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課除了投資,還要這樣理財(3 / 3)

挑選好了保險公司,然後就是選擇保險代理人,這點也很重要,畢竟自己的保險知識不夠豐富,需要專業人士提供建議。

優秀的保險代理人一定是精通保險專業知識的,他能準確無誤地理解客戶的需求,且能夠協調多方麵的問題。良好口碑的代理人肯定會站在客戶的角度,以朋友的身份提出專家級別的建議,而不是純粹商人的方式。在考查完代理人的品德、智商和情商之後,你一定能給自己選擇一個好的保險代理人,以保障保險利益、同時提高保險投資收益。

下麵就該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挑選保險組合了。

一般來說,對於有工作的人,單位會給你上社會保險,這時候你自己可以考慮商業保險。大部分人都會購買意外保險和大病保險。畢竟意外這種事情誰都無法預料,也無法控製。

清華大學陳秉正教授建議不同年齡選擇不同保險。對於中等收入家庭的保險配置為:年紀比較輕的時候,適合買一些保障性的產品,不太適合買養老性、投資性的產品;到四五十歲的時候,家庭有一定的經濟基礎,收入比較穩定也比較高了,可以買一些投資性更強的產品,比如投連險;60歲以後,收入可以長期得到保證,可以適當多投一些帶有投資性的產品。

馬麗是名粉領,年收入在12萬元左右,她老公的年收入也有10萬元。30多歲的時候,兩人開始考慮各自的保險保障。他們的要求是“退休前壽險額度較高,退休後降低壽險額度,但不影響重疾險的保額”,可是由於對於保險知識一知半解,他們不知道怎樣購買才能滿足自己的要求。

對此,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專家建議,他們的需求可以采用“投連險(或萬能險)+終身重大疾病保險(可獨立購買的主險產品)”的組合方式,直接解決。

通常,通過代理人渠道購買到的投連險產品,其壽險保障額度是可以根據投保人自身需求進行自主調整的。比如說在沒有孩子時,設置壽險保額30萬元,有了小孩以後加重到50萬元,等到退休前後下調為10萬元,等小孩完全獨立後調整為更低額度,這些都是可以通過變更投連險的壽險保障額度直接加以實現的。

至於重大疾病保障,不一定要選擇在投連險之後,或者在養老險、終身壽險之後附加投保,而是完全可以實現獨立投保的。而且,隻要是可獨立投保的重疾險產品,就根本不會出現因為投連險、養老險或終身壽險額度影響到重疾險額度的問題。

最後還有關鍵的一點,並不是所有的保險產品都必須在一家保險公司購買,關鍵看自己的需求到底在哪家或哪幾家公司更能得到滿足。

保障退休後的生活

辛苦工作了幾十年後,人人都希望自己退休後的生活可以安樂幸福一點,過上相對富裕的晚年生活。我國傳統觀念是“養兒防老”,家庭和個人成為養老保險的主要負擔者。但最近的調查表明:當人們被問及“有人認為根據我國國情和東方文化的特點,養老責任應主要由個人和家庭承擔起來,您同意嗎?”隻有26%的人表示讚同,表明如今人們的觀念已經開始發生變化。不同的職業對於此問題的答案也不一樣。銷售、文秘人員(31%),操作工、技術工、服務員(40%)和“其他”職業者(29%)以及自己擁有住宅的職工(31%)更傾向於傳統的養老方式。另外一個問題,雖然也強調個人責任,但是從與政府責任對比的角度看:“有人說,政府不應該直接管理退休基金,勞動者應自己對自己的退休基金負責,您同意嗎?”隻有33%的人表示同意,而在這樣的問題中類型的企業和收入不同的家庭顯示了差異,外資(39%),合資(38%)和私人企業(39%)及家庭月收入超4500元的人(46%)更傾向於同意這一選擇。當問及“有人提議我國應由個人、家庭、社會、國家四者共同承擔養老重任,您認為對嗎?”77%的人表示同意。其中,男性(82%)以及自認期望壽命70歲或較短的職工(87%)更傾向於同意這一觀點。

