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接著道:“依公所言,又如何行教化之策?”
我道:“綜萬彙之本原,考動植之蕃耗,言治者取焉。因物變遞嬗,深研乎質力聚散之幾,推極乎古今萬國盛衰興壞之由,而大歸以任天為治。臣以為天不可獨任,要貴以人持天。以人持天,必究極乎天賦之能,使人治日即乎新,而後其國永存,而種族賴以不墜,是之謂與天爭勝。而人之爭天而勝天者,又皆天事之所苞。是故天行人治,同歸天矣。凡吾聖賢之教,上者道勝而文至,其次道稍罸矣,而文猶足以久。獨文之不足,斯其道不能以徒存。六藝尚已,晚周以來,諸子各自名家,其文多可喜。其大要有集錄之書,有自著之言。集錄者,篇各為義,不相統貫,原於《詩》、《書》者也。自著者,建立一幹,枝葉扶疏,原於《易》、《春秋》者也。,其文采不足以自發,知言者擯焉弗列也。率皆一幹而眾枝,有合於漢室之撰著。”
董仲舒見我並沒有完全否定他的學說大為興奮:“公所言甚善”說完竟對我施了一禮。(我這時可是個小孩子啊,董仲舒已經快六十了。我連忙還了一禮道:“弟子鄙,不敢受公禮。其實公亦言之有理,弟子所作之論也多采公之《天人三策》也。”
董仲舒對我再施一禮回身轉對武帝道:“陛下,張公之才勝臣良多,陛下若欲教化萬民請允臣以佐張公。”
武帝甚喜道:“若論才學淵博,行健實不及你,然行健所學善於變通,教化萬民之事仍由你為主,行健輔之。朕希望兩位卿家遇事多多商量,如此方能周全。教化萬民乃國之大事,其意遠勝伐匈,朕以此事托於兩位卿家,以二位卿家之才所著言論必將名垂千古,不教孔孟專美於前!”
接下來的幾個月,整個大漢朝廷一片忙碌。無數群臣的上疏,各地屬官的奏表,小山般的堆積在武帝的幾案上。武帝招架不住,隻得留內廷宿於宮中,又因宮中不便,隻得在韓安國府上繼續工作。到得後來,晝則大殿議論紛紛,夜則韓安國,衛青(由於我去軍職現時以為大將軍),程不識,張湯,董仲舒,汲黯,和我(我已被任命為禦史中丞汲黯的副官)又在韓安國府上爭論不休。(武帝時,所謂政不言軍,軍不言政,不過因為製定國策牽涉良多不得不破例了)而每到晚上我則成了眾人的焦點,韓安國大多時候隻能負責打圓場了。
董仲舒:“以某之見,當立太學府,采詩書,六經為國學……如此方合聖人之道”我道:“吾輩所行之教化,該當以德為先,但某以為必先讓萬民知法……”
張湯道:“某以為我漢法頗善,不知張公願以何法教萬民……”
公孫弘:“某以為孔孟之言頗有深意,衣食足而知……所以某以為欲教化萬民先得保證朝廷賦稅充裕與民間衣食充足……”
程不識:“某以為,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若無兵如何保我大漢平安與萬民福祉……所以某以為無兵既無國。國策當確保……”
汲黯:“如今陛下欲立國策,諸公切忌不可因私廢公……”
衛青:“某以為程太尉言之有理,所以某以為行國策還請公孫大人三思……”
韓安國:“諸公皆言之有理,但所議如此紛亂,又如何治策。請諸公一個個來……”十分鍾後又是一片議論聲……
又一日內廷之上董仲舒道:漢律具律,戶律,廄律,興律,盜律,賊律,雜律,捕律,囚律。禮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禮則入刑,相為表裏者也。今律令死刑六百一十,……宜令三公、廷尉平定律令,……悉刪除其餘令,與禮相應。凡人之智,能見已然,不能見將然。夫禮者,禁於將然之前;而法者,禁於已然之後。是故法之所用易見,而禮之所為生難知也。……人主之所積,在其取舍。以禮義治之者,積禮義;以刑罰治之者,積刑罰。刑罰積而民怨背,禮義積而民和親。故世主欲民之善同,而所以使民善者或異。或道之以德教,或驅之以法令。道之以德教者,德教洽而民氣樂;驅之以法令者,法令極而民風哀。哀樂之感,禍福之應也。……秦王置天下於法令刑罰,德澤亡一有,而怨毒盈於世,下憎惡之如仇讎,禍幾及身,子孫誅絕,此天下之所共見也。是非其明效大驗邪!……今或言禮誼之不如法令,教化之不如刑罰,人主胡不引殷﹑周﹑秦事以觀之也?”
韓安國接道:“人君者,與天地合德,與日月齊明,上祗寶命,下臨率土。先王以道德之不行,故以仁義化之;仁義之不篤,故以禮律檢之.德禮為政教之本,刑罰為政教之用。禮者,敬之本;敬者,禮之輿。故《禮運》雲:「禮者君之柄,所以別嫌明微,考製度,別仁義。」責其所犯既大,皆無肅敬之心,故曰「大不敬」。謂告言、詛詈祖父母父母,及祖父母父母在,別籍、異財,若供養有闕.孝子之養親也,樂其心,不違其誌,以其飲食而忠養之。」其有堪供而闕者,祖父母、父母告乃坐。、以法為治,以禮為本律法斷罪,皆當以法律令正文,若無正文,依附名例斷之;其正文、名例所不及,皆勿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