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買宅,萬金買鄰”、“鄰裏好,賽金寶”、“遠親不如近鄰”、“孟母三遷,擇鄰而居”……這些俗語、故事都在描繪著鄰居的重要。而在現實生活中,在許多地方,鄰裏卻變成了看似近在咫尺卻又遠在天涯的陌生人。比鄰而居,為何內心距離那麼“遠”呢——
以鄰為壑
每一家都有自己的鄰居,每一家又都是別人家的鄰居。鄰居交往有兩大特點:一是天天見,二是生活瑣事多。這就決定了鄰裏之間要常常注意避免發生無原則的矛盾。
有一則以鄰為壑的成語,說的是在戰國的時候,有個叫白圭的人,是魏國的宰相。有一次他在跟孟子談起大禹治水時誇口說:“如果讓我來治水,一定能比禹做得更好。我隻要把河疏通,讓洪水流到鄰近國家去就行了,根本不用像禹那樣把水引入大海。”孟子不客氣地對他說:“你錯了,你把鄰國作為聚水的地方,結果將使洪水倒流回來,造成更大的災害。有仁道的人,是不會這樣做的。”
假如讓白圭治水,確實能使本國受益,但鄰國呢?他竟然把鄰國當成大水坑,這種隻為自己著想的做法,不僅是一種不道德行為,而且最終會害人害己。大禹治水雖然費工費時,但這樣做既消除了本國人民的災難,又消除了鄰國的災害。以鄰為壑這個成語提醒人們的正是,應以鄰為伴,以鄰為友。
遺憾的是現在鄰裏之間仍有“以鄰為壑”的人。如有的為使自家門口不積水,把道墊得老高,使積水流進鄰家院。還有的把自家的垃圾倒在鄰家牆根,自己幹淨了,卻影響了鄰家的環境衛生。這足見不能光顧自己安全便利,而不顧鄰居的利益,甚至損人利己。毗鄰而居,應當互相體諒,互讓方便。
曾經有這樣一則笑話:甲的菜園正好在乙的家旁。甲問:“你看今年是種蘿卜好呢,還是種白菜好?”乙答:“當然是種白菜好,因為我家的雞不喜歡吃蘿卜。”
有些人心眼小、私心重,在鄰裏生活中總怕鄰居沾了自己的光,反過來自己卻總想瞅機會沾別人家的光,甚至明裏暗裏做那些損害鄰居利益的事。這在鄰裏交往中是最要不得的,其結果隻能在鄰居中孤立自己。
據2005年6月《海南日報》報道,定安暗山村李家兩堂兄弟,原本和睦相處,毗鄰而居,僅為一段擋水圍牆就打了兩年官司。官司打完了,堂兄弟間的關係也完了。一對好兄弟,就因為一方有意無意中把別人家當成了“泄洪溝”,互不相讓鬧上公堂,活生生地成了一對“冤家”。
還有一種“以鄰為壑”的做法是這樣的:有兩戶鄰居,疑因風水問題,各自在住宅中掛起“照妖鏡”,布下“風水陣”,兩鄰居荒唐“鬥法”,令人哭笑不得。
吳川市一個村子裏兩戶鄰居,各在道路一旁,中間的泥路有四五米寬,一戶住的是高2層、外牆貼白色瓷片的樓房,一戶住的是帶庭院的平房。住平房的這戶,圍牆及庭院裏裝有仿製的鑼錘、關刀、火箭彈等物,儼然布下一個“風水陣”,鑼錘紅頭白柄,柄上還纏著紅綢;插在圍牆和平房上的兩把銀白色關刀,刀柄和刀環上也均係著紅綢。此外,該平房裏還有近十枚如實物般大小的火箭炮,其尖利的彈頭正氣勢洶洶地朝向對方樓房。
而對麵的那戶樓房也不甘示弱,一樓防盜網上裝有明晃晃的三戟叉和刺槍,二樓防盜網上更裝有八卦圖和鋥鋥閃光的風水寶鏡。讓人置身此地,頓覺刀光劍影,甚感陰森恐怖。
幾位住在附近的群眾紛紛說,每次從此處路過,看到這些稀奇古怪的擺設,心裏就不自在。他們曾想勸這對鄰居拆掉這些東西,但因覺得難堪而沒有出聲。他們說,現在全國上下都在提倡建設和諧社會,像這樣不“和諧”的鄰裏關係,影響太不好了。