這樣一個調查就告訴我們如今人們已經不再僅僅傾向於傳統道德依靠家庭和個人來讓自己的晚年生活幸福富裕一點,更多的是希望能夠由多方麵來共同決定。要知道,每個人在年輕的時候都讓自己一直處於不斷的奮鬥中,在這樣的奮鬥背後更是希望晚年的時候可以過上舒適的生活,而如今的社會形勢則告訴我們即使你再努力,依然很難做到晚年僅僅靠家庭兒女而過上想要的生活。針對此,各種各樣對於晚年生活保障的措施都產生了,而這些各種各樣的晚年生活保障政策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依賴於養老保險。所謂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製度。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1)養老保險是在法定範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這裏所說的“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征的;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需強調說明的是,法定的年齡界限(各國有不同的標準)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準。

(2)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3)養老保險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達到保障的目的。養老保險是世界各國較普遍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製度。一般具有以下幾個特點:①由國家立法,強製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②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③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對於我國這樣一個發展中國家,為了使養老保險既能發揮保障生活和安定社會的作用,又能適應不同經濟條件的需要,以利於個人晚年生活水平的提高,為此,我國的養老保險由三個部分組成:

(1)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按國家統一政策規定強製實施的為保障廣大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種養老保險製度。在我國,20世紀90年代之前,企業職工實行的是單一的養老保險製度。1991年,《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製度改革的決定》明確提出:“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步建立起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製度。”從此,我國逐步建立起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係。在這種多層次養老保險體係中,基本養老保險可稱為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目前,按照國家對基本養老保險製度的總體思路,未來基本養老保險目標替代率確定為58.5%。由此可以看出,今後基本養老金主要目的在於保障廣大退休人員的晚年基本生活。

(2)企業年金。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製度,是多層次養老保險體係的組成部分,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企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既有區別又有聯係。其區別主要體現在兩種養老保險的層次和功能上的不同,其聯係主要體現在兩種養老保險的政策和水平相互聯係、密不可分。企業年金實行市場化運營,應選擇經勞動保障部認定的運營機構管理。企業年金由企業和員工共同承擔,單位繳費一般不超過上年度工資總額的十二分之一,單位和職工合計繳費一般不超過上年度工資總額的六分之一。

(3)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係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由社會保險機構經辦的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由社會保險主管部門製定具體辦法,職工個人根據自己的工資收入情況,按規定繳納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費,記入當地社會保險機構在有關銀行開設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並應按不低於或高於同期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利率計息,以提倡和鼓勵職工個人參加儲蓄性養老保險,所得利息記入個人賬戶,本息一並歸職工個人所有。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經批準退休後,憑個人賬戶將儲蓄性養老保險金一次總付或分次支付給本人。職工跨地區流動,個人賬戶的儲蓄性養老保險金應隨之轉移。職工未到退休年齡而死亡,記入個人賬戶的儲蓄性養老保險金應由其指定人或法定繼承人繼承。實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目的,在於擴大養老保險經費來源,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基金,減輕國家和企業的負擔;有利於消除長期形成的保險費用完全由國家“包下來”的觀念,增強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參與社會保險的主動性;同時也能夠促進對社會保險工作實行廣泛的群眾監督。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可以實行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掛鉤的辦法,以促進和提高職工參與的積極性。

無論是養老保險的哪種形式,都需要人們在年輕的時候先有所投資。為此,理財大師們針對商業養老保險給出了以下幾個錦囊妙計,可以讓人們在購買的過程中獲得更大的利益,不至於上當受騙。

(1)不同養老保險的領取額度、領取方式和領取期限都是不一樣的。領取額度可以分為保額的5%、10%、12%和100%等幾種。例如,中國人壽金色夕陽養老年金保險(A型)規定每年領取保額的10%;太保壽險的老來福終身壽險A款則規定保額的12%;有的還采取每5年或者10年增加養老金的方式,如平安人壽常青終身養老金保險B采取每10年增加5%的養老金。

