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關係的概念
(一)什麼是公共關係
長期以來,國內外專家和學者對公共關係的理解和定義有著許多不同的角度,形成了多種多樣關於公共關係的描述。目前,盡管仍然沒有一個統一的公共關係定義,但是,人們對於公共關係這個領域的工作已經有了清楚的認識。這裏列舉了國內外流行的一些公共關係的定義,透過不同定義所強調的側麵,可以看到公共關係的多維實質。
1.各國公共關係協會、學會下的定義。
美國公共關係學會下的定義:首先,公共關係是一個人或一個組織為獲取大眾的信任與好感,借以迎合大眾的興趣而調整其政策與服務方針的一種經常不斷的工作。其次,公共關係是將此種已調整的政策與服務方針加以說明,以獲得大眾了解與歡迎的一種工作。
英國公關協會下的定義:公共關係是實施一種積極的、有計劃的以及持久的努力,以建立及維護一個機構與其公眾之間的相互了解。
國際公關協會下的定義:公共關係是分析趨勢,預測結果,為組織領導提供決策谘詢,執行既有利於組織又有利於公眾的行動計劃的藝術和科學。
2.一些著名學者所下的定義。
斯科特·卡特李普和阿倫·森特在其合著的《實用公共關係學》中下的定義:“公共關係是一種通過優良的品格和負責的行為來影響公眾輿論的有計劃的努力,它建立在雙方滿意的雙向交流的基礎上。”
萊克斯·哈羅博士在分析了若幹個公共關係定義後提出:“公共關係是一種特殊的管理功能。它在一個組織及其公眾之間建立並保持雙向的傳播、諒解、接受與合作;它參與處理各種問題與矛盾;它幫助管理部門及時了解輿論並作出反應;它明確和強調管理部門為公眾利益服務的責任;它幫助管理部門隨時掌握並有效地利用變化的形勢,幫助預測發展趨勢,以作早期警報係統;它運用研究方法和健全的、正當的傳播技術為主要工具。”
3.中國學者下的定義。
毛經權主編的《公共關係學》中的定義:“公共關係是一個組織運用各種傳播手段,在組織與社會公眾之間建立相互了解和依賴的關係,並通過雙向的信息交流,在社會公眾中樹立良好的形象和聲譽,以取得理解、支持和合作,從而有利於促進組織本身目標的實現。”
方宏進在其著作《公共關係原理》中認為,沒有必要在眾多的公共關係定義之外再重編一個定義,但提出了定義式的對公共關係的四個方麵的理解:“目的:爭取公眾的理解與支持;作用:發揮管理的職能;工作方式:有計劃的主動行動;具體工作:對話與交流的雙向溝通。”
公共關係學作為一門科學還在不斷地發展著,對公共關係的定義存在各種不同的意見是正常的。但是,雖然眾說紛紜,他們所表述的基本思想還是比較一致的,可以歸納如下:
第一,公共關係對一個組織來說是指組織與有關各方麵的關係。有些學者認為個人也有公共關係,這從廣義上來說未嚐不可,但這容易與人際關係相混淆。我們認為還是將它限於組織的活動較為妥當。至於在改革開放以後,出現了為數眾多的個體戶,他們有沒有公共關係活動呢?回答是肯定的。因為個體戶也是一個經濟實體,可以把它作為一個組織來看待,這與一般的個人是有區別的。
第二,公共關係是指組織與社會公眾之間的關係。一個組織的活動是由許多具體的個人活動所構成,但這些具體的人是代表組織和為了組織進行活動,不是為了自己進行活動。他們與公眾之間的關係,不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關係。
第三,公共關係的目的是要使本組織在公眾中樹立起良好的形象,使本組織取得公眾的信任、理解、支持和合作,從而提高工作效率或增進經濟效益。因此,公共關係活動應該是互利的,絕不能去損害公眾的利益。
(二)公共關係與庸俗關係
公共關係工作是注重聯絡感情和廣結人緣的工作。資本主義社會把一切人際關係簡化為金錢關係,而中國的傳統文化,特別是社會主義社會的人際關係,主張肝膽相照、榮辱與共,體現出人際關係的相互關懷與合作。公共關係與庸俗關係在現象上有些雷同的地方,但兩者是根本不同的。
第一,目的不同。公共關係的目的是實現組織的利益,而庸俗關係的目的是追求個人的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