此已下皆《商書》也。序本別卷,與經不連,孔以經序宜相附近,引之各冠其篇首。此篇經亡序存,文無所托,不可以無經之序為卷之首,本書在此,故附此卷之末。契是商之始祖,故遠本之。自契至於成湯,凡八遷都。至湯始往居亳,從其先王帝嚳舊居。當時湯有言告,史序其事,作《帝告》、《釐沃》二篇。傳“十四”至“國都”正義曰:《周語》曰:“玄王勤商,十四世而興。”“玄王”謂契也,勤殖功業十四世,至湯而興,為天子也。

《殷本紀》雲,契生昭明。“昭明卒,子相土立。相土卒,子昌若立。昌若卒,子曹圉立。曹圉卒,子冥立。冥卒,子振立。振卒,子微立。微卒,子報丁立。報丁卒,子報乙立。報乙卒,子報丙立。報丙卒,子主壬立。主壬卒,子主癸立。主癸卒,子天乙立。天乙是為成湯”是也。契至成湯十四世,凡八遷國都者,《商頌》雲“帝立子生商”,是契居商也。

《世本》雲:“昭明居砥石。”《左傳》稱相土居商丘,及今湯居亳,事見經傳者有此四遷,其餘四遷未詳聞也。鄭玄雲:“契本封商,國在太華之陽。”皇甫謐雲:“今上洛商是也。”襄九年《左傳》雲:“陶唐氏之火正閼伯居商丘,相土因之。”杜預雲:“今梁國睢陽宋都是也。”其“砥石”先儒無言,不知所在。自契至湯,諸侯之國而得數遷都者,蓋以時王命之使遷。至湯乃以商為天下號,則都雖數遷,商名不改。今湯遷亳,乃作此篇,若是諸侯遷都,則不得史錄其事以為《商書》之首。文在“湯征諸侯”、“伊尹去亳”之上,是湯將欲為王時事。史以商有天下,乃追錄初興,並《湯征》與《汝鳩》、《汝方》,皆是伐桀前事,後追錄之也。傳“契父”至“王居”正義曰:“先王”,天子也。自契已下,皆是諸侯,且文稱契至湯,今雲“從先王居”者,必從契之先世天子所居也。

《世本》、《本紀》皆雲契是帝嚳子,知先王是契父帝嚳。帝嚳本居亳,今湯往從之。嚳實帝也,言“先王”者,對文論優劣,則有皇與帝及王之別,散文則雖皇與帝皆得言王也。

故《禮運》雲:“昔者先王未有宮室。”乃謂上皇為王,是其類也。孔言“湯自商丘遷焉”,以相土之居商丘,其文見於《左傳》,因之言自商丘徙耳。此言不必然也,何則?相土,契之孫也,自契至湯凡八遷,若相土至湯都遂不改,豈契至相土三世而七遷也?相土至湯必更遷都,但不知湯從何地而遷亳耳,必不從商丘遷也。鄭玄雲:“亳,今河南偃師縣有湯亭。”《漢書音義》臣瓚者雲:“湯居亳,今濟陰亳縣是也,今亳有湯塚。己氏有伊尹塚。”杜預雲:“梁國蒙縣北有亳城,城中有成湯塚,其西又有伊尹塚。”皇甫謐雲:“《孟子》稱湯居亳,與葛為鄰,葛伯不祀,湯使亳眾為之耕。葛即今梁國寧陵之葛鄉也。若湯居偃師,去寧陵八百餘裏,豈當使民為之耕乎?亳今梁國穀熟縣是也。”諸說不同,未知孰是。傳“告來”至“皆亡”正義曰:經文既亡,其義難明,孔以意言耳。所言“帝告”,不知告誰,序言“從先王居”,或當告帝嚳也。

湯征諸侯,為夏方伯,得專征伐。葛伯不祀,湯始征之,葛,國。伯,爵也。廢其土地山川及宗廟神祗,皆不祀,湯始伐之。伐始於葛。祗,巨支反。

[疏]傳“葛國”至“於葛”正義曰:序言“湯征諸侯”,知其人是葛國之君,伯爵。直雲“不祀”,文無指斥。

《王製》雲:“山川神祗有不舉者為不敬,不敬者君削以地。宗廟有不順者為不孝,不孝者君黜以爵。”是言不祀必廢其土地山川之神祗及宗廟,皆不祀,故湯始征之。湯伐諸侯,伐始於葛,《仲虺之誥》雲“初征自葛”是也。

《孟子》雲:“湯居亳,與葛為鄰。葛伯不祀,湯使人問之曰:‘何為不祀?’曰:‘無以供犧牲也。’湯使遺之牛羊。葛伯食之,又不祀。湯又使人問之曰:‘何為不祀?’曰:‘無以供粢盛也。’湯使亳往為之耕,老弱饋食。葛伯率其人,要其酒食黍稻者,劫而奪之,不授者殺之。有童子以黍肉餉,殺而奪之。

《書》曰:‘葛伯仇餉。’此之謂也。”是說伐始於葛之事也。

作《湯征》。述始征之義也,亡。

伊尹去亳適夏,伊尹,字剩湯進於桀。

[疏]傳“伊尹”至“於桀”正義曰:伊,氏;尹,字,故雲“字氏”,倒文以曉人也。伊尹不得叛湯,知湯貢之於桀。必貢之者,湯欲以誠輔桀,冀其用賢以治;不可匡輔,乃始伐之,此時未有伐桀之意,故貢伊尹使輔之。

《孫武兵書-反間篇》曰:“商之興也,伊尹在夏。周之興也,呂牙在殷。”言使之為反間也,與此說殊。

既醜有夏,複歸於亳。醜惡其政。不能用賢,故退還。複,扶又反。入自北門,乃遇汝鳩、汝方,鳩、方,二人湯之賢臣。不期而會曰遇。

[疏]傳“鳩方”至“曰遇”正義曰:伊尹與之言,知是賢臣也。“不期而會曰遇”,隱八年《穀梁傳》文也。

作《汝鳩》、《汝方》。言所以醜夏而還之意,二篇皆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