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遠猶(3)(1 / 3)

東方朔是一個詼諧、不拘小節的人。武帝即位之初,東方朔上書進行毛遂自薦,說自己13歲學書,15歲學劍,16歲學詩書誦22萬言,19歲學孫武兵法也是誦22萬言,還說自己現年22歲身長九尺之寸,目如明珠,齒如編貝,有古將孟賁和慶忌那樣的勇敢和敏捷,有鮑叔牙和尾生那樣的謙直和守信用,因此,完全有資格做皇帝的大臣。在一般人看來,東方朔狂妄、荒唐、不近情理,但武帝竟然召見他,任其為常侍郎和太中大夫之職。東方朔果然不是庸才,他能寓深刻道理於幽默詼諧之中諭諷武帝,甚至尖銳批評皇帝的過失。他曾經在《答客難》的文章中,述說一個文士不受重用、沒有尋建功立業的種種理由,從而揭露君主不尊重人才的錯誤和歎惋有誌之士的懷才不遇。這對於很看重人才,甚至說連東方朔本人也予以任用的武帝是一個尖銳的刺激,但是武帝不但沒有批評東方朔,還說東方朔的所說的話“常有被益”。

對俘虜委以重任,是武帝在用人方麵與人不同的一個地方。武帝讓休屠王,強迫休屠王在禦花的閼氏(王後)和太子投降漢朝。武帝起初讓休屠王的太子在禦馬廄養馬,身份是俘虜加奴隸。後來,武帝見太子容貌端莊,養的馬肥壯,同他談話,深深喜愛這個被俘的匈奴太子,當日提拔為馬監;不久又提升為侍中和光祿大夫,並賜給金錢、車馬,出入都讓其陪同;後又賜其姓金,名日。武帝病重臨終之前,找霍光、上官桀和金日托付後事,讓他們輔佐年幼的太子劉弗陵,金日認為自己是外族俘虜,所以推辭,武帝堅持,不許金日推讓。武帝死後,金日協同霍光,為維護國家安定作出很大的貢獻。

曹操唯才是舉用度外之人

從公元203年至公元217年這14年中,曹操曾連續頒發了四道“求賢令”。他要求主管選拔人才的官吏們,不要管出身貴賤,也不要求全責備,隻要是有某個方麵的才幹,就要揚長避短,量才錄用。

曹操最先發出的求賢令,是借鑒春秋時期齊國名相管仲的主張,讓有才能的人做官獲得俸祿,君主就有權威;對士兵們論功行賞,他們作戰就會全力以赴。假如這兩個原則在全國實行,國家就會興旺。他覺得,那種軍吏們雖有功勞和才能,但道德品行達不到理想標準的就不加以任用的主張,就像從竹管裏看問題一樣片麵。這種求全責備的用人做法,勢必埋沒許多可用的人才。正是本著這種觀點,他多方收用各種人才,對他早期立業,頗多收益。

到赤壁之戰以後,三國鼎立局麵已經形成。曹操因為赤壁之戰失利而灰心。為追求統一大業,他不但從物質、軍事力量上積極準備南征,從組織上也采取有效措施。公元208年,他再次頒布“求賢令”,再次詳述了他選人用人標準,表達了他廣求賢才的深切願望。他在這個求賢令中說,自古以來,各朝的開國皇帝與中興的君主,都是得到賢才的幫助才治理好國家的。而他們所得的賢才,卻往往出於鄉野裏巷,這絕非僥幸之遇,而是廣為求索的結果。他認為,現在天下尚未平定,正是急需賢才的時候。他再次強調,選才絕不能要求沒有一點兒的過錯。他向眾官部屬發出呼問:現在天下難道就沒有身穿布衣,胸懷大誌,而在渭水之濱釣魚的薑太公嗎?又難道沒有身負汙名的卻很有才能,而未被魏無知發現的陳平嗎?進而直接要求眾官:“你們都應幫助我,傳揚我的意思,把那些埋沒在下麵的人才推薦上來,我要任用他們。”

到公元214年,曹操又頒發了《取士毋廢偏短令》,更加明確地指出:有良好品德的人,未必能有所作為;有所作為的,也未必都是有良好的品行。陳平、蘇秦都有他們的不足,但陳平能輔佐漢高祖建立漢業,蘇秦能救援弱小的燕國。由此說來,有才能的人,雖然有他們的不足之處,也不能偏廢不用。他說,各位官吏如能懂得這個道理,那麼有才能的人就會得到錄用和提拔,官府裏的政事就不會荒廢了。

曹操的另一道《舉賢勿拘品行令》,頒布於公元217年,兩次重申選才要不計其出身,要不計微小過錯。為了說服下屬官員,他再次引鑒古代明主薦拔賢才的大量事例。他認為,現在天下肯定還有許多賢才被埋沒於民間,各地各部門官吏要把知道的都舉薦上來,不可遺漏。

曹操在實踐中也貫徹了他一再強調的唯才是舉的原則。他的集團中也有許多出身寒族或是平民的人,如他的屬下郭嘉、戲士才、杜襲、趙儼、毗等人都出身寒族,這一方麵是曹操比袁紹、劉表、袁術這些名流有生氣、有力量的重要原因。然而,曹操也並不是隻重視寒族而輕視士族中有才學的人,如華歆、鍾繇、司馬懿就是出身名門有才學而為曹操竭力招來的。

中國文史上曾有兩篇最為膾炙人口的著名檄文:其一,是唐朝文人才士駱賓王所寫討伐武則天的《為徐敬業討武檄》;其二,就得說是漢末魏初文士陳琳為袁紹所寫討伐曹操的檄文。陳琳原在袁紹手下任記室,袁紹令陳琳撰寫了一篇聲討曹操的檄文了。罵曹操是“閹遺醜”,把曹操的祖父、父親都罵了。曹操打敗袁紹得到了陳琳。曹操問:“你替袁紹寫檄文,罵我一個人不就完了?惡惡止其身嘛!何必罵我祖宗三代?”陳琳回答說:“箭在弦上,不得不發!”曹操不再追究,任命他為軍謀祭酒,掌管文書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