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1 / 3)

我的生活本微不足道,但我對一些事仍做了詳述,前十年幾乎用了十章。但本書不是完整的自傳,我隻回憶能引起人們一定興趣的事,所以,有八年時間我一躍而過,僅作幾筆使前事與後事連貫的必要交代。

斑疹傷寒在洛伍德作踐一番後,漸漸銷聲匿跡,但這是在它的危害之大和受難人數之多引起社會對學校的注意以後。在對這場災難進行調查後,許多事實浮出水麵,激起公憤。學校選址不當,有害身體;孩子的吃食又少又差,做飯的水有鹹味且發臭;學生穿得差,住得差。這等等事查出的結果是,布羅克赫斯特先生顏麵丟失,學校卻得益。

郡裏好幾位有錢的慈善家慷慨解囊,另擇新址,建了好校舍。規章製度重新訂立,吃穿改善,學校的基金交一個委員會管理。布羅克赫斯特先生因為錢多又身在望族,少不了一席之地。他仍握有財權,但辦具體事有比他大方得多和富於同情心的人協助。他的總監職位也有人共享,那些共享的人知道如何把情理與嚴格、舒適與節儉、寬容與原則結合。學校因此改觀,成了辦得的確起作用的好學校。這裏變樣後我待了八年,六年作為學生,兩年當老師。無論作為學生或當老師,我都是這所學校的價值和重要性的見證人。

這八年的生活平凡,但並非不快樂,因為不死氣沉沉。我有各種途徑受到好教育,喜歡一些課程,有了出人頭地的願望,能得到老師的歡心,特別是喜愛的老師的歡心,就非常高興,因此在不斷進取。我利用了一切能到手的機會。後來,我成了第一班的第一名,甚至當上了老師。我熱心幹了兩年,但兩年後有了變化。

學校變化很大,但坦普爾小姐一直擔任督學,我的成績大多歸功於她的教導。與她相處在一起,得到她的愛護,我一直很舒心。她是我的母親、良師,後來又成為我的伴侶。就在成我的伴侶後,她結婚了,跟著丈夫(一位牧師,人品出色,配得上坦普爾小姐這樣的妻子)去了一個遙遠的郡。這一來,我失去了她。

從她走的那天起,我不一樣了。她一走,我不再安心,不再或多或少把洛伍德當成一個家。我曾受她天性的感染,習慣的影響,頭腦變冷靜,情緒變穩定。我盡責任,守規矩,平心靜氣過日子。我相信我已覺得滿足,在別人眼裏,甚至常在自己眼裏,是個有理性、有涵養的人。

但是命運注定要來位牧師內史密斯先生,使我與坦普爾小姐兩分離。婚禮剛完,我看到她換上旅行裝,坐進輛長途馬車,眼睜睜見馬車爬上小山,越過山脊消失了。然後我回到自己房間,學校為慶賀她新婚放的半天假,幾乎就在房間孤零零度過。

我不停地在房間走來走去,以為僅僅在為自己的損失感到難過,想如何彌補。但想到最後,抬頭一看,一個下午過去了,夜幕即將降臨,突然明白過來,我這一想其實經曆了一場大變化,把從坦普爾小姐那裏得到的一切都拋到了腦後,也可以說,坦普爾小姐帶走了我在她身邊呼吸的寧靜的空氣。現在,我又恢複了我的天性,感到以往的情緒在再度萌發。倒不像是失去了依靠,而像是失去了動力;不像是沒有了保持平靜的自製力,而像是沒有了保持平靜的道理。好些年來,我的世界局限於洛伍德,見識的隻有它的一套規矩和做法。現在我想起來了,世界實際上是廣闊的,是變化多端的天地,有希望,有恐懼,有叫人感慨的事,叫人激動的事,等待有勇氣的人去闖蕩,去冒險尋求人生的真知。

我走到窗邊,推窗往外看,見到左右裙房,花園,洛伍德範圍外,地平線上的群山。我的眼光由近及遠,最後落在最遠處的青山。我渴望翻過這些山。它們用岩石和樹木圍成個圈,圈內是監獄,是流放地。一座山下有條白色的路,彎彎曲曲,轉進一道山穀後看不見了。我多希望沿著這條路一直走啊!我想起,我是坐馬車從這條路來的,記得下山時已到黃昏。從我來洛伍德的第一天至今,仿佛已過了一個世紀,從來沒有離開。所有的假期都在學校過,裏德太太沒有托人接我回蓋茨赫德,她自己和她家裏人沒有來看過我。我與外界沒有書信來往,除了學校的規矩,事務,習慣,觀念,校內人的聲音,臉,說的話,穿的衣,喜愛什麼,討厭什麼,我對生活就一無所知。我現在覺得知道這些並不夠,一下午間厭倦了八年一成不變的生活。我向往自由,渴望自由,祈禱自由,但似乎一陣風吹來,自由化成了泡影。我放棄了對自由的祈禱,退而求其次,希望出現變化,出現令人興奮的事,但這個希望也變得渺茫。我幾乎絕望,喊道:“那麼,至少賜給我一個新工作吧!”

這時,晚飯鈴響,我得下樓了。思緒這一打斷,就沒有機會再續。甚至到了睡覺的時間仍不得安寧,同房間的一位老師嘮嘮叨叨,讓我考慮不了想考慮的事。我真希望睡神能封住她的嘴。站在窗邊時我最後想到過一件事,如果再想,似乎我有可能擺脫困境。

格萊斯小姐終於打鼾了。她是個威爾斯胖女人,有打鼾的習慣,我一直聽了心煩,但今晚例外,她那低沉的聲音一響,我真求之不得。沒有人再打攪,又開始想那件擱在了一旁了的事。

“一個新工作!這是一條路。”我暗想(請注意沒有說出來)。“我知道是一條路,但不動聽,不比自由、興奮、快樂,聽起來悅耳。不過,這些字對我而言,僅僅是聲音而已,沒有實際價值,隻穿耳而過,聽了浪費時間。但一個新工作不同,它切實可行。任何人都可以工作。我在這裏已待了八年,現在不過想換個地方而已。難道我不能如願嗎?難道這想法不現實嗎?不,不,目標並非高不可攀,如果我腦子靈活,就能找到辦法達到目的。

我在床上坐起,要開動腦子。這天夜晚冷,我在肩上披條披肩,聚精會神地思考。

“我需要的是什麼呢?是到一個新地方,換一個住所,與新人打交道,在新環境中生活。我隻求這些,因為好高騖遠無益。怎麼能到新地方呢?我想,該找朋友幫忙,但我沒有朋友。沒有朋友的人還很多,他們必須自尋門路,自幫自。他們的辦法從何而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