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章 人情練達即文章——世故(2)(2 / 3)

富蘭克林說:“如果你辯論、爭強、反對,你或許有時獲得勝利,但這勝利是空洞的,因為你永不能得到對方的好感。”

美國波士頓《臨摹雜誌》曾刊登了一首打油詩:“這裏躺著威廉的屍體,他死還帶著他的對——他是對的,永遠對的,他匆匆地去了,但他的死正同他是錯的一模一樣。”

要想讓對方認同,就要學會謙和。千萬不要一開口就宣稱:“我要證明給你看。”那等於是說:“我比你聰明,我要讓你改變想法。”

詩人波普說:“你在教人的時候,要好像若無其事一樣。事情要不知不覺地提出來,好像被人遺忘一樣。”

伽利略說:“你不能教人什麼,你隻能幫助他們去發現。”

一位爵士告訴兒子:“要比別人聰明,但不要讓他們知道。”

公元前206年,趙惠文王駕崩,孝成王年幼,由母親趙太後掌權。秦國乘機攻趙,趙國向齊國求援。齊國說,一定要讓長安君到齊國作人質,齊國才能發兵。長安君是趙太後寵愛的小兒子,太後不忍讓去,大臣們勸諫,趙太後生氣了,說:“再有勸讓長安君去齊國的,老婦我就要往他臉上吐唾沫!”左師觸龍偏在這時候求見趙太後,趙太後怒氣衝衝地等著他。觸龍慢慢走到太後麵前,說:“臣的腳有毛病,不能快走,請原諒。很久沒有來見您,但我常掛念著太後的身體,今天特意來看望。”太後說:“我也是靠著車子代步的。”觸龍說:“每天飲食大概沒有減少吧?”太後說:“用些粥罷了。”這樣拉著家常,太後臉色緩和了許多。觸龍說:“我的兒子年小才疏,我年老了,很疼愛他,希望能讓他當個王宮的衛士。我冒死稟告太後。”太後說:“可以,多大了?”觸龍說:“十五歲,希望在我死之前把他托付了。”太後問:“男人也疼愛他的小兒子嗎?”觸龍說:“比女人還厲害。”太後笑著說:“女人才是最厲害的。”這時,觸龍慢慢把話頭轉向長安君的事,對太後說,父母疼愛兒子就要替他打算得很遠。真正疼愛長安君,就要讓他為國建立功勳,不然一旦“山陵崩”(婉言太後逝世),長安君靠什麼來在趙國立足呢?太後聽了,說:“好,長安君就聽憑你安排吧。”

觸龍為官數載。他謙和,善解人意,在整個談話過程中,避免與太後正麵衝突。他站在太後的角度替太後著想,讓自己的意見變成太後自己的看法。他沒有明對太後指出什麼,而是幫助太後自己去判斷。最終使看似不可理喻的太後同意了自己的觀點。

卡耐基總結了十二項促成他人與自己意見統一的原則,我們列舉如下:

第一項原則:得到辯論最大利益的惟一方法,就是避免辯論。

第二項原則:對別人的意見要表示尊重。千萬別說:“你錯了。”

第三項原則:如果你錯了,迅速而真誠地承認。

第四項原則:以友善的方式開始。

第五項原則:要立刻讓別人說:“是的,是的。”(這是蘇格拉底的方法,他問些對方同意的問題,讓對方不斷地回答“是”,等到對方覺察到時,你們已經得到一致的肯定結論了。)

第六項原則:使對方多說話。

第七項原則:讓別人覺得那是他們的主意。

第八項原則:真誠地盡力以對方的觀點看問題。

第九項原則:同情對方的意念及欲望。

第十項原則:訴諸高尚的動機。(一位老先生發現報上登了一幅他的照片,他便寫了一封信給報社。他沒有說“請別再刊登那張照片,因為我不喜歡”,而是說“因為我母親不喜歡”。)

第十一項原則:使你的意念戲劇化。(這是表演的時代。為增加說服力,有時需要表演。如用汽車碾過床墊,以證明它的質量。)

第十二項原則:提出一個挑戰。(這特別是針對那些有精神的人、有血氣的人,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激將法”)

“水滴石穿”的道理就在於以柔克剛,刀劍都無法砍斷的巨石,在它的縫隙卻可都要以長出小草,這就是柔軟的力量,所以“以卵擊石”是不明智的。真正能夠說服他人的人,是懂得如何順應他人,而不去逞口頭之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