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鄰居為何那麼“遠”(2 / 3)

人的一生難免遇到各種痛苦和煩惱,這是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的,但嫉妒者比一般人更加苦惱,他們所受的痛苦也比任何人的都大,因為他不是在自己的成就裏尋找快樂,而是在別人的成就裏尋找痛苦,所以他們自己的不幸和別人的幸福都會使他們痛苦萬分。嫉妒者懷著仇視的心理和憤恨的眼光去看待他人的成功,而自己卻在這種不良的情緒中受到極大的心理傷害。嫉妒者總是與別人攀比,看到別人的優勢就眼紅,就豔羨,由豔羨又轉化為渴望,由渴望又變為失望、焦慮、不安、不滿、怨恨、憎恨,他們情緒極端不穩定,易激怒、愛感情用事、反複無常,自製力極差,一次次的痛苦循環,使得心理負荷越來越重,終日被自己的嫉妒所折磨、撕裂、噬咬,使得嫉妒者內心苦悶異常。因此,當嫉妒心理侵擾時,嫉妒者會心煩意亂,會痛苦,會憤恨。

這就是說,嫉妒,不僅會給他人帶來痛苦、損害和災難,而且對自己也是有害的,所以古希臘哲學家德謨克利特說:“嫉妒的人常自尋煩惱,他是他自己的敵人。”嫉妒心強的人,時時刻刻繃緊心上的一根弦,時刻處於緊張、焦慮和煩惱之中,他們不能平靜地對待外部世界,也不能使自己理智地對待自己和他人。嫉妒心強的人,一般自卑感較強、沒有能力、沒有信心趕超先進者,但卻又有著極強的虛榮心,不甘心落後,不滿足現狀,所以看到一個人走在他前麵了,他眼紅、痛恨;另一個人也走在他前麵了,他埋怨、憤怒,說三道四;第三個人又走在他前麵了,他妒火上升,坐立不安……一方麵他要盯住成功者,試圖找出他們成功的原因,另一方麵由於嫉妒使得他心胸狹窄,戴著有色眼鏡去看別人的成功,覺得別人成功的原因似乎都是用不光彩的手段得來的,因而便想方設法去貶低他人,到處散布誹謗別人的謠言,有時甚至會幹出傷天害理的事情來。

一切嫉妒的火,都是從燃燒自己開始的。嫉妒者內心充滿痛苦、焦慮、不安與怨恨,這些情緒久久鬱積於內心,就會導致內分泌係統功能失調,心血管或神經係統功能紊亂,甚至破壞消化係統、血液循環係統的正常運行,會使大腦皮層下丘腦垂體激素腎上腺皮質類激素分泌增加;使血清素類化學物質降低,從而引起多種疾病,如神經官能症、高血壓、心髒病、腎病、腸胃病等等,從而影響身心健康,所以“嫉”實為“疾”也。嫉妒常會使人產生一種“無名火”,讓人心情煩躁,無端生氣,心境抑鬱,動作紊亂,睡眠不好。嫉妒還會使人疑神疑鬼,性格變得孤僻怪異,難以與人相處,衰老增快。赫·舍克教授在《嫉妒論》中說得好:“簡言之,極端嫉妒者不會長壽。在種族發展進程中,那些特別強烈地嫉妒別人的人,很少有可能比別人活得長久並成為行為楷模。”因此,人們常說產生了嫉妒這種不良心理,就等於慢性自殺。

《三國演義》中大名鼎鼎的東吳大將周瑜年輕有為,英俊瀟灑,才華橫溢,聰慧強幹。在東吳他的名譽和地位除了孫權,無人能比,他的學識和本領深得人們的欽佩,可是就是這樣一位年輕有為的將領,在與諸葛亮交戰時卻一籌莫展,血氣方剛的他怎麼也難以接受諸葛亮技高一籌這一現實,在一次次智慧和才能的較量中,一次次的“計不如人”,在心理上他無論如何也不想甘拜下風,於是日積月累的嫉妒,終日無休止地噬咬著他年輕有為的軀體,導致他的英年早逝,應該說周瑜是被嫉妒拽走了年輕的生命。