無獨有偶,在廣東也出現過類似的事:
有兩住戶因瑣事不和,就在自家門口掛鏡子反照對方,結果一段時間下來,鏡子越掛越大,其中一住戶掛的鏡子直徑近乎1米,周圍住戶路經兩戶門口時均感毛骨悚然。
兩戶人家門對門,中間是一條過道,寬約2米左右。兩戶人家防盜門最上方赫然掛著一麵大圓鏡子,2號住戶的鏡子直徑近1米,1號住戶的鏡子稍小一些,但該住戶在門口掛了一塊布簾子,擋住對麵鏡子反射過來的光線。透過2號住戶的玲瓏門,可看見裏麵的一堵牆上懸掛了一把1米多長的寶劍,寶劍上亮著一盞燈。
1號住戶姓伍,住著兩位老人家,2號住戶姓魏,家裏人口比較多。鄰居們說,一直沒見兩戶人家之間有什麼矛盾和衝突,不明白為什麼兩家人之間現在會互相鬥氣,搞得鄰裏不和。
一鄰居說,之前1號住戶家門口掛了一麵小鏡子,按廣東人的風俗,門口掛鏡子,是因為某種原因,要“辟邪”。最近不知怎麼回事,2號住戶也在家門口掛起了鏡子。可能是溝通的問題,兩戶人家開始頻繁換鏡子,鏡子也就越換越大。
有鄰居說,鏡子越換越大後,周圍的住戶就感到越來越恐怖。因兩戶人家正好位於巷子口,巷子裏的其他住戶每天要經過很多次,每次經過兩麵鏡子前,都會讓人覺得毛骨悚然。最可怕的是晚上,因2號住戶家的寶劍上有盞燈,晚上會把寶劍的燈光反射到巷子裏,發出很亮的光,使得整個巷子顯得很詭異。
據有關民俗專家介紹,在廣州,掛鏡子是一種很普遍的現象,但鏡子和剪刀都有各自含義。比如主人認為風水不好,就會在門前掛一個凸透鏡,把不好的風水擋在門外,而認為對門家風水比自家風水好,就會掛一個凹透鏡,把別人家風水吸過來。隻掛一個平麵鏡,則表示一般的辟邪作用。專家說,掛鏡子的講究是個人問題,但如果有人在門口有意識、長期掛多麵鏡子,這種做法既不可取,也不道德。
以鄰為壑,不是和諧社會的主旋律。一個不能善待他人、自以為是的地區,就不會有活力和發展力,最終將喪失競爭力。你知道“以鄰為壑”,人家也同樣知道“以鄰為壑”,結果是人人都成了“壑”,到時候,也就沒有一處幹淨,沒有一處不受害了。由此看來,“以鄰為壑”的最終結果是害人害己。所以,還是收起這種“以鄰為壑”的手段,“以鄰為友”,大家和睦相處,互相幫助的好。
上述例子中的掛鏡子、寶劍使自家辟邪,而將“邪魔”導入鄰居家的迷信做法可謂是現代迷信版的以鄰為壑之舉了。這種做法應當說還隻是局限在道德的範疇,而如果再進一步可就要吃不了兜著走,要吃官司了。因為現在法律中有對“相鄰權”保護的條文。
山東東營東三村的村民喬大嫂,就講述了她家“與豬為鄰”的苦惱——
“自從俺跟豬為鄰居,日子就沒好過一天!天天聞糞味兒,夜裏聽豬叫,俺丈夫心髒不好,晚上經常被豬叫聲吵得睡不著。夏天更是沒法兒,臭氣熏天,蚊子、蒼蠅成群,俺家根本沒法兒開窗子!”說起養豬場,喬大嫂苦不堪言。
對此,律師的建議就是起訴其鄰居,因為喬大嫂鄰居的行為,給她家的生活帶來很多不便,侵犯了喬大嫂的相鄰權,確切說是破壞了相鄰環保關係。
相鄰關係,從權利的角度可稱為相鄰權。所謂相鄰權,是指2個或2個以上的不動產所有人或占有人、使用人、收益人,因一方對自己所有或占有、使用、收益的不動產行使所有權或占有、使用、收益權時,享有的要求對方給予必要便利的權利。也就是相鄰各方要互相給對方提供必要的便利,這不僅是一種優良的社會道德風尚,也是一種法定義務。相鄰權是所有權的延伸,它是基於不動產所有權產生的權利。按有關規定,喬大嫂的鄰居應當終止這種侵害行為。
