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5章 朋友之間要“互惠”(2 / 2)

有的人愛和這個朋友說那個朋友的私事,而一旦被那個朋友知道,就必然影響彼此的友誼。有兩個特別要好的女孩,同吃同住,好得就像一個人,彼此了如指掌。可是由於她們太熟悉而且不分你我,把對方的秘密當成自己的告訴了別人,結果嚴重影響了對方的正常生活,而變得形同陌路,甚至彼此怨恨。因此,和朋友交往,如果對方把隱私告訴你,是對你的信任,你不要辜負這種信任。

四是不要給朋友的生活帶來不便,讓朋友為難。在生活中,我們有事需要人幫助時,經常會選擇朋友。可如果方式不對,或者所提要求過分,就會讓朋友為難和不快。蕭先生就有過這樣的經曆:“上個月,我的大學同學小宋因為生意失敗缺錢周轉,我把所能資助他的5萬元錢拿出來借給他。小宋很感動,他知道我是傾囊相助,所以,他每晚都會打電話來大吐苦水,我每天下班很晚回來後,還要花兩三個小時陪他聊天解悶兒,說完他的事,他又開始說我家的事,而且上上下下的事他都不免要評論幾旬,大大小小的事他都要打聽。開始,我覺得他心情不好,隻要他問起,我都或多或少地說兩旬。可有一天我回家很晚,他和我妻子也絮絮叨叨地說了從我嘴裏聽說的我家裏的事,害得妻子以為我對她有意見。更糟糕的是,他會在半夜三更來找我,讓我陪他去酒吧。這樣的日子持續了將近一個月,我再也忍受不了了,妻子、孩子的生活也受到了影響,對我牢騷滿腹。我覺得我能為朋友兩肋插刀,可我已自身難保了,再也沒精力幫他了。有一天,我也跟他大吐苦水。他畢竟是我朋友,很了解我,也明白了我不喜歡他這樣的相處方式。”像蕭先生的朋友小宋這樣的行為,會給朋友帶來很大不便,是需要避免的。

五是朋友之間要信守諾言。也許你有事情耽誤了一次約好的聚會,或沒有完成朋友所托的事情,如果你以為事後隻要輕描淡寫地解釋一下就可以了,那你就錯了。朋友可能會因你失約而心急火燎,掃興而去,或者認為你沒把他的事情放在心上,而對你產生不滿。比如,趙先生委托劉先生辦一件事情,劉先生因為忙給忘掉了,拖了好久才想起來。結果因為拖得太久,自己也不好意思再向對方解釋了。趙先生雖然一直沒問,心裏卻懷疑劉先生沒把自己的事當回事。所以,我們對朋友的約定或所托之事,一是要盡量去辦,二是如果辦不了,也應及時地充分地進行解釋。

六是和朋友之間言談不要過於隨便。也許你和一般人相處時,會用理性約束自己,但因為和朋友比較熟,在一起就覺得可以表現本色了,結果可能忘乎所以,指手畫腳,海闊天空,或肆意打斷朋友的話語,譏諷嘲弄,或聽朋友說話時左顧右盼,心不在焉。這樣過於隨便的行為,會讓朋友感到你有失體麵,沒有修養,而對你產生厭惡輕蔑之感。在朋友麵前應保持自然而不失自重,保持熱隋而不失禮儀,做到有分寸、有節製,才能贏得長久的友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