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一個比較典型的例子:被吹捧為明清之際三大思想家的王夫之本人一生極苦,早年跟隨永曆小朝廷奔波於抗清鬥爭中,在小朝廷內還受到排擠和打擊。後來回衡山老家,深山隱居,衣食不濟,而著述不斷,一生的所著述之豐,令我們生活在太平時代的人們慚愧。可是這位博學的學者,隻要涉及到君臣關係必然是尊君抑臣,許多事件不問是非,板子老打在臣子的屁股上。連明代末年,江浙一帶文人士大夫權利意識的覺醒,他都要批評,甚至認為明代亡就亡“處士橫議”上。他堅決反對的就是“士大夫自護其類,以抗上避害”。他也知道“士可殺而不可辱”,但他又認為士大夫潔身自好,立端行直,就不會出現受辱的現象。如果真是遇到了“昏暴之主”,又觸犯了“婦寺之忌”,那麼就應該像東林黨人高攀龍一樣投水而死,而不受辱。這就是這位在野的士人為士大夫設計的一條出路,有點像魯迅所諷刺的“何立從東來,我向西方走”。他認為絕對的君權是“天下之公理”,不能“以私亂之”;他還認為唐宋一些士大夫關注到自己的權利,這就是“君臣之道喪”,而且是“唐宋之大臣自喪之也”,所以他們應該受到懲罰(上引見《讀通鑒論》卷二十二)。明清時代的極端專製正是在“道統”輔助下促成的。“道統”在幫助“治統”建立製度以壓製自己,迫害自己。連民間的儒者都作如此想,在朝者諂媚權力更可理解了。
王毅:提到王夫之,其實還有許多值得注意的地方,比如他總結曆史規律時說:百姓平時受暴君和官府百般搜刮欺淩的時候,人人都盼著天降神威,將自己頭上的這些壓迫者統統誅滅;但是等到社會大動亂來臨,百姓們如雞豬、青蛙、蚯蚓一樣被任意宰割,這時候遙想當初自己被官府用刑具鎖著追逼租賦的日子,就覺得那是很甜蜜的,而這時再回頭看那些暴君和貪官汙吏,就會覺得他們如堯舜時代的統治者那樣是難得的聖明了(《讀通鑒論》卷二十七)——拋開如何評價王夫之個人不說,隻就一個民族的政治理念、曆史哲學、對百姓命運的設計等等來看,這個傳統中竟然能夠堂而皇之產生出女口此不惜一切、徹頭徹尾以統治權力為歸宿的法理邏輯,不是讓人毛骨悚然嗎?而在這套法理體係從來不會受到認真質疑的環境中,“道統”對“治統”的製衡、對自身固有價值的維護又能有多少實際效果呢?
正是因為有了這樣的製度環境,所以“傳統”中許多理想的設計都被冷落了下去,而“反文化”的膨脹卻在權力需要之下有了最大的驅動力,流波所及幾乎涵蓋了整個社會。從四五百年前流行的民諺“自古有天理倒沒飯吃”;“黑心人倒有馬兒騎”(後來更是變本加厲,比如賴昌星那樣的文盲加流氓可以坐著走私奔馳車耀武揚威)等,直到今天仍是婦孺皆知的“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人不得外財不富,馬不吃夜草不肥”;“人善有人欺,馬善有人騎”;“無奸不成商”等等,所有這些大家痛心疾首的醜陋現象,其實是出於一種深刻的原因。因此,如果現在真要去動員人們“學習傳統”乃至“讀經”等等,則號召者自己先應該知道,假如大家正在認真“學”和“讀”的時候,偏又遇上憑著芝庥大的權力就可以“摸摸孔聖人頭腦”之類事情,那麼我們何以自處呢?