常見的相鄰關係有土地通行使用關係、相鄰用水排水關係、相鄰疆界關係、相鄰環保關係、相鄰通風采光關係等。相鄰權糾紛中,比較常見的主要有廢氣、汙物汙染環境、噪聲損害、占據公共設施和遮擋他人陽光等。涉及到的不僅有個人與個人,還有個人與單位、單位與單位。
相鄰環保關係指相鄰雙方因環境問題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即相鄰一方在自己疆界內經營工業或行使其他權利時,對另一方應負有的、不得汙染周圍環境、危害人身、財產安全的義務和另一方對其疆界外的人享有的、可請求其采取必要的防止汙染環境措施的權利的關係。公民個人因相鄰而發生的糾紛,主要是由於噪聲、有毒物、修建廁所、畜欄等散發的臭氣引起。
還有的以鄰為壑做法更荒唐可笑。如一位農婦封某為了泄憤,就將鄰居家銀杏樹的樹皮剝去。自以為出了口“惡氣”的封某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我真是鬼迷心竅呀!”2004年9月21日,為了泄憤而將鄰居家的銀杏樹剝皮致死的農村婦女封某手捧法院的刑事判決書,悔恨和自責的眼淚奪眶而出。
34歲的封某盡管歲數不大,卻滿腦子封建迷信,凡事都喜歡算個命,看個風水什麼的。2003年11月底,隔壁鄰居周某給門口的銀杏樹施肥,正在為丈夫辦生日酒席的封某見了大為惱火,以為周某故意“作怪”,觸自家的“黴頭”,於是揪著周某破口大罵,原本喜慶的生日宴會也鬧得不歡而散。
周某被這種“莫須有”的罪名搞得糊裏糊塗,但為了日後相處,還是向封某道了歉。封某卻得“理”不饒人,認為周某家的銀杏樹壞了自家的“風水”,留著是個“禍根”。2003年12月一天晚上,封某乘夜深人靜,用菜刀將周某家的銀杏樹根部樹皮剝去。第二天一大早,周某發現已有數十年樹齡的銀杏樹被剝皮,急得捶胸頓足,號啕大哭,而封某則躲在一旁長出了一口“惡氣”。事後經鑒定,這棵價值近8000元的銀杏樹被剝皮後已無法存活。
2004年8月,江蘇省泰興市檢察院以封某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向泰興市法院提起了公訴。法院經審理認為,封某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9月21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依法判處被告人封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鄰裏之間,房靠房,牆連牆,莊戶人家常常是東鄰的瓜爬到西鄰結果,南院的豆攀至北院結莢,這一類的事情時有發生,各種糾葛更是難以分解,假若“一朝之忿不能忍”,最終的結果就是“鬥勝爭強禍不小”。
各掃門前雪