嫉妒不但傷害了別人,同時也降低了自己的人格,毀掉了自己的榮譽,事後又難以避免地陷進自愧、自慚、自責、自罪、自棄等心理狀態之中,為此夜不成眠,晝不能安,自己折磨自己。美國一些醫學專家經過調查發現,嫉妒程度低的人,在25年中隻有2.3%的人患心髒病,死亡率也僅占2.2%,相反,嫉妒心強的人,同一時期內竟有9%以上得過心髒病,其死亡率高達13.4%,另外據統計,嫉妒心強的人,會生一些身體上的病症,如胃痛、背痛、情緒低落、行動失控等,也容易患頭疼、高血壓、神經衰弱等病症。

貝列契亞·哈納克坦講的一則寓言《愛嫉妒的人和貪婪的人》深刻闡述了這一道理——

有兩個人,一個貪婪,一個嫉妒。兩人都恨各自的弟兄,他們還說了上帝許多壞話。貪婪的人說:“瞧上帝幹的事兒有多糟糕!他把高的往下壓;為什麼我窮,而我的敵人——住在我右邊的鄰居——卻有錢呢?……”

那愛嫉妒的人用他一貫的怨恨口吻說道:“上帝不會向著你,也不會聽你的,讓你成為王子,高居眾人之上。你要是富了,就讓我死掉……”

有一天,天使在荒野裏見到他們,就對他們說:“我是被派來找你們的。今天,你們有求必應,每人可以提一個請求,不過有一個條件:你們兩人當中無論誰先提一個要求,都能馬上兌現,但是那個後提要求的人所得的則是前者的一倍。”說完後,天使就神不知鬼不覺地離開了他們,這兩個人眼睛看不見他,也找不到他的足跡。這時他們才明白他真是上帝的天使,他的話就是真理的律條。

那貪婪的人滿心想要雙份兒恩惠,就說:“你先要吧。”那愛嫉妒的人回答說:“我怎麼能先要一個而讓你比我多呢?”那貪婪的人生起氣來,怒不可遏地轉向愛嫉妒的人,舉起手來便打他。兩個人扭打起來,終於愛嫉妒的人同意先說了。

那愛嫉妒的人是這麼說的:“主啊,對你的仆人賞賜恩典的反麵吧……我的兩隻眼睛瞎掉一隻,但我的敵人要瞎掉兩隻。讓我的一隻手動不了,而我的敵人則是兩隻手動不了。”他這麼說著,可怕的黑暗就降臨到他們身上,使兩個人的眼睛都瞎了。

第二個人的所得是他同伴的雙份兒。他把臉轉向他的同伴,他的兩隻眼睛都看不見了,他的兩隻手也從袖子裏耷拉下來,他的力量從他身上消失了。

這樣,兩個人在那裏恥辱地、不光彩地留了下來。欲望連同怨恨一起離開了他們,因為貪婪的人再也不貪求占有高樓大廈了,他得到的隻是墳墓。怨恨自己弟兄的愛嫉妒的人再也不對別人心存芥蒂了。他的嫉妒,在他喪失身體的重要部分時也離開了他,他受到的打擊也是毀滅性的。

這就是說,嫉妒者對比自己優秀的人總是懷著不滿和怨恨之情,對比自己差的人又總是懷著唯恐他們超過自己的恐懼之心。正如19世紀俄國寓言作家克雷洛夫所說的:“好嫉妒的人,無論看見什麼都要叫囂。”因此,他們終日惶恐不安,心理壓力很大,活得很累很累,而且嫉妒和猜忌有不解之緣,有猜忌必有疑心,有疑心必然胡亂猜測和樹敵,自尋煩惱和痛苦。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嫉妒者到處尋找刺激,到處尋找怨恨,到處尋找包袱自己背。他們的痛苦最多,思想包袱最重。嚴重的嫉妒者終日生活在自我襲擾中,在自找痛苦和煩惱中度日月,煎熬生命,而又無力自拔,這樣很容易引起精神分裂症。

既然嫉妒是跟我們作對的巨大力量,那麼拋掉嫉妒不就是搬掉了一塊絆腳石,剔除了一塊“心病”嗎?