王學泰:“道統”不僅被“治統”隨意修正和壓抑,以便皇權的極端和任意的伸張,“道統”還被流行於下層社會的遊民文化所瓦解。儒家的傳統是彌漫在文人士大夫所著述的經籍之中的,它的影響有多大?清代錢大昕說“六經、三史之文,世人不能盡好,間有讀之者,僅以供場屋餖飣之用,求通其大義者罕矣”(《與友人書》)。文人士大夫如此,對於下層社會的影響可以想見。對於廣大民眾影響最大的無非是自宋代以來開始流行的大量的通俗小說和由此改編的戲曲。魯迅先生就說過“我們國民的學問,大多數卻實在靠著小說,甚至於還靠著從小說編出來的戲文”(《馬上之日記》)。清代史學家錢大昕在其《正俗》一文中指出:“占有儒、釋、道三教,自明以來,又多教日小說。小說演義之。未嚐自以為教也,而士大夫、農工商賈無不習聞之,以至兒童婦女不識字者,亦皆聞而如見之,是其較之儒、釋、道麗更廣也。”而這個“小說教”所倡導的價值觀與儒釋道不同。錢大昕又認為儒家自不必說“釋、道猶勸人以善,小說專導人以惡。奸邪淫盜之事,儒釋道書所不忍斥言者,彼必盡相窮形,津津樂道,以殺人為好漢,以漁色為風流,喪心病狂,無所忌憚”。雖然作者這是站在統治階級立場上說的,我們不必全部接受,但是他說的還是有幾分道理的。因為許多小說作者是江湖藝人,而江湖藝人是遊民的一部分。遊民由於自己的生活處境和經曆有了不同於宗法人的思想意識。生存是他們最迫切的追求,為此他們衝破了許多規範,把本來具有非規範傾向文化推到極端,因此他們缺少是非觀念,總以對自己是否有利劃線。他們具有反社會性、隻有社會動亂才能改善自己的社會地位。這些反映到通俗文藝作品中,不僅影響著廣大民眾,而且也波及到其他階層。我們看魯迅先生筆下的那些保守舊傳統的人物,如魯四老爺、四銘、高爾礎又有多少“傳統”呢?一切在他們那裏都是吃飯之道、求利、求名、求官之道。
所以我以為:傳統不僅是被西來的異質文化打倒的,更多的是被遊民文化瓦解的。在社會安定時還好一些,在社會動亂時刻,下層社會人們的求生,上層社會的人士安定社會的手段都會不約而同地采用遊民的辦法。聖經賢傳早就丟到爪哇國去了。
王毅:“傳統”在發展過程中,被我們自己體製的內在因素不斷銷解,這的確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可能也是我們許多提倡“繼承傳統”的學者們未能注意到的。多年以來一直有一個比較流行的看法,就是認為“新文化運動”是文化激進主義,是這個運動對西化的提倡和“否定傳統”導致了民族精神的缺失,甚至引發導致了幾十年之後的“文革”。
其實,持這種看法的人對於到了“新文化運動”之前我們的“傳統”是一幅什麼樣子未見得了解,所以就願意把“傳統”想象成一種純粹和理想的東西,可事實上完全不是這樣。舉一個例子:1900年義和團運動高潮的時候,北京乃至華北都是“傳統”的天下,其狂熱程度甚至到了有人用了幾根火柴(因為是從西方傳人的,所以當時叫“洋火”。結果全家八口人都被以“二毛予”的罪名殺死。但是轉瞬之間,當八國聯軍占了北京以後,北京的大街小巷卻到處掛滿了“順民”旗,聯軍設在各街道的衙署裏陳設的也都是士人和百姓送去旌揚聯軍的匾額,送匾者為了使匾額的內容與接受者的身份更為貼切,於是在德軍駐地特意都用與“德”字相關的頌辭,如“德興”、“德昌”、“德永”、“德豐”等等,其它如意、美、英、日等軍隊駐地也皆是如此。民間也以使用洋貨為榮,甚至“兩人破帽隻靴、垢衣窮褲,必表出之。矮簷白板,好署洋文,草楷雜糅,拚切舛錯,用以自附於洋,昂頭掀膺,翹若自喜”。
這種刺目的現象刺激著每一個稍有廉恥心的中國人追問:我們對於自己國家和文化自信力、我們的“傳統”怎麼會脆弱衰朽到如此地步?而這也是從清末到“新文化運動”時主張改革的思想家們思考的主要問題之一,比如梁啟超論在舉了“聯軍入北京,而‘順民’之旗,戶戶高懸;‘德政’之傘,署衙千百”的可恥可痛景象之後,指出正是我們自古以來“國民權利”的缺失,才導致了國家和文化信念的崩潰,他的結論很要緊:能夠安然忍受專製官府無窮苛索的國民,必然也能夠忍受外國侵略者割去我們國家一省土地的恥辱;“其能奴顏婢膝乞憐於權貴之間者,必能懸‘順民’之旗、簞食壺漿以迎他族之師也”(《新民說·論權利思想》)。而後來胡適強調,一個自由的國家不是一群奴隸所能建造起來的,也就是這個意思。
明白了這個道理也就可以知道:後人重建對民族傳統自信,這固然是極好的事情,但要想使這一努力獲得成功,首要的前提乃是真正擺脫千百年中“(百姓)無絲毫應有必不可奪之權利”的狀態,也就是康德所說的“對所有人來說,首先的責任就是進入文明社會狀態的關係”。平心而論,近代國門被打開以來的確進來了很多不好、惡劣的東西,但是有一樣現在全世界都不得不公認是比較好的東西,除了外來則我們的傳統裏萬萬沒有,這就是用憲政和法治製度來有效地對付“寧可少活十年,休得一日無權”那樣專製欲的膨脹。1621年,英國國王詹姆斯不得不接待十二位代表國民來抗議他專製行為的下院議員,而此時英王要做的準備就是吩咐手下:“你們擺好十二把交椅吧,我要接待十二位國王呢”——統治者非但不能像劉瑾、萬曆皇帝那樣把臣子和草民們嚇得尿褲子,還必須根據法律的傳統,恭恭敬敬地把被統治者的訴求當一回事。惟有如此前提之下,人們對“道德”、“傳統”等等的珍視,才能免於隨時被踩進專橫泥水裏的厄運,對社會倫理的建構也才可能有一個必需的良性空間,這個道理並不難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