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7章 說話攻心,演講是場心理戰(2)(3 / 3)

需要承認的是,任何事物都有其兩麵性。簡短的語言有時很難將複雜的思想感情十分清晰地表達出來。與人交往,過簡的語言則有礙於相互間的了解,有礙心靈的溝通。所以簡短也應該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因此,不僅要做到“言簡”,更要做到“意賅”,隻有如此才能既表達出自己的意思又能更好地達到說話的目的。

如何用重複來為自己加分

說話要適量,“適量”是以表達清楚說話者的意思為標準的。在特殊情況下,說話需要適當地進行重複。也就是說,“適量”並不都是少說為佳,適量與否應以是否達到了說話的目的為衡量標準。

請看下麵幾種情景中的話語重複:

情景一:您看,這麼晚了還來打攪您,真過意不去。您要休息了吧?真對不起,對不起……

情景二:我不同意這個意見!我明確表示不同意。不管你們怎麼看,我就是不同意。

情景三:那不是我說的,我怎麼會那樣說呢?您想,我能說那種話嗎?那確實不是我說的。

上麵的幾段話初聽起來似乎都是在重複,甚至有些是“廢話”,但這些都是為了增強表達效果不得不說的“廢話”,是必須要保留的語言長度。情景一中是表示道歉的話,反複重複顯示了態度的誠懇;情景二中的重複是為了表示說話人態度堅決和不容置疑;情景三中則是說話人急於表白自己的心情而采取的必要的重複。這種語言現象在社交場合中經常出現。由此看來,說話的適量,並不排除為達到說話目的進行必要的重複,而是指根據對象、環境、時間的不同,該多說時不少說,該少說時不多說。

在與人交流時,有時為了強調某個意思,加深聽眾的印象,可以采用有目的的重複這種方法。例如孫中山先生在一次演講中為了強調國人必須覺醒而一連重複了4次“醒”。在這裏,孫中山先生是有計劃、有目的的重複,這並不是囉唆。

在口語中,人們接收信息不像看書可以一目十行,句子長一點也可以一眼掃到。聽話時語音信號是按線性次序一個挨一個進入耳朵的,如果句子長了或者結構複雜了,那麼當句子末尾進入腦海中時,句子的開頭或許已經印象不深了。在聽話人的腦海中,句子便不完整。所以,口語中的句子千萬不要太長。如果說話者感覺自己使用了較長的句子時,就需要用適當的重複來喚醒別人的注意,加深別人的印象。

有些人在說話時會出現機械的無意義重複的現象。有的人總是重複一句話的末尾幾個音節,甚至不管這幾個音節是否是一個詞。這種重複時間長了就會令人生厭。特別是夾在句子中間的“這個”“的話”“就是說”等口語更是一種毫無積極作用的冗餘成分,會使語句斷斷續續,使聽眾感到語句很不流暢。聽這種講話不但不是美的享受,反而有一種受折磨的感覺。因此,這種口語的重複是講話時應該避免的。

但這並不是反對在口語表達中加進一些冗餘成分。在口語中適當地穿插冗餘成分可以使語氣舒緩,還有助於聽眾理解。在以下幾種情況中出現的冗餘成分的重複是有積極作用的。

1.停頓性的冗餘

在語句的主謂語之間,或者在話題說出後加一個語氣詞“呢”(當然不能重讀)可以起到停頓作用,句中多一個停頓可以使語氣變得舒緩、親切。

話語一:這個時候呢,活動筋骨也是必要的,所以我就喜歡打羽毛球。

話語二:不去呢有點抱歉,去呢實在沒有興趣。

這兩句話中的“呢”都起了停頓的作用,並且也使語句變得舒緩、親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