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常常刁難別人,故意設“陷阱”以謬論相刁難,其用意無非是企圖造成一種進退兩難的局麵:答則顯示無知,不答則表明無能,在這種情況下比較適宜用此法。
唐朝時,有一善辯者,有人問他:“臘月時,家人被蛇所傷怎樣醫治?”
他應聲答道:“取五月五日南牆下的雪塗之,即愈。”
那人反唇相譏:“五月哪裏得雪?”
這位善辯者笑道:“臘月何處有蛇?”
清朝乾隆年間,福建有個“神童”名叫鄭大濟。
一次,鄭大濟的祖父鄭貢生得罪了縣官。縣官一怒之下,就把全鄉的皇糧都派給鄭貢生交納,並且限令他在三日之內交清,否則就以“抗交皇糧”治罪。
這下可把鄭大濟的祖父給急壞了,鄭大濟見祖父整日長籲短歎,就向祖父問明情由。鄭大濟聽了以後哈哈大笑:“這事好辦,明天讓我去見縣官,我自有辦法應付。”
第二天,鄭大濟戴上爺爺的帽子,穿上爺爺的長衫,大搖大擺地走進縣衙。縣官見了這個長衫拖地的孩子,認出是鄭貢生的孫子——號稱“神童”的鄭大濟。縣官厲聲說道:“沒毛小子,為何自己的衣服不穿,要穿你爺爺的長衫?”
鄭大濟理直氣壯地說:“請問縣太爺,我是我爺爺的孫子,爺爺的長衫尚且不準我穿,那全鄉的人並不是我爺爺的孫子,有什麼理由讓我爺爺來負擔他們的皇糧?”
縣官聽了,竟一時無話可說,隻好免了他爺爺“交全鄉皇糧”的任務。
這種方法就是將對方誘入自己設好的圈套,一語點破其中的荒謬之處,從而使對方的“論點”不攻自破。
古希臘的文學家歐倫斯庇格有一次去某飯店用餐,店主的牛肉沒烤好,可是他很餓了,店主這時建議說:“誰要是等不及正餐,可以先隨便吃點現成的東西。”於是,他就吃了不少幹麵包。
吃飽之後,他坐到烤肉爐邊。等到肉烤熟後,店主請他上桌就餐,他隨意回答說:“烤肉的時候,我聞味兒都聞飽了。”說完之後就躺在爐邊打起盹來。最後,店主來收烤肉錢,歐倫斯庇格因沒吃烤肉,而拒絕付錢。店主則說:“掏錢吧!你不是說你聞肉味兒都聞飽了嗎?所以你應與吃肉的人付一樣多的錢。”
於是,他搖晃著口袋裏的錢對店主說:“聽到錢的聲音了嗎?”
店主說:“聽到了。”
歐倫斯庇格說:“我的銀幣的聲音正好夠付我聞了你的烤肉味兒的錢了。”
店主無可奈何。
店主人將“吃肉”的概念偷換成“聞肉”,這種混淆是非的詭計被聰明的文學家看穿了,他即以“錢聲”付“肉味”的錢,自然順理成章。
一個吝嗇的老板叫夥計去買酒,夥計向他要錢,他說:“用錢買酒,這是誰都能辦到的,如果不花錢能買到酒才是有能耐的人。”
一會兒,夥計提著空瓶回來了。老板十分惱火地責罵道:“你讓我喝什麼?”
夥計不慌不忙地說:“從有酒的瓶子裏喝到酒,這是誰都能辦到的事,如果能從空瓶裏喝到酒,那才是真正有能耐的人。”
“不花錢買酒”與“空瓶裏喝酒”同類一比,其內在就出現了針鋒相對的矛盾,由於前者的話本身是荒謬的,對於荒謬的回答,自然就喪失了指責的權利,刁難別人也就成了自我出醜,陷阱也就不攻自破了。
民間還這樣一則故事:
說是有個吝嗇的地主雇了兩個小孩當長工。一年冬天,大雪紛飛,滴水成冰,孩子們要求地主生火燒炕來取暖。但是,狠心的地主卻說:“怕什麼冷?俗話說,小孩屁股三把火,還燒什麼炕?”硬是讓孩子們睡涼炕。
恰巧第二天,地主家來了客人,地主便吩咐小長工去燒開水,可是等了老半天,也不見開水燒出來。地主急忙到廚房一看,隻見地上放著一壺涼水,兩個小長工屁股對著水壺,正坐著聊天!地主看了勃然大怒,大聲喊道:“你們燒的開水呢?”
“正燒著呢!”
地主聽完,更是火冒三丈:“你們連火都不點,這樣怎麼燒開水?”
其中一個小長工不慌不忙地答道:“老爺,您不是說過‘小孩屁股三把火’嗎?我們兩人共有六把火,怎麼會燒不開呢?”地主又氣又惱,要發作又說不出話來。
小長工巧妙地引用了地主曾說過的話,機智地把他駁得又氣又惱,但又無可奈何。
總之,運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法時,一定要抓住對方的要害,謬說必須等值。
對於那些習慣於刁難別人,故意使對方進退兩難的人,我們要用巧妙的語言來攻擊他,比如“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在這種情況下比較適宜用此法,而且往往能夠起到奇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