飛長流短

鄰居交往,所談多是家常瑣事,稍不注意,就會扯到鄰居的長短是非上來,這是鄰裏團結的一個很大威脅。鄰裏之間要想和睦共處,就切忌相互打聽隱私,說長道短,更不能搬弄是非。自己不要去問鄰居的收入、婚姻狀況,尤其不要對鄰居的這些事說長道短。如果遇到喜歡說三道四的人,要予以勸告,委婉提醒對方不要議論這些事。對於有些鄰居惡意中傷、詆毀鄰居名譽的事,則要態度鮮明地給予嚴肅製止。

當然,如果是為了解決鄰裏不和,大家談一談,共同想辦法搞好團結,這是正常的。如果隻是要挖苦、嘲諷、攻擊別的鄰居,有意挑撥鄰裏關係,這決不是應取的態度。要知道,如果造謠生事,飛短流長,很可能會吃官司。如上海市郊區就發生過這樣的事——

老太“失蹤”被傳遭“情殺”,鄰居自說自話,散布謠言,結果被判賠償精神損失4000元。

由於連續數天不見鄰居王老太的蹤影,75歲的吳老太懷疑她已遭不測,並把這個消息在村裏四處宣揚,讓街坊都信以為真。不想半個月後,已經“死亡”的王老太突然現身。麵對傳言,王老太怒不可遏,以名譽受損為由,將吳老太和村長一同告上法庭,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2萬元。後來,法院對此案做出判決:吳老太須賠償王老太精神撫慰金4000元。

60歲的王老太和75歲的吳老太是鄰居。吳老太一直賦閑在家,王老太一個人獨居。2004年年初的一天,吳老太突然發現王老太家信箱裏塞滿了郵件,隔月的水電費單據也飄掛在信箱外,無人問津。於是吳老太敲門,卻發現屋內毫無反應。吳老太聯想到前幾天牌友也說10多天沒有看到王老太了,頓時心頭湧上一種不祥的預感。於是,她跑到了村委會,向村長反映了情況,還煞有介事地說:“前兩天晚上,我好像聽到幾聲慘叫聲從她家傳來。我敢肯定,王老太被人殺了。”村長聽說後,覺得事情十分嚴重,馬上通知派出所民警,連同一鎖匠一起來到王老太的住處。鎖匠試著打開房門,但沒有成功。

接下來的幾天裏,吳老太開始在村裏四處散布說:“王老太經常借打牌找男人。這次一定是被哪個男人給害了!”於是,“王老太因生活作風問題被人殺了”的傳言在村裏被傳得沸沸揚揚。

過了幾日,吳老太又到村委會,指責村長對王老太的事不負責。為慎重起見,村長和民警輾轉找到了王老太之子。但王老太的兒子打開房門後,未發現異常。

又過了兩天,“失蹤”了15天的王老太突然在村裏出現了。原來她獨自回了趟浙江老家。回家後的王老太發現,周圍鄰居都以詫異的目光看著她,頓感渾身不自在,忙向熟人打聽。這才知道是吳老太到處散布她被情殺的謠言。

