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婦女兩周來一直吃著不塗黃油的烤麵包片,而且冒著嚴寒在公園各處慢跑,然後她爬上浴室的磅秤,指針依然停在鍛煉前所指的數字上。她感到這跟她近來的所有遭遇一樣給她以打擊,她是命中注定永遠不會幸福的。
她在穿衣服時,對著緊繃繃的牛仔褲緊皺眉頭,這時卻在褲兜裏發現20塊錢。接著她姐姐打來電話說了件趣事。正當她急急忙忙向車子跑去,為還得加汽油而惱怒不已時,卻發現室友已經替她加滿了油箱,而這就是那位自認為永遠不會幸福的女人。
每天我們似乎都被各種媒體有關幸福的討論所包圍。有個殘酷無情的論點是,有某種東西是我們為了爭取幸福應該去做的——做出正確的抉擇,或者說對自己有套正確的信念。
由此聯想到的觀點是:幸福是一種永恒的狀態。如果不是總感到幸福,我們就認定有問題。
然而多數人卻體驗不到永恒的幸福狀態,而是某種更為平庸的東西,一種混合物。散文家休·普拉什曾稱之為“不可解決的問題,模棱兩可的勝利和含含糊糊的失敗,難得有寧靜安詳的時刻”。
你也許不會說昨天是一個幸福的日子,因為你和老板發生了誤會。但是難道就沒有幸福的時刻、安詳寧靜的時刻?那麼你想一想,有沒有收到過老朋友的來信,或者,有沒有陌生人問你這麼漂亮的發式在哪做的?你記得過了一個不愉快的日子,但也不要忘記那美好的時刻也曾經降臨過。
幸福就像一位和藹可親、帶有異國情調的來串門的蒂莉姨媽,她在你最料想不到的時刻來臨,闊綽地請你喝酒,酒過一巡後翩然離去,留下一絲梔子的清香。你不可能命令她來臨,隻能在她出現時欣賞她。你也不可能強求幸福的到來,但當它降臨時,你肯定能夠感覺到。
當你帶著滿腦子的問題,走在回家的路上時,竭力留心太陽怎樣把城市的窗戶點著了“火”。傾聽在漸暗的暮色裏嬉戲的孩子們的喊叫聲,你就會感到精神振奮,僅僅就因為你留心了。
幸福是一種態度,而不是一種狀態。幸福是在擦拭百葉窗時聆聽一曲詠歎調,或者是愉快地花一個小時整理壁櫥。幸福是一家人團聚,共進晚餐。它存在於現實,而不是未來時日的遙遠期望。我們如果能鍾情於正在經曆的生活,就會感到更加幸運,並且會體驗到更多的幸福。
幸福是一種選擇。在它出現時,伸出手來抓住它,就像抓住一隻在蔚藍的天空裏飄向大海的氣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