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 如何讓自己平安快樂(4)(1 / 3)

從那以後,我常常幫助我的同學。我給他們寫過報告,還幫他們複習過功課。後來,他們真的不再欺負我,也不再叫我“臭孤兒”。

後來,死神來到了我們所在的村莊:兩位上了年紀的農夫死掉了,還有一位老太太的丈夫也死了。在這幾戶人家中,我成為了唯一的男人。在以後的幾年裏,我幫助那些孤兒寡母們挑水、砍柴、擠牛奶……我做了許許多多的事情,幫助她們度過了那些艱難的日子。從此以後,村子裏的人都很喜歡我,每個人都把我當成他們的朋友。再後來,我到海軍部隊報了名,成為了一名軍人。當我從海軍部隊退伍回來的時候,村子裏的二百多個人都來迎接我,其中有些人甚至還是從100裏以外開著車來的。

現在,我生活得非常幸福,我為自己能夠幫助他人而感到快樂。

看了波頓先生這篇文章,我們大概已經明白了他找到快樂的方法吧。沒錯,那就是盡自己的努力去幫助別人,從而贏得他人的尊敬。古代拜火教的始祖佐羅亞斯特曾經說過:“為別人做好事不是一種責任,而是一種快樂,因為這樣做可以增進你的健康,還可以讓你的心情變得更加愉快。”紐約著名的心理學家亨利·林克也曾經說過:“一個人隻有具有自我犧牲精神以及自我約束思想,才能夠了解自我與快樂。”而阿德勒博士更是告誡那些患有憂鬱症的病人:“每天做一件讓別人高興的事,你的病會在兩周之內得到好轉。”

也許很多人都不明白,為什麼每天做一件好事能夠給人帶來這麼大的影響呢?這是因為當你嚐試著讓別人高興的時候,你就不會隻想到自己的遭遇了。然而,當你一心停留在自己的遭遇和痛苦上時,憂慮以及恐懼就產生了。所以說,你要想生活得更快樂,就要多幫助別人,每天都做一件讓他人高興的事。

也許有人會說:“我也想幫助別人,但是我隻是一個普通人,而且我每天都有繁忙的工作要做。所以,我根本沒時間和能力去幫助別人。”其實這種說法是不成立的。無論你多麼平凡,多麼忙碌,隻要你願意,你都可以幫助別人,哪怕是在幾秒鍾的時間裏。比如當一位郵遞員走了幾百裏路把信送到你家裏時,你可以請他到屋裏喝杯水;再比如,遇到那些送貨的孩子、賣報的人以及在街角為你擦鞋的人,你可以問候他們一聲。或許你可能做不了赫赫有名的大慈善家,或許你不能用金錢完成人生的“慈善事業”,但是你卻可以用真心和行動去幫助你身邊那些需要幫助的人。

富蘭克林曾經說過:“當你善待別人的時候,你就是在善待自己。”這句話是非常有道理的。所以,從現在起,我們要多做善事,多幫助別人。我們在這樣做的同時,自己也會生活得更快樂。

原則八每天做一件讓別人開心的事情。

正視並欣賞他人的批評

有一天,我去朋友家做客,發現朋友的女兒瑪麗莎一副無精打采的樣子,看上去心情非常不好。瑪麗莎今年19歲,剛剛參加了工作。她一直是一個無憂無慮、非常快樂的女孩,是什麼把她變成了現在這個樣子呢?於是我對她說:“瑪麗莎,你看上去有些不高興,這是怎麼回事呢?”

瑪麗莎歎了口氣說:“卡耐基叔叔,我自從參加工作後,就沒有高興過一天。我的上司畢麗特是一個非常尖刻的人,我稍一犯錯,她就會批評我。即使我沒有做錯任何事,她也會雞蛋裏挑骨頭,故意找我的毛病。每天去上班,我都是提心吊膽的。”

在前麵的篇章中,我曾經講過,不要總是責備他人。但是我們隻能管住自己,而無法管得住別人。如果別人總是批評我們怎麼辦,尤其是那些惡意中傷的批評?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做出什麼樣的回應呢?

在我看來,處理這樣的事也很容易,那就是不要把對方的批評看得太嚴重。下麵這個例子,是我親身經曆過的,正好說明了這個道理。

在兩年前,有一位《紐約太陽報》的記者光顧我的培訓班,然後在報紙上刊登了一條報道。在這篇報道裏麵,他對我的工作以及個人都做了攻擊,甚至還侮辱到了我的人格。當時我簡直氣壞了,差點就要把電話打到《紐約太陽報》罵他一頓,但最後我還是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