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大學是個怎麼回事呢?沒讀大學之前大學是一個詩意的存在,似乎在大學裏連撒尿都會撒得格外佛洛依德。
讀了大學之後,大學就量化為那幾間不詩意的教室,那幾個說話都說得不利索的老師,和寢室裏那些讓我厭煩的同學,至於這座學校是不是985是不是211,有沒有兩院院士有沒有國家實驗室有多少個博士點,圖書館裏到底是有一百萬冊書還是兩百萬冊書,跟我其實一點兒關係也沒有。
在教室裏聽《法律基礎》這門課的時候,那個姓李的大後麵老師--簡稱李大師--說了句毀人不倦的話,他說:“有教案就能上課,雖然咱以前是教心理學而不是教法律的,但是隻要有了教案,咱一樣可以教。”然後李大師就對著教案埋頭碎碎念,知道的人知道他是在講課不知道的人會以為他在玩筆仙。我目瞪口呆地看著李大師,心想大師呀大師,你何苦要下凡來糟蹋我們這些學生呢?
我翻了翻書,算計著考前二十四小時抱佛腳就能考個八十分以上。有了這個認識,我不禁猜想,如果不來上這個課會有什麼不好的後果,答案是不會有什麼不好的後果,如果上完了這節課又會有什麼好的結果,答案是也不會有什麼好的結果。可做可不做的事我不想做,生命不是拿來浪費的。即使要浪費那也不應該這樣浪費,所以我背起書包,貓著軀殼從後門溜走了。
我給爸爸打了個電話,說:“賀所長,我怎麼就覺得自己無事可做呀?”爸爸好像在那邊剔牙,他含糊不清地說:“你怎麼會無事可做呢?”我說:“你告訴我有哪些事情可以做。”爸爸說:“你幾乎什麼事都可以做呀,看看書,翻翻雜誌,瞄瞄姑娘,逛逛街,或者去操場跑跑步踢踢球,什麼事情都可以做呀。”
我說:“這些事倒是可以做,但是不是我想要的那種激動人心的事。”爸爸說:“這你就理解錯了,人沒必要也不能時時做激動人心的事,你又不是地球球長,哪能時時刻刻有激動人心的事情讓你做?”
我說:“我應該怎麼辦呢?”爸爸說:“你要學會懶惰,學會按部就班,學會不那麼認真地對待生活,每天吃好三頓飯睡好一個覺就差不多了。”我說:“你現在有事做麼?”爸爸說:“我現在也沒什麼事情可以做,轄區內平安無事,能整的人都被我挨個整完了,有點無聊,所以正打算把新進所裏的幾個警察喊來訓話以消磨時間。”我說:“想不到賀所長也有無聊之時。”
爸爸說:“我怎麼不會無聊呢?我的地盤就是甲秀樓這一帶,隻有這麼多人和這麼多事需要我去解決。如果我的地盤能大一點,比如能大到整個南明區,那我的無聊感就會跟著少一點,沒辦法啊,什麼叫活著?這就叫活著,有時有事做,有時沒事做。所有的無聊終有過去的時候,你別太在意自己一時的感受。”
關於活著,我認為人不是為了活著而活著,人應當是為了意義而活著,爸爸隻同意我的一半看法,他說人確實不能是為了活著而活著,但也不是為了意義而活著,人是為了更好的活著而活著,以無不無聊來說就是為了越來越不無聊的活著而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