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體起立。”
在莊嚴肅穆的安西市中級人民法院1號審判庭裏,副院長兼刑事一庭庭長王剛高聲宣布。
審判庭中站滿了人,甚至擠滿了過道。
“本院認為,被告人劉芳(原名牛新芳)故意非法剝奪他人健康,致使趙青鬆癱瘓,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劉芳利用安西電視台業務部主任、安西電視台黨總支書記兼台長、安西市文化局黨組書記兼局長、安西廣播電視總台黨組書記兼台長、安西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職務晉升、廣告經營、節目購買、工程招標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賄賂款物合計人民幣16881964元、美元40000元(折合人民幣253124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劉芳亭亭玉立在被告席上,目不旁視,全神貫注地聆聽著宣判書的每一個字句。雖然她比一個月前滄桑了許多,但是比起同齡人來,她身材苗條,皮膚細膩,渾身上下透露著高傲和冷漠。
判決書的大部分內容她都預料到了,但是其中的一些字眼還是像銳利的子彈,呼嘯著擊中了她那敏感的神經,在那裏引發一次次小小的驚心的爆炸。劉芳竭力控製著自己,臉上保持著鎮定的表情。她依然心存僥幸,等待著最後的判決。
王剛鏗鏘有力的宣讀仍在持續。
“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劉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二、被告人劉芳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判處沒收財產五十萬元;
三、兩罪合並判處被告人劉芳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四、被告人劉芳受賄所得贓款16881964元、美元40000元(折合人民幣253124元)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直接向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麵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聽到最後的判決,劉芳臉色霎時間變得十分慘白,平日裏常常閃爍著銳利、明亮光芒的眼睛也立刻黯淡了下來,小巧的鼻梁上滲出幾滴汗珠,嘴角微微抖動了幾下,似乎還要為自己辯護什麼。
盡管劉芳早就有了思想準備,但是當這一天終於來臨的時候,她還是無法接受眼下的這個無情判決。自己的人生結局竟然是這樣淒慘。她即便是撕心裂肺也無法接受,更何況宣布這個結局的人居然還是自己少女時代曾經暗戀的王剛!從人生的起點到終點,我為什麼遭遇到的都是悲哀呢?難道這就是宿命?
劉芳被一陣陣濃霧般悲涼的情緒撕扯著、吞沒著。
劉芳內心非常迷惑,耳朵裏嗡嗡的響成一片,腦子裏像蒙上了漫天的雨幕。她不願意再冥思苦想了,慢慢地抬起頭,茫然地望著聽審席上一張張熟識的臉龐:安西廣播電視總台台長曹建華,總編室主任丁岩,廣告管理部主任董小麗,文藝部副主任曉月、曾經的播音同事東方、雅蘭、春燕等,還有市文聯主席康江川、市紀委宣傳部長楊麗等。這些麵龐時而一張張格外清晰,時而又模糊成一片。在他們的臉上,劉芳已經看不出任何表情來。他們仿佛都在用漠然的、平靜的眼神看著被告席上的自己,等待著劉芳最後結局的降臨。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此時此刻的劉芳居然想起了江姐、劉胡蘭。她想模仿革命女英雄大義凜然、視死如歸的崇高形象。她暗暗地告訴自己:我要保持鎮靜,不能讓他們恥笑我。但是,她卻發覺自己的心髒 “突突突”地狂跳起來。
50年,拚命奮鬥的50年,血淚斑斑的50年,喜怒哀樂的50年,充滿挑戰的50年,風風光光的50年,一言九鼎的50年,我的親人,我的情人,我的事業,我的地位,我的威嚴,我的榮譽……今天全部灰飛煙滅、九霄雲散了。
站在劉芳身邊的兩名女法警等了好一陣,不見劉芳有挪腳走動的意思,便上前挽起她的胳膊,準備押送她走出法庭。她們意外地發現劉芳的全身在劇烈地顫抖著,已經無法邁開腳步了。她們這才明白,這個曾經叱吒風雲的女強人與其他被判處死刑的被告根本沒有什麼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