曾幾何時,鄰居之間是多麼和諧啊,大家門不閉戶,高高興興地互相幫助,下雨了,你幫我收衣服;孤獨生病了,鄰居過來照料你……然而現在這種情形越來越少了,不僅是城市居民,農村居民之間也慢慢地“各人自掃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了。鄰居之間互相毗鄰住了幾十年,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鄰居,大家關門自力,誰都不理誰,誰也不和誰打招呼。人心封閉,獨來獨往,對他人的冷暖采取漠視和觀望的態度。
而一則眼見少女慘死,鄰裏冷漠不理的慘案更是令人痛心——
一個風華正茂的18歲女高中生,被潛入家裏的歹徒殺害了,而鄰居在案發前後,看到歹徒翻窗人室,也聽到女孩在遇害時的呼救聲,卻沒有一個人報警!凶手趙磊隨後被擒,並被判處死刑。這個案子雖然過去好長時間,但是那份人情冷暖的淒涼仍力透紙背。
據《江南晚報》報道,1999年9月2日,江蘇常州北郊中學女高中生肖某,下午放學後和往常一樣,同父母在祖母家吃完飯後,由於父母還要開店做生意,便先回家做作業。
到了深夜11時10分左右,肖老板才回家,但當他叫女兒開門時,卻半天不見回應。他連忙用鑰匙去開門,發現保險鎖鎖著,他頗感意外:女兒怎麼沒有回家?打開門後,他一眼瞧見女兒的自行車放在客廳裏,書包也在車架上,說明女兒已經回家了。父親急了,快步走向朝南的房間,見電視機和電風扇開著,屋中沒人。他轉身朝女兒的寢室走去。女兒的寢室門關著,肖老板敲門仍沒反應。他拿起凳,從氣窗口朝屋裏望去,隻見女兒躺在她的床上,身上還蓋著被子,她聽不見父親大叫?大熱天還蓋被子?太異常了,肖老板意識到出事了,就沒用鑰匙開女兒房門,而是從氣窗上翻進了女兒屋子。掀開女兒身上的被子,女兒麵色發白,雙眼緊閉,鼻子下的“人中”部位有幾點血跡。
出事了!肖老板急得人都快瘋了,他抓起電話,就向救護中心求救。五分鍾後,救護車疾駛而來,醫生當即檢查:“發現女孩的瞳孔有點放大,在做人工呼吸時,又發現女孩喉中有堵物,遂拿來筷子,夾出一塊小毛巾。他殺,肯定是他殺,醫生示意肖老板趕快報警。雖然經過搶救,但終因回天乏力,醫生無奈地搖搖頭:女孩死了。
女兒死了,家裏的財物也被盜了,幾件金銀首飾沒有了,毫無疑問,作案人熟悉肖老板家中的狀況。警方當夜展開偵查。肖老板手下有5名雇工,其中的一名安徽打工仔幾個月前不告而別,種種跡象都跟他有關。警方於翌日淩晨找到趙磊。果然,作案人就是他。他來自安徽太和縣周小廟村,現年20歲。對於犯罪事實,他供認不諱……
1998年正月,19歲的趙磊隻身來到常州,經同鄉介紹,在肖老板那裏當上運輸工。第二年一季度,他談了一個女朋友,感覺手頭缺錢,就想找一個能多賺錢的工作,於是與肖老板不辭而別。在這期間,他並沒有找到工作,手中無錢,於是想到肖老板開店經營多年,家中有錢,並且十分熟悉他家的狀況,每天晚上9時前無人,而肖老板會把當天一二萬元的營業款帶回家中。他決定到肖老板家中盜竊。
9月2日下午5時多,他來到肖老板家的住地,踩著一樓鄰居家窗戶上的防護網,裝模作樣地為住在二樓的肖老板家的室外空調主機擦灰。在這十幾分鍾時間裏,不斷有人朝他看,卻沒人問過他,而是先後走開。他膽子大了,本想立即翻窗入室,但覺得太引人注目,就原路退回,在肖老板住地附近轉。見無人時,就再次攀上一樓的防護網。當他準備翻人肖家時,被人發覺,就又用手擦空調,那人覺得十分奇怪,盯著他看了足足好幾分鍾,但最終沒有上前查問就走開了。趙磊肆無忌憚,用刀片劃破肖老板家窗戶上的綠紗,翻入室內。家中確實無人,趙磊翻箱倒櫃,找到了4條項鏈、2隻戒指、一塊小白表。他覺得到手的東西太少,決定隱藏在肖家,等候肖老板回家,在他們入睡後偷竊他當天營業款。