氣憤無比的王老太把吳老太告上了法庭,連帶被告的還有村長,因為王老太同時覺得村委會在工作上存在差錯,要求賠償其精神損失費2萬元。

法院認為,吳老太散布了不利於王老太的謠傳,給她的名譽造成了不良影響。“王老太被殺”由此引起了派出所、村委會及居民的廣泛關注,導致不良影響的繼續擴大,最後使王老太的社會評價降低。當王老太返回家後,村民加以懷疑的詢問,使她的自尊心和人格尊嚴受到了很大的刺激和傷害,其蒙受了精神痛苦。對此,吳老太是有過錯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至於王老太認為村長因未盡領導責任而要求其賠償,此訴請缺乏事實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考慮到吳老太公開宣揚事出有因,但無論是出於故意還是過失,事實上已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同時也考慮到王老太未予以舉證侵權後果超出一般的損害程度及其嚴重的程度,故精神損害賠償金的過高部分,法院不予支持。據此,法院最終判決吳老太賠償王老太精神撫慰金4000元。

吳老太關心王老太的出發點是好的,但卻主觀臆斷,妄加評判,散布了不利於王老太的名譽的傳言,客觀上侵害了王老太的名譽權,且作為已年過70歲的吳老太,所具備的社會經驗應該知道她的這種說法和做法會損害王老太的名譽,但仍然為之,主觀上有過失,所以法院判決吳老太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由於眼下現在獨居老人增多,社會各界都提倡鄰裏之間應當相互關心,但鄰裏關心不該過火,在未經核實前,切忌將一些涉及“人命關天”的事添油加醋地四處傳播;否則,即便出於好心也會惹出禍端。另外,也提醒那些平時喜歡傳播流言蜚語者,這種陋習很容易侵害別人的名譽權,引發糾紛,並由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要知道,那些喜歡到處搬弄是非的人,在傳播流言的時候,又有幾個是安了好心的。他往往打探了你的個人私事,隨即就加工改造後四處傳播,利用一些芝麻綠豆的小事製造事端,無事生非,以敗壞你的名譽。如果你和父母親一起住,就說你沒本事,靠父母,如果你不和父母親一起住,他們就要說你不孝了;平時說話少還可以說你陰毒,連打打球都能給你炮製出新聞來。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反正總有話說。不但打擊你,還要株連九族。隻要和你有來往,無論親朋好友,同學鄰居,哪怕僅僅隻有工作關係的人都會被牽扯進來。要麼到那人麵前搬你的是非,要麼把他們也套進去。總之,誰靠近你,誰倒黴。

有人認為,他傳出的這些話是別人告訴他的,不是他說的,他沒錯。但這種說法並不對,因為不管話是誰說的,你到處去傳,就是搬弄是非。況且他能在你麵前說別人,同樣也能在別人麵前說你。

謊言說了一千次也不會成為真理,但會成為一種習慣。說得多了,連造謠的人都信以為真,疑鄰盜斧的效果也就出來了。製造這些傳聞的人有三種:一種是和某某有矛盾或利益衝突,這就不奇怪了;第二種是想借題發揮,渾水摸魚;第三種是平時喜歡議論人慣了,一天不找點事他(她)就不舒服,吃飽了撐的。

這些手法其實也不算高明,來來去去也就這幾招,也沒什麼新花樣,看都看膩味了,一點創意也沒有。無非是利用人的弱點,讓您覺得您所有的不幸、不公和麻煩都是某某造成的。其實這個某某也許平時對您很友好,您和他也許根本就不熟悉,甚至根本就不認識。真正給您帶來麻煩的正是那個拉您下水的人。本來您的日子過得好好的,心情也好,他(她)一告訴您這些,就會讓您覺得很不舒服,並且無形中卷入了一場和您毫無關係的是非當中無法解脫。這年頭親眼看到的東西都未必是真的,更何況是聽來的。所以我們對待任何事情都要有自己的分析,不要人雲亦雲。