在養老險領取方式上,通常為每年或每月期領取,但也有一次性領取,例如,老來福C款規定,60歲時可以一次性領取保額的24.8倍,保險合同終止。因為在領取養老金期間,仍然會產生利息,所以分期領取所得的養老金更多一些。

在領取期限上,有的養老保險限定到具體的歲數,如中國人壽金色夕陽規定領取到105歲,友邦保險的金陽年金規定到80歲。有的則為終身,即被保險人領取到身故結束,不過,保險公司通常有一個10年的最低領取期,被保險人生存時間越長,收益越大。

(2)不同養老保險的人身保障功能有差異。養老險都具有人身保障功能,被保險人在投保後若身故,可以得到保險給付。因為人身保障並非養老保險的主要功能,因此各險種差別比較大:繳費期間,有提供高達6倍保額的身故保險,如金色夕陽;有的隻返還保費及部分利息,如常青終身。交費期滿後,若身故,金色夕陽將105歲之前未給付的養老金一次性支付;常青將終身無息返還其所交保險費;老來福則自然終止合同。但老來福等還整合了定期壽險的功能,對養老金領取前的意外身故、疾病身故、意外傷殘以及重大疾病提前給付等都提供了可觀的保障。

(3)不同養老保險的保費差別大。所謂一分錢一分貨,不同類養老險的保費差別很大,如30歲男性,10萬保額,繳費至60歲,年繳保費的情況是:金色夕陽險年繳9700元,老來福險年繳6550元,常青終身險年繳14100元。現在市場上有10多家壽險公司幾十個養老險種,除了2.5%的利率相同外,養老保障和人身保障差別比較大。因此,在投保時要貨比三家,根據養老保險的價格和需要的保障範圍進行比較,看哪家的性價比最高,如通過對上麵3種養老保險的比較,我們可以發現,老來福險的性價比相對較高。

(4)購買養老保險不能忽視變化的利率。2004年10月,國家調高銀行利率,讓人們對利率繼續上調有了預期空間。養老保險的利率仍然停留在1999年以來2.5%的水平。由於采取複利計算,利率對於養老險的儲蓄金額影響非常大,舉例來說,1997年,養老保險的利率為8.8%,當時25歲的女性投保10萬元分15年繳費,年繳保費隻要2560元;如今同樣的保障,年繳費約15000元,相差之懸殊可見一斑。

因而有人提出,在低利率時代購買養老保險並不合算,就是因為對於儲蓄金額的累積作用太弱。選購養老保險雖然越早越好,但並不是絕對的。在選購養老保險的時候要對利率是否上升有一個心理估算,一旦銀行繼續調息,保險利率也隨之上調,那麼有可能買保險過早而得不償失。保險退保損失很大,前四五年時間裏產生的現金價值都沒有保費多。在這種情況下,建議投養老保險分兩步走,先選擇一部分,如總保障額的50%,等一段時間後,隨著利率發展的動向再增加另外一部分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養老金讓人們的晚年生活可以過得舒適些,但這樣一種保險同樣把生存保險的概念延伸開來,如果投保的人活著,則可以用於養老,但如果不幸他去世了,則可以把他的養老金付給其兒女等。這樣,就不至於讓人們過分擔心一旦自己發生意外,養老保險毫無用處。

其實養老在很大程度上同購房一樣,應該是個長期的規劃,而不是隻憑一時的衝動,更不是說你到晚年的時候說想要就可以要的。相反,為養老作準備,讓你的晚年生活有所保障,需要的是長期的投資,需要的是細水長流的支出來積累。在這樣的過程中同樣需要人們在年輕的時候就為其做好理財投資,要知道今天所付出的一分一毫的價值都會體現在晚年的生活中。因此,從年輕時候就開始為晚年生活理財,而不要隻是一味地投資不懂得為未來作打算。隻有這樣,才可以擁有一個充實富裕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