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如果幸福隻是一種得其所求的滿足,那麼如願以償的守財奴,自然稱得上是幸福的了;盡管按照道德的標準來衡量,他應該被看成是一個可憐的人,缺乏人類所需要的真正的善。幸福作為一種滿足,道德優良的人和道德敗壞的人都同樣可以得到。
三、假如幸福是一種滿足,那麼其性質上的短暫性和飄忽不定必然使得幸福變成多變的短暫的目標,以致不可能有哪個政府能幫助支持它的公民追求幸福。政府也不可能擔保肯定能促進每個人都根據自己的情況來追求幸福。因為不同個人間互相衝突的欲求不可能使所有人都能滿足各自的願望。
因此,阿德勒認為,幸福不是一種心理狀態,而是一種道德狀態。而作為幸福的道德狀態,是終極的,是一種完整的善,是所有善的總和。除此之外,沒有別的什麼可以再追求的了。他說:“幸福並不是最高的善,而是總體的善。”他舉例說,如果我們這樣開頭來寫一個句子,那是不可能把它寫完整的:“我們想要成為幸福的,或者我們想要幸福,是因為……”這個例子十分清楚地說明了幸福是最終目的或終極目標。以此他批判了杜威的一切皆手段的觀點。
為了進一步說明幸福不是最高的善,而是總體的善,阿德勒舉例說:球迷在觀看一場棒球比賽時,才到第七局,還沒到終場時,他就站起來對另外一個人說:“這是一場很精彩的比賽,你說呢?”被問的人就應該回答他說:“不,比賽還沒有結束,它正在成為一場精彩的比賽,假如後麵的幾局能夠像前麵幾局一樣成功,當它結束時。那它就將會是一場精彩的比賽。”假如有人在生活中途被問是否得到了幸福,他的回答也應像那位棒球迷一樣:“不,還沒有,我的生活還沒有結束。不過假如以後的幾年能像我過去的幾年那樣,我敢說當我離開人世時,我可算是度過了幸福的一生。” 基於這樣的認識,他對杜威、穆勒、康德和亞裏士多德等最具影響的幾種幸福觀進行了剖析和批判。 這裏,我們無意對各家幸福觀疏通辨理,隻是旨在說明幸福觀念的駁雜。如果把人生的目標設定在如此含混的區域。追求起來往往是渺不可及。真有點像李白所言的“海客談瀛洲”、“越人語天姥”的味道。
由於“幸福”含義的模糊和不確定,使得追求幸福的人生理想常常陷入被動。我們追求幸福,但我們不知道什麼是幸福,我們的追求自然顯得盲目。這種尷尬,直接影響到我們對幸福的感受,使得“幸福”的觸覺遲鈍而麻木,“生在福中不知福”幾乎已成了人類的通病。
如果把生命的誕生看作是被動的產物,我想不會有什麼異議。因為誰也不能斷言說,他的出生就是因為他要出生。生命權利在彼而不在己的這一被動性質,決定了我們不宜把生命看作是一種主動的出擊而不是其相反。事實上,生命動因根本上來源於消極而不是積極,人是因為餓得難忍才去覓食,因為寒得難忍才學會紡織禦寒的,其他亦然,這種淺顯的道理常常被人忽視。正是在這些最基本、最原始的環節上,那些看似積極樂觀、充滿信心的念頭往往十分唐突,而那些旨在引導人們一個勁地往前奔跑,以期獲得意外驚喜的做法更為有害。縮回的拳頭打出時更有力,這個三歲小孩子都懂的道理,在涉及人生幸福的宏旨上往往被忘得徹底。所以,相對於“追求幸福”而言,“避免不幸”未嚐不是更有效、更生動、更具操作性。相對於“幸福”的難以描繪和界定而言,“不幸”則容易把握得多。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對不幸都有一定的感受與體驗,諸如孤獨、空虛、無聊、死亡的恐懼、不安全感、焦慮以及生理上的疾病造成的疼痛、饑餓感……我們可以隨口說出幾種或十幾種,而問及幸福的感受,很少有人能隨口說出。由此可見,更實際的做法是,教導人們如何避免不幸是增進幸福的最有效措施。這種“逃避不幸”的人生訓導看上去多少顯得有些消極、被動,容易授人以“悲觀”、“頹廢”的口實,但在現代文明和商業主義時代,這恰恰是一種最好的矯正。因為現代文明和商業主義是最富進取精神的,相對於以往的其他幾種社會形態,資本主義是最反對保守,主張進取;反對簡樸,主張豪華;反對人工,主張機械;反對天然,主張人為;反對忍受,主張享受;反對克製,主張恣肆……正因如此,在商業利潤的驅動下,以廣告為手段,極盡唆使之能事,一味地灌輸這樣的信條:按我告訴你的做,你就能幸福。事實上,一切廣告,都不過幹著一個買賣,那就是描繪幸福前景,許諾幸福誓言,賺得幸福利潤。所以,廣告效應之一,便是有錢就可以買到幸福,幸福是買的,不是修來的,這就把傳統修來的福分擊得粉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