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做人為什麼不能太高調(一)(1 / 2)

槍打出頭鳥,高調惹禍端

所謂“花要半開,酒要半醉”,凡是鮮花盛開嬌豔的時候,不是立即被人采摘而去,也就是衰敗的開始。人生也是這樣。當你誌得意滿而變得趾高氣揚、目空一切、不可一世時,你不遭別人當“出頭鳥”打才怪呢!

年羹堯(1679——1726)是清代康熙、雍正年間人,進士出身。雍正皇帝登基之初,對年羹堯倍加賞識、重用。年羹堯一直在西北前線為朝廷效力,因平定西藏時運糧及守隘之功,封三等公爵,世襲罔替,加太保銜;因平郭羅克功晉二等公;又平青海功,進一等公,給一子爵令其子襲,外加太傅銜。

雍正二年八月,年羹堯入覲時,禦賜雙眼孔雀翎、四團龍補服、黃帶、紫轡及金幣,恩寵到了無以複加的地步。不但年羹堯的親屬備受恩寵,就連家仆也有通過保薦,官做到道員、副將的。

年羹堯對此不但不知收斂,卻更加得意忘形,更加驕橫,不僅霸占了蒙古貝勒七信之女,還斬殺提督、參將多人,甚至蒙古王公見到他都要先跪下,以此他遭到了群臣的憤怒和非議,彈劾他的奏章多似雪片。

更嚴重的是,他任人唯親,在軍中及川陝用人自專,稱為“年選”,形成龐大的年羹堯集團。而且,他在皇帝麵前“無人臣禮”,藐視並進而威脅皇權,甚至有自立為帝之心。年羹堯在西安總督府時,令文武官員逢五、逢十在轅門做班,轅門、鼓廳畫上四爪龍,吹鼓手著蟒袍,與宮廷相似。

他還令雍正帝派來的侍衛前引後隨,牽馬墜蹬。按清代製度,凡上諭到達地方,地方大員須迎詔,行三跪九叩全禮,跪請聖安,但雍正帝恩詔兩次到西寧,年羹堯竟“不行宣讀曉諭”。他在與督撫、將軍往來的谘文中,擅用令諭,語氣模仿皇帝。更有甚者,他曾向雍正帝進呈其出資刻印的《陸宣公奏議》,雍正帝欲為此親撰序言,但年羹堯以不敢“上煩聖心”為借口,代雍正帝擬就序言,要雍正帝頒布天下,如此僭越無度,雍正帝能不寒心,能不動殺機!

正好內閣、詹翰、九卿、科道合詞奏言年羹堯的罪惡,於是部議盡革他的官職。雍正三年十月,雍正帝命逮年羹堯來京審訊。十二月,案成。此距發端僅有九個多月。議政王大臣等定年羹堯罪:計有大逆之罪五、欺罔之罪九、僭越之罪十六、狂悖之罪十三、專擅之罪十五、忌刻之罪六、殘忍之罪四,共九十二款。

雍正三年十二月,皇帝差步兵統領阿爾圖,來到關押年羹堯的囚室傳旨說:“曆觀史書所注,不法之臣有之。然當未敗露之先,尚皆為守臣節。如爾公行不法,全無忌憚,古來曾有其人乎?朕待爾之恩如天高地厚,願以爾實心報國,盡去猜疑,一心任用。爾乃作威作福,植黨營私,辜恩負德,於結果忍為之乎?爾悖逆不臣至此,若枉法曲宥,局以彰憲典而服人心?今寬爾磔死,令爾自裁,爾非草木,雖死亦當感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