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筱兔的眼裏,周朝是好朋友,好哥們兒,好兄長,他們可以說說笑笑,打打鬧鬧,甚至可以分享彼此的心事,但是,她真的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周朝望著她的眼神開始變了顏色。
對於印筱兔來說,她是個認死理的人,一旦愛上了就是天長地久,所以自從她從六歲那年將戚朗選定為自己的另一半開始,她的眼中就幾乎沒有再容下其他的男性,所以她也根本分不清在其他的男人眼裏什麼樣的神情代表對她產生了感情。
她選讀了手機軟件工程,完全在於當初在學生會的門口聽到周蜜與戚朗的那番對話,她希望可以用自己的努力真正地走入戚朗的世界。讀書並不是隻要有理想就可以的,還好她的腦袋瓜並不笨,隻是多年來腦子裏除了戚朗還是戚朗,所有的力氣都花費在如何追求戚朗上麵了,現在離開了戚朗,那些無盡的想念全部被化作了動力,她仿佛著魔般地學習、學習、再學習,以驚人的毅力和效率在短短兩年間就修滿了所有的學分,拿到了手機軟件工程的學士學位。
當然,這裏周朝功不可沒。
筱兔從一開始的語言不過關到後來的聽讀寫都不成問題,完全是周朝的功勞,這個隻有25歲的男子,不僅曾經是Q大的高材生,更在美國哈佛拿到過雙料碩士學位。筱兔當時不得不感歎,他周家的人到底是用什麼來養人的?不管男女,一門英傑啊!
在印筱兔幾近瘋狂地把自己扔進書堆之後,往往都是周朝將她從書海中挖出來,連威脅帶誘哄地帶她去吃飯,帶她去娛樂,讓她得以稍稍的放鬆。
周朝是個很有情趣的人,印筱兔常常說,以後誰做了周朝的女朋友一定會幸福,周朝就微眯著黑黑的眼眸瞅回去:“那你就做我的女朋友吧?”
印筱兔總是哈哈大笑,像是周朝說了多麼可笑的事:“不行,不行,那是不可能的!”
“為什麼?”周朝也不惱,隻是笑著問。
筱兔就會湊近他的臉,仔仔細細看一番,最後停駐在他一雙黑幽幽的眼睛上,半玩笑半正色的說:“因為你沒有朗朗的桃花眼,我這輩子喜歡的隻有那個擁有一雙美麗桃花眼的男人。”
現在想來,她的那番話對著一個喜歡自己的男人說出來是很傷人的,但是,那個時候,她並不知道周朝會喜歡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