晚上10時不到,肖家的門鎖轉動,他立即鑽到肖家床底下隱藏,原來是肖老板的18歲女兒回家了。趙磊在床底下悶熱難受,終於有了一次大的響動,肖家女兒向床底下察看,發現躲藏著一個人,頓時嚇得魂飛魄散,尖叫了起來。趙磊立刻竄出,衝上前捂住肖家女孩的嘴,女孩邊掙紮著朝陽台跑去,邊大聲呼救著。
趙磊膽戰心驚,唯恐鄰居上門幹涉或報警,就加快對女孩下毒手。他把女孩朝臥室拖去,拖的時候再次發出了碰撞房門、撞擊樓板的沉重聲。歹徒一不做,二不休,用小毛巾塞進了女孩嘴中,繼而卡住她脖子,十幾分鍾後,女孩不動了,歹徒趁機強奸了她。
事後罪犯說:“我翻窗入室,有人看見我對女孩動手,女孩呼救,並發出了不同尋常的響聲,鄰居居然不來,這裏倒蠻有安全感。”於是,有了安全感的歹徒從容地再次尋找肖家的財物,完畢後,他又把殺死的女孩擺布好,手裏拿著布娃娃,造成一種假象。估計肖老板還不會回家,歹徒坐下來給遠在安徽的親戚打了個長途,通話竟達十幾分鍾。本想再隱藏下來等候肖老板回家,趁他入睡時再行竊營業款,但想想畢竟殺了人,萬一被發現,得不償失,於是由原路從窗戶跳下一樓平台,返回暫住地。不到一天,他被捉拿歸案。
1999年9月,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趙磊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罰金2000元;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2000元,附帶賠償民事訴訟人肖某經濟損失55114元(含死亡賠償金、喪葬費)。
從趙磊作案、落網直至一審判決,常州司法機關僅花了25天時間。而罪犯作案過程曆曆在目,可歎無人挺身而出。在案發後的警方偵查中,多位鄰居有這樣記錄在案的陳述,白紙黑字,令人觸目驚心。
筆錄之一:某鄰居在9月3日零時23分在派出所陳述。
警方問:“請你把今天晚上(指幾小時前的昨天)聽到的情況講一下。”某居民答:“今天(指三個小時前)晚上10點多鍾,我一個人在房間,聽到鄰居家女孩帶著哭泣講:‘不要這樣,求求你……’一直重複這些話,重複了四五次,後來又聽到撞擊聲二三次,每次持續30秒左右,後來就沒有聲音了。”
問:“你聽到的聲音是鄰居家哪個房間?”答:“是南麵的房間,聲音叫得很清楚。”
問:“你聽到隔壁聲音持續多長時間?”答:“大概10分鍾不到,撞擊的聲音很響,悶聲,撞擊和講話是連著的,有時講話的時候也有撞擊聲,講話聲音較大,聽出來情緒比較激動。”
筆錄之二:某鄰居在9月3日1時零8分接受調查。
警方問:“你聽到樓上有什麼異常的聲音嗎?”答:“聽到的,樓板咚、咚、咚響得厲害,還有女的輕微的叫聲,聲音不大。”
問:“是怎樣的聲音?”答:“好像是跑步的聲音,從門那邊一直響到臥室,間隔一分鍾,又聽到女的發出輕微叫聲,我到院子裏,看了看燈火亮著,還聽到女的輕微的叫聲,一會兒(10秒鍾不到)沒聲音了,我就進屋了。”
問:“你聽到這種聲音是什麼時間?”答:“大概10時20分左右。”
