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防止受騙,還需要具有一定的識騙防騙能力。騙子騙人要掩蓋其騙人的真麵目,總是以某種假象出現;然而,假象也是事物本質的表現。
河北省懷安某農具廠已瀕臨倒閉,廠裏的頭頭腦腦們四方奔走,八方聯絡,希望能渡過險灘。一次,他們獲得一條“救命”信息:北京市豐台區新技術研究所包銷加工暖氣爐,質量要求較低,非常適合該廠生產。經初步商談,雙方達成“君子”協議:乙方(農具廠)必須事先交足1萬元的技術轉讓費(專利)給甲方(研究所),然後甲方提供技術資料及圖紙,乙方按甲方的技術要求安排生產。
“君子”協議簽訂之後,農具廠要去交1萬元技術轉讓費。一位銀行員認為有必要親自探查一下,於是他與該廠廠長一同帶著1萬元彙票去京調查。這樣既不耽誤企業又不會使1萬元石沉大海。
下了車,他們去對方工商行政管理所、對方開戶行、街道等單位了解情況,先後調查了30多人,據調查結果得知:這個研究所是由4個辭職的技術員聯辦的個體企業。生產場地空空,門市部不足一間房間,門還鎖著。他們是利用牌子賣專利,等簽訂合同後找毛病,最後鬧糾紛,現在還沒有打完官司。廠長二人得知此真情,坐車返回,避免了萬元巨款的損失。
如果一個人增強了防騙意識,再具有必要的防騙能力,受騙是可以防止的。幾年前,某市發生的一起哄動一時的“預售彩電詐騙案”就是一例。
大騙子閻慶華原是內蒙古包頭市人,曾因貪汙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1984年,他在北京編造了一封美籍華人原世宏給包頭市長的信,信中謊稱原的長子是美國福特汽車公司的經理,次子是日本日立公司經理。原世宏準備拿出一筆資金為其在包頭市居住的外甥閻慶華興辦企業。包頭市政府相信了這封信,同意在包頭成立興中企業有限公司,並下達了市政府同意該公司從國外引進汽車生產線在包頭生產的批複件。
1985年,經人引薦,他與某市政府聯係,利用包頭市的批複文件及偽造注有2.75億美元“中國銀行信用卡”、“中外合資企業批準證書”,詭稱要來某市建立年產5萬輛2.5噸客貨兩用車生產廠。騙取了某市的信任,市政府同意他成立了宏慶實業有限公司,閻自任董事長兼總經理,此後,閻自稱在建廠之前先從日本進口一批彩電、摩托車、鋼材。從而預售彩電271台,摩托車2輛,收款27萬餘元,他以支海關稅為名,支取了7萬餘元預售款,這筆巨款被其揮霍。
此後,該市公安局奉上級指示,對中外合資企業摸底,經過調查,證實閻是一個地地道道的騙子。
像閻某這樣的大騙子,本來是不難識破的,試想如果一開始就像公安人員摸底那樣,閻的詐騙怎能得逞?如果一開始就嚴格對資金進行審查,並做一些必要的調查研究,那就不會受騙。再者,這樣的大騙子也並不高明。即使一時受騙,也應及時識破。比如,建立年產5萬輛汽車生產線,是要經中央、省有關部門批準的,不能由閻一人說了算,為什麼既沒有上級批文又不見上級來人?信用卡一般是供數額較少的零花錢用的,哪有2.75億美元這樣巨額?……隻要稍加留意,是不難識破的。
我們從上麵幾個事例分析中可以看到,在生意場上,有的在談判開始就防止了受騙,有的把將要損失的巨款及時挽回,也有的因受騙造成了巨大損失。我們的結論是受騙是可以防止的,關鍵在於能否自覺地增強你的防騙意識,提高你的防騙能力。
4.如何識別離間術
離間術是一種中圈套,是離間者(主體)在被離間者(客體)之間搬弄是非,製造矛盾,以期破壞他人團結,從中獲利的一種圈套。拂去離間術圈套的偽裝之後,實際上是一種主體對客體的侵害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