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10 我國造紙行業節約資源、減少汙染奮鬥目標的具體指標(1 / 1)

從現在開始,就要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水汙染防治法》《環境影響評價法》《清潔生產促進法》《製漿造紙工業水汙染物排放標準》(GB 3544—2008)等法律法規,逐步提高節約資源、減少汙染的具體指標,以達到我國造紙行業的近期和中長期目標。

2.10.12010年的目標

(1)到2010年,重複用水率達到52%,萬元工業產值用新鮮水量為125t。

(2)綜合平均能耗(標煤)由2005年的1.38t降到1.20t,減少13%。

(3)實現造紙行業全行業汙染物達標排放,廢水排放量不超過35億t,化學需氧量(CODCr)排放總量由2005年的159.7萬t減到140萬t,減少12.5%,實現增產減排的目標。

2.10.22015年奮鬥目標

(1)到2015年,用水總量少於2010年的總用水量,同樣實現增產不增加用水,萬元工業產值用新鮮水量為120t,重複用水率達到60%。

(2)繼續保持噸漿紙綜合平均能耗(標煤)不超過2010的水平,綜合平均能耗(標煤)為1.10t(國際上先進水平為噸漿紙綜合能耗0.9~1.2t標煤)。

(3)繼續保持造紙行業全行業廢水達標排放,廢水排放量不超過30億t。化學需氧量(CODCr)排放不超過125萬t,與2010年相比減少11%,同樣實現增產減排的目標。

2.10.32020年奮鬥目標

(1)同樣實現增產不增加用水,重複用水率達到65%,萬元工業產值用新鮮水量為110~115t。

(2)噸漿紙綜合平均能耗(標煤)達到1.0t的水平(預計到時國際先進水平噸漿紙綜合能耗將由0.9~1.2t煤降為0.8~1.0t煤)。

(3)廢水排放量為25億t,按嚴格的排放標準100%達標排放。化學需氧量(CODCr)排放不超過100萬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