筆錄之三:某鄰居在9月3日5時57分接受警方調查。
問:“你把昨天下午看到的情況講一下?”答:“昨天下午4時31分,我在後麵窗戶看見一個人蹲在204室陽台前的空調旁擦空調,一直在那裏擦……”
筆錄之四:某鄰居在9月3日11時40分接受警方調查。
答:“我昨天下午六點鍾從單位下班,同我兒子一起回家,走到新村案發地附近,見到一個青年男子從那家平台由南往北走,我和兒子講:‘這個人可能是小偷。’……這個人走到那家陽台下弄空調,我們就回家了。另外,當天晚上還聽到附近有女孩尖叫聲音,持續時間大概有半個小時,斷斷續續的,不正常聲音。”
筆錄之五……筆錄之六……筆錄之七……
半夜三更,從隔壁傳來的女孩的呼救聲、撞擊聲,左鄰右舍既然都聽得清清楚楚,為什麼就沒有人站出來呢?這值得許多人深思和反省。
遺憾的是,現在鄰裏交往中,持這種各掃門前雪、對鄰居漠不關心態度的人不在少數,以為鄰居間避免矛盾的辦法就是少相互摻和,自家管自家最好,少數人家甚至發展到“老死不相往來”。其實,鄰裏之間自顧自的做法決不是上策。誰能保證自己在日常生活中不發生需要別人幫助的事情?到那時候,好鄰居的作用可大呢!
“紅眼病”
如今,農村裏哪家有了錢,個別人就得了紅眼病,上門借錢的人就多,借了還不想還,你如果去催還,反而還把人得罪了,矛盾從此也就產生了。都是鄉裏鄉親的,當然應該相互幫忙,但是更需要相互體諒,將心比心,換位思考,這樣才能相處得融洽。
如有個村子,王家和孫家是前後院。王家的男主人是個木匠,一年四季給人做家具。女主人會縫紉,經常給鄉鄰加工衣服,小日子過得很殷實;孫家兩口子沒有手藝,生了兩個女孩,後來又超計劃生了男孩,結果日子過得緊巴巴的。於是孫家就常到王家借錢,但總是不能及時歸還。孫家後來再去借錢,王家就推托不借。孫家就心生煩惱,認為王家為富不仁,看不起人。兩家終於矛盾升級,孫家出手把王家的兒子打傷。
這種俗稱“紅眼病”的嫉妒是對與自己有聯係的,並強過自己的人的一種不服、不悅、失落、仇視,甚至帶有某種破壞性的危險情感,是通過自己與他人進行對比而產生的一種消極心態。西班牙著名作家塞萬提斯曾說:“忌妒者總是用望遠鏡觀察一切,在望遠鏡中,小物體變大,矮個子變成巨人,疑點變成事實。”當看到與自己有某種聯係的人取得了比自己優越的地位或成績時,便產生一種忌恨心理;當對方麵臨或陷入災難時,就隔岸觀火,幸災樂禍,甚至借助造謠、中傷、刁難、穿小鞋等手段貶低他人,安慰自己。正如黑格爾所說:“有嫉妒心的人自己不能完成偉大事業,便盡量去低估他人的偉大,貶低他人的偉大性使之與他本人相齊。”
嫉妒具有這樣的特點:一是針對性,即嫉妒者總是嫉妒與他有聯係的人,正如培根所說的:“人可以允許一個陌生人的發跡,卻絕不能原諒一個身邊人的上升。”二是對等性,即嫉妒總是指向與自己職業、層次、年齡相當,但超過自己的人。三是潛隱性,即嫉妒心理大多潛伏較深,行為較隱秘。因為嫉妒者本身也知道嫉妒是一種不好的心理,因而一般都隻能把它掩藏在內心。正如斯賓諾莎所說的:嫉妒是一種恨,這種恨使自己對他人的才能和成就感到痛苦,對他人的不幸和災難感到痛快。也就是說,有嫉妒心理的人往往內心有一種極端的、說不出的痛苦,這是內心失去平衡後的一種表現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