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五章(1 / 3)

李無歡出城之後便一路狂奔。

夜色中,他就如一頭受了傷的黑豹,速度極快卻又小心翼翼,盡量不留下痕跡。

但他畢竟受了傷。

受傷的人再能跑也跑不了多遠,受了傷的人再如何留意也難免會有疏忽。

黑街的人很快就能追上來。

追來的人可能不多,但絕對都是不好對付的角色。

又過了一刻,連李無歡也不知道自己跑到了那裏。

但他知道自己不能再跑了,他受的內傷已經開始發作,繼續跑下去,他不但跑不掉,而且連行動都會受阻,甚至連站都站不起來。

他需要保存好現在的每一分體力,來解決掉後麵的人。

他現在很冷靜,越是在危險的時候,他會變得越冷靜。

他知道自己要做些什麼,該做些什麼。

李無歡靠在一棵樹下,閉著眼睛靜靜的坐著,調整著自己的呼吸,放鬆自己身體上的每一根肌肉,使自己能得到充分的休息,他竟是很快的就進入了睡眠狀態。

沒有什麼能比睡眠讓人得到更好的休息。

李無歡睡覺的時候很安靜,不會發出一點的聲音,可他也很容易被驚醒,他的神經一直沒有放鬆,周圍隻要有任何的異動,他都會立馬醒來。

這樣的休息方式是他的義父幫他養成的習慣。

他在年少時,便被他的義父丟在山林裏,什麼都沒有給他留下,卻要他獨自一人在那裏度過一年的時間。

他的義父告訴他:

“人隻有在失去一切之後才會知道,什麼東西是珍貴的,什麼東西是虛無的,以及什麼東西才能保護你,讓你活下去。”

李無歡的價值觀也是在那時形成的。

在叢林裏三個月的時間就可以讓你學到普通人十年都學不到的東西。

何況,李無歡呆了一年。

你觀察事物的角度會發生徹底的改變,你會知道什麼才叫原始,什麼才叫本能。

隻有當你冷得要命時,你才會知道有件衣服是多麼奢侈。

隻有當你餓的要死時,你才會知道浪費食物是多麼可恥。

隻有當你遇到野獸時,你才會知道保存體力是多麼重要。

甚至於睡覺!他大腿上的那一塊凶狠的咬痕便是叢林送給他的紀念,以便隨時提醒著他,絕不能放鬆警惕。

於是此後,即便他不用生活在叢林裏,他也從來沒有再真正放鬆放鬆警惕的休息過一回。

因為他的義父告訴他,此後他要對付的,是人。

而人,是世界上最可怕的野獸。

叢林裏的野獸殺你的時候至少會讓你知道,但是有些人要殺你的時候,你可能更本就意識不到。

夜色已深,野外的樹林裏除了蟲子的鳴叫再無其他。

有風吹過,撫動草葉。

忽然,李無歡握緊了手中的刀。

月下人影一晃,周圍已出現了三個人。

借著月光,隱隱可以見他們的模樣。

其中一個是個四十來歲的粗壯漢子,手裏提著一把大得十分誇張的鬼頭刀,刀身一片漆黑,唯有鋒刃被磨得發亮,在月下看來更是寒光閃閃,攝人心魄。

刀黑,他的人卻更黑,他的臉上長著一圈大胡子,穿著的緊身衣露出了胸膛的一大撮黑毛,他手臂上的毛發也同樣茂密,整個人看上去就像一隻大猩猩,渾身被毛發覆蓋,唯有頭頂是光禿禿的,光的發亮,這讓他看上去顯得有些好笑,可是他身材高大壯碩,他提著刀站在那裏,就如同一座黑色的山丘,他看著你的時候,你絕對笑不出。

另一個是個六旬的老者,卻是骨瘦如柴,身形佝僂,麵色蠟黃,像是得了疾病,若不是杵著一根拐杖,隻怕風再大些他真的就要倒了。

他的穿戴卻是最為華麗奢侈的,他身上穿的是一件金絲鑲邊的紫羅衫,左手拇指戴的是藍田縣產的碧玉扳指,就連鞋子也是用的上等的小牛皮定製的,他這一身的東西加起來隻怕有上萬兩白銀,而他那根拐杖別人看不出來,但李無歡卻看得出,這是一根全精鐵打造的鐵拐,看上去纖細輕巧可實際上少說也有六七十斤重。

最後一個人看不見他的樣子,他全身上下都被夜行衣遮擋住,頭上還戴了個鬥笠,他似乎不肯將自己除了眼睛外的任何一寸皮膚暴露在空氣中。

他很安靜,安靜的站在那裏,沒有任何多餘的動作,甚至於若不是看的見他,別人更本就發現不了這裏還站著一個人。

而李無歡的直覺告訴他,這個人是最危險的一個。

那漢子打量了一下四周,似乎他什麼也沒有發現。

那漢子罵道:“**!追了一路還是讓那小子給跑了!”

