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並不是一個孤兒。隻是森說,我必須承認我是一個孤兒後,他才能領養我。所以,一切是那麼順理成章的成了現實,我成了森的養女。
我除了森沒有認識的人,所以我隻能當他的養女,盡管我是那麼的不喜歡他,他也是一樣的討厭著我。
他把我接回去讓我和他同住他那套複式套房,很大,很寬敞。我知道他一直很有錢。但是我討厭他,因為他讓我失去了我的家庭。可是,你看,再怎麼討厭他,我還得依靠他。
但是總有一天,我會離開這個男人,我會讓他聲名塗地。我恨他。
我今年十八歲,徹徹底底的成年了。可是,在我還沒有準備好獨立的時候,命運讓我毫無預兆的獨立,你看,多麼可笑,突然之間,我變成了一個寄人籬下的孤兒。而我的養父,竟然是我一直在鄙視瞧不起的人。
我的養父秦皓森。三十六歲,一個算得上是很成功的商人。他也隻能在他的生意場上算是成功。我很看不起他,一直都是。管不好自己的老婆,還縱容他老婆破壞別人的家庭。
不過,他還是有點良知的,畢竟因為他,我成了無依無靠的他所謂的孤兒。真是諷刺。我不能歇斯底裏的大罵他:“秦皓森,你這個大混蛋。”因為,我如果罵了,他肯定會生氣,他一生氣,肯定不會在繼續承擔我昂貴的藥費。好吧,我承認,是我的心髒不夠堅強。
那天,他去我家的時候,我還在持續著我的高燒。我其實並不清楚,事情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直到他把我送到醫院,直到診斷為心肌炎,直到再確定我必須住院,停課。這隻發生在二十四小時之內。這些我都是時候才知道。
他告訴我,他妻子出事故了,連同我的爸爸。搶救無效死亡。而我媽媽因為這件事,當然不是爸爸出車禍,被一氣之下出國了。至於媽媽為什麼生氣,媽媽為什麼連自己的親生女兒都不要,他沒有告訴我。我也沒有心思去問。那時候,我一陣又一陣的心慌,一陣又一陣的難受。直到晚上,醫生過來,把我推入加護病房。
秦皓森真是一個商人。有商人的冷血。第二天,他便告訴我,說我的病情惡化,由於一直退不了燒,可能會影響心髒。我心裏突突突一直快跳,一部分是因為我的病,另一部分是因為我害怕我就這麼死了。
其實現在想想,如果就那麼死了反而好了,不用像現在這樣,尷尬的生活在別人的屋簷下。我一直想,為什麼那天,聽了他的話,為什麼會感覺那麼的害怕。可是那時候,我還沒有滿十八歲,是可以原諒的,我一直這麼安慰我自己。
從那次生病到現在,都快半年了吧,我和他依舊不溫不火。我從不喊他爸爸,他也不曾叫過我女兒。我們本來就是假的,在我們兩個人之間,更不用裝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