卷入是非的人無外乎以下三種情況:第一種是肇事者,這種人有一個特點,就是自己不出麵,專門挑唆別人,讓別人鬥得你死我活的,他在旁邊看熱鬧、撈好處。第二種借此和您拉關係,套近乎,引起您的共鳴,讓您相信他(她)和您是同一條陣線的,然後再求您辦點私事就容易多了。表麵上看是為您著想,其實根本就是為了他(她)自己。結果是您被拉下水,得好處的是他(她)。前麵兩種人是極少數,也就是個別人。第三種是被別人拉下水的,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情根本就與他們無關,有的是被蒙蔽,有的是出於善良,有的是想自保,既不會從中得到任何利益,還會惹來一屁股的麻煩。這一類人占絕大多數,也最冤。

夜路走多了總會遇上鬼,傳言也有穿幫的時候。如果當事人雙方都不出聲事情也就過去了,但是往往不是如此。這時會出現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既要做婊子,又想立牌坊,惹完了事,又想裝好人。某某還沒出聲甚至還不知道呢,搞事的人就到處向人解釋,說某某如何如何敏感,結果越描越黑,沒事都變有事。

出現這種奇怪的現象主要是以下三個原因:一是做賊心虛,以為被人發現了,想先下手為強;二是他(她)認為別人必須相信他(她)所說的話,不信不行。三是引開別人的注意力,自己脫身,坑你一回不成,再來第二回。

第二種,張三搞事,李四喊冤;李四搞事,王五喊冤;王五搞事,張三再出來喊冤。總而言之,他們都是沒錯的。

第三種,為了給自己開脫,就把火燒到別人的身上,擴大影響,拉更多的人下水,製造更大的聲勢。正是這種做法,使得事情越鬧越大,愈演愈烈,像瘟疫一樣四處擴散,先是本村的人,然後是外村的人。

事情的起因一開始隻是一些小事,或者工作之間的小矛盾,並不是什麼大問題,炒來炒去也就是那幾碗舊飯。一旦利字當頭,其結果必然是越炒矛盾越深,扯進來的人也越多,造成的影響也越來越壞,時間長了,就演變成了全局性的爭鬥。

往往事情早已經過去了,又有人跳出來煽動,於是又從頭開始。今天張三挑唆李四,明天李四挑唆王五,後天王五又挑唆張三.張三倒下去了,李四站出來,李四倒下去了,王五再站出來,有如滔滔江水,連綿不絕。這也是某些問題總是解決不了的原因。事情發展到最後,這些事恐怕早幾年就和某某沒關係了,或者根本就從來沒有過關係。

其實真要解決這種問題倒也並不難,除少數人之外,絕大部分人無非是在鬥氣而已。隻要把持好自己的心態,大家各讓一步,用不了三兩個月事情就過去了。進一步刀光劍影,退一步海闊天空。鬧騰得差不多就行了,適可而止吧。

無端猜疑

有時候,鄰裏糾紛倒不是有人挑撥產生的,而是糾紛的一方無端猜疑導致的。一家人也免不了有思想上的分歧,何況鄰裏間要做到完全消除戒備,沒有任何疑心,這恐怕也不是現實的。關鍵在於,是合理猜想還是無端起疑。前者多是理智考慮,後者則多是感情用事,所以無端猜疑最容易產生誤會,給鄰裏關係造成不利影響。

古代有一則廣為流傳的疑鄰盜斧的寓言故事——

從前有個鄉下人,丟了一把斧子。他懷疑是鄰居家的兒子偷去了,觀察那人走路的樣子,像是偷斧子的;看那人的臉色表情,也像是偷斧子的;聽他的言談話語,更像是偷斧子的,那人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無不像偷斧子的。

後來,丟斧子的人在山穀裏挖地時,掘出了那把斧子,再留心察看鄰居家的兒子,就覺得他走路的樣子,不像是偷斧子的;他的臉色表情,也不像是偷斧子的;他的言談話語,更不像是偷斧子的了。總之,那人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不像偷斧子的了。

這個故事出自《列子·說符》,它告誡世人:對人不要隨便懷疑。如果疑心太重,好人也會被看成壞人。懷疑別人的時候,其實是會導致一種陰暗的心理的。此外,還有一個這樣的寓言——

宋國有個富人,家財萬貫,一天大雨傾盆,把他家的牆淋壞了。他的兒子說:“不修好,一定會有人來偷竊。”鄰居家的一位老人也這樣跟這個財主說。晚上富人家裏果然丟了很多東西,富人便覺得他兒子很聰明,而懷疑是鄰居家的老人偷的。

古時候,有個老頭丟了斧子,就懷疑鄰家兒子偷去了,幸虧後來找到了斧子。假若斧子沒有找到,豈不冤枉好人?