那漢子說話的聲音就像是寺院裏的洪鍾一般雄厚響亮。

那老者道:“郭老弟莫急,黑街的人說看見那小子受了傷,他跑不遠的,咱們先歇歇腳,一會兒再找找。”

“那為什麼現在不去找!有什麼好歇息的!”那漢子道。

“我都一把年紀了,那裏有你這麼好的體力。”那老頭有些惱怒道,說著又向那漢子使了個眼神,叫他看著那個黑衣人。

那漢子抹了一把腦袋,冷哼一聲把頭偏向了一邊,像是不願意和那黑衣人打交道。

那老頭瞪了漢子一眼,卻也沒說什麼,轉而自己偏過頭對那黑衣人道:“休息一下如何。”

那黑衣人沒說話,隻是點了一下頭。

老頭便也不再多說,似也不願意和那個黑衣人有過多的接觸,自己就隨便找個地方就坐下了。

“唉!都他媽是那個姓沈的小白臉兒壞的事!非要自己一個人先去。他娘的也不看看自己是個什麼東西”說著,他將自己那口大得誇張的鬼頭刀使勁插在了地上。

那老頭點頭道:“老夫若不是看那姓沈的在江湖上認識些有臉麵的朋友,加之我也是一把老骨頭了,脾氣緩和不少,不然早就教訓他了。”

“那姓沈的賭錢欠了咱們一屁股債,叫他來個吃飯個辦事兒,倒搞得我們像是在求他一樣,一想到他那副虛偽假意的作態,老子隔夜飯都要吐出來了。”

“誒,郭老弟心直口快,說了也就說了,現在那姓沈的現在人都已經死了,也不用再和他多計較。”

“哼,死的好,他要是不死,這次的事兒完了,老子也要找機會弄死他。”他說這話時的模樣簡直就像要吃人一般。

“郭老弟現在又何必去跟一個死人計較呢,事情既然已經這樣了,找到那小子,做了就完事兒了。”那老頭兒越是這麼說,那漢子就越是氣惱。

“我就是氣不過,他若是能和我們一起去對付那小子,哪裏還有現在這檔子事兒,害老子們半夜到這荒郊野外連個毛都沒有的地方找人!這萬一真讓那小子給跑了,我們回去怎麼交待!”

“郭老弟,你放心,那小子硬吃了一記那姓沈的白綾鏢,就算他卸了力,但也絕對傷到了內裏,跑不遠的,要像咱們這麼追,他現在隻怕已經內傷發作死了都說不定。”

“他現在最好是死了,也省得老子們再花些力氣殺他!”那漢子吼道。

“嗬嗬,郭老弟說省力氣。”那老頭笑道,“的確還要郭老弟省些力氣,待會兒要找到那人的屍體,恐怕還得郭老弟扛回去了。”

那漢子看了一眼老頭,又瞟了一眼那黑衣人,晃了下腦袋,似乎極為不滿與氣憤,道:“唉!老子今天真的倒了大黴!飯沒吃舒服,酒沒喝幹淨,連女人都沒碰一下!就跑出來殺人,還要搬屍!”

“你最好還是坐下休息,不然待會恐怕就是別人來搬你的屍了。”那黑衣人忽然開口說話了。

那漢子那聽得了這話,火氣一下子就上來了:“你這話什麼意思!”

“字麵意思。”黑衣人道。

“你想動我?哈哈哈,好,好的很!正好老子現在一肚子火氣愁著沒地兒撒!動手啊。”那漢子火冒三丈,竟是提刀就要上了。

那老頭連忙站起來將他攔住:“郭老弟,咱們現在隻是辦事兒,人家既然是咱們的人請來的,擔待著點也是應該的,郭老弟莫要傷了和氣。”

這老頭兒說“應該”的時候特地加重了語氣,他說完的語氣完全不像是在勸人,反倒是在火上澆油。

那黑衣人瞟了一眼那老頭,冷笑一聲,他知道這個老頭也看他不順眼。

那老頭兒又加上一把火道:“郭老弟,咱們這點功夫要是能辦成這事兒,也不用請人家來幫忙啊。”

江湖上誰都知道,“鬼門猿”郭猛這漢子在關西的時候為了一句“你那三腳貓的功夫”,他一個人一口刀殺了四十三個安國府的捕快,那老頭現在這句話的意思是什麼**也聽得明白。

這老頭前就很想叫這黑衣人吃癟,但他沒看出這黑衣人的深淺,何況他已活了這麼久,還想繼續活下去,所以也惜命的很,不願意親自去試手,所以他想激將那漢子,讓那漢子替他去試試水。

那老頭已經在江湖上混了四十多年,知道對什麼人該用什麼樣的法子,姓郭這漢子的武功雖好,但在他看來郭猛也不過是一介莽夫罷了,稍用言語便可為他所利用。

他的確懂得如何說話,如何挑事,他做得很成功。

因為那漢子已經拔出了他插在地上的鬼頭刀向那黑衣人走了過去。

“看樣子你是真想動手了?”黑衣人道。

“是又如何。怎麼,你難道怕了?怕了就跪在地上爬一圈,讓後再給我磕三個響頭叫我一聲爺爺。”

“哼,你在做夢!”

那黑衣人話一說完,他手中已多了一把軟劍,這把軟劍不過三尺,卻是極薄極輕,這可以讓他出手的速度快如閃電,但若是與其他普通兵刃碰撞,這把軟劍絕對會斷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