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文藝的工作者(1 / 1)

前天與一位專研社會學的老師交流,偶然談到了大火的“出軌”事件。那位老師說,有些明星的夫妻關係都是由於他們作為夫妻可以獲得有些利益,而其實本身卻是以愛情來做掩護……

這段時間又有一位明星因為“出軌”事件而榮登“熱搜榜”,而且似乎每逢“明星‘出軌’事件”發生,它們都一定會榮登“熱搜榜”。這便能看出我們國家的網民大都是什麼品好了,更不必論他們究竟是去看熱鬧還是去吐口水了。

現在的文藝工作者要比很多其他職業都更為廣眾,在媒體、雜誌、各種新聞上的出現率應當是最高的,故而在雅俗共賞的時代也最受人關注。也就有很多“網站小編”、“某報記者”以此來發揚標題黨精神,借著本不是料的東西去炒作,吸引“瀏覽量”。

既是已然比什麼政治人物、軍事人物、經濟人物、科學人物都要廣為人知,可很多的文藝工作者作為一類公眾人物,卻並沒有起著向上、向善的作用。譬如我據說曾有一位當紅男星李某某駕車肇事而逃逸,四起的“網站小編”和“某報記者”便將此事大肆宣傳,而後便有網民與粉絲的口水大戰遍地皆是了。那麼是否作為一個“粉絲”來說,不僅要去幫助自己的“偶像”去聲討人民的關愛,還應該大膽臨摹他們的“傲骨”呢?比方說某“小鮮肉”演員張口要天價片酬來“包餃子”,受到他這樣傲骨精神所影響的粉絲,是不是也會張口要天價零花錢或是工資來“購買魷魚和炒勺”呢?

同樣的,既然“愛情”不出自內心而是利益,於是因自己配偶難看而配不上自己的人去出軌,因別人配偶性感而誘惑了自己的人進夜店;試問,現在的明星除了會敷衍、會說話、會領獎、會逛綜藝節目之外,是否便隻會做愛了!

我記得有一位叫張皓宸的青年作家被評選為“90後作家榜榜首”後,有人因他長相一斑而感歎:現在的作家在逐步走向明星化!

不錯,明星本是天上物,歲月襲過也墜落;偶像本是泥土做,洪流湧來亦空白。作為文藝類的工作者,為了你自己能不能長存並且賺到錢,為了黎民百姓能不能愉悅並且給你錢,都應該本著道德來講,去踏踏實實地做自己應做的工作;把本職做好了再去給自己尋歡子、找樂子。

不過一定也有不服於此的明星、偶像和他們如同奴才丫鬟一樣的粉絲,畢竟“團結就是力量”。倘若教哪個著名的“網站小編”或者“某報記者”作一篇類似於“紐約城全市燒照片抵製tfboys”、“演員鹿晗的片在日本被禁播唾罵”、“歐盟評馬天宇為中國最醜男星”之類的標題黨報道,那麼我想不用多久便可以教中國稱霸世界了;這樣就可以訓練一支特種軍——“粉絲陸戰隊”,一天便可以用“打砸搶”的方式摧毀一座發達國家的城市,或者用唾沫星子噴死外國人也不在話下。這就是野蠻人戰勝科技文明的惻想。

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