雖然這是個寓言,但現實生活中“疑鄰偷斧”的卻大有人在。你看:自家丟了一隻雞,懷疑是鄰家偷了去;自家死了一條狗,懷疑是鄰家下了藥;自家電費高了,懷疑是鄰家竊電;自家話費多了,懷疑是鄰家盜打。其實,這些都隻是懷疑,並非鄰居所為。可見,不能把鄰居當成賊,整天疑神疑鬼。鄰裏之間,應當互相尊重,彼此信任,這是鄰裏和睦的前提。

王平鎮的劉某,一日發現自己承包的山上的林木,被不明身份的人伐倒數棵。在無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劉某就認定是同村的何某所為。連續三天夜裏,劉某酒後都敲擊鑼鼓,大罵何某,持刀威脅村委會調解幹部。不僅使何某一家受到極大傷害,也使四鄰不得安寧。

鄉司法所在了解了情況後,就和村委會一起做劉某的工作。在得知其為老黨員後,司法所人員以黨性教育為突破口,提醒其黨的實事求是以及批評與自我批評原則。之後,又從法律的角度,講解了侵犯他人名譽權和休息權的法律後果,並與其約法三章:不醉酒、不猜疑、搞團結。

司法所在劉某承認錯誤後,應其請求,到何某家轉達歉意。糾紛得到了妥善解決,村裏恢複了往日的溫馨,在場的群眾也上了一場生動的法製教育課。

另一則疑鄰盜斧的故事更是令人啼笑皆非——

2004年12月7日中午12時,東邊村村民李誌、李細兩家的房子被人用石頭砸爛,兩人懷疑是鄰居李某報複所為,便相約到李某家理論並要求賠償。李某矢口否認,兩人又持木棍追打李某。被逼急的李某隨即跑進自家的廚房,拿出在縣城花6元錢購買的硫酸,朝跑在前麵的李誌身上潑去,造成李誌臉部、眼部被燒傷的嚴重後果。

案發後,李某被接到報警快速出擊的派出所民警抓獲,並被依法刑事拘留。

而單身漢馮某在痛失心中“無價之寶”洗臉盆後,因懷疑竊賊為鄰居,竟然一怒之下放火燒毀9間房屋。不久,馮某因涉嫌放火罪被判刑兩年。

已過而立之年的馮某,仍孑然一身,其貧窮的家中卻有一件被他認為是無價之寶的“洗臉盆”。有一次馮某出門打工回家之後,發現“洗臉盆”不見了。他將懷疑的目標鎖定在了其周圍鄰居的身上,便想放把火與周圍鄰居“同歸於盡”。於是他用火柴點燃了堆放在自家屋中的柴火,任火苗肆意燃燒。大火燒毀了馮某自家房屋也燒毀了鄰居的家,共計燒毀房屋9間,損失9萬餘元。

2005年2月,洞頭縣也演出了一場現代版的“亡斧疑鄰”的笑話,一時間在漁民中傳開,成為了漁民茶餘飯後的笑料——

當日上午8時許,邊防派出所接到一位船老大潘某的報警:潘某的4100元人民幣被鄰船的船老大吳某盜去。接警後,邊防派出所立即組織民警趕往案發現場進行調查。該所民警對潘某進行了認真的詢問,潘某對四千餘元的血汗錢被盜心痛不已,一口咬定就是鄰船的吳某所盜,並向民警列出種種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