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哥把那木蓋子掀開,下邊是個洞口。他拿出個警用照明燈,影著身子往裏照照。
我和細高警察斜視著往裏看,看裏邊也是空空的。但,從裏邊浸出一股涼氣,說明這裏邊很深。
警用照明燈照見往下去的一張木梯,陶哥對細高個說,“我下去,你掩護。”
細高警察不同意,說“陶哥,還是我下去,你掩護。”
兩人爭起來。他們這麼的讓我很感動。說明在關鍵時刻,兩人都不是貪生怕死之輩。這和有的人說警察是膽小鬼,大相徑庭。
我說你們誰都不用,什旦,你下!
什旦聽我這麼一說,跨個腿,就下到梯子上。看上去,它一定很費勁爬梯子,誰想它是那麼靈巧、快捷。它不走梯子的橫梁,主要走梯子兩邊的豎柱,上下四隻腳隻是著落一下橫梁,就三下五除二地跨過一階。
我鼓勵它,“對,就這樣下!”
什旦聽了我的命令,倒幾倒,就沒影兒了,陶哥用照明燈照下去,見什旦已經到了洞底了。
我隨即說,“這回咱們下吧,下邊看來沒什麼危險。”
我要下,陶哥用手擋住了我,他一手拿著槍一手拿著警用照明燈照下去,往下一階階的快速地下。下到洞底,和什旦彙合,就往四壁照去。
細高警察對我說,“要不你下去,這上邊得擱個人警戒,別咱們都下去,讓人在上邊蓋上蓋兒,一顆手榴彈,一起窩老兒(打死了)。”
我非常同意細高個的分析,也欽佩他這種專業性質的警惕性。就挎著我那個電工袋子,把著梯子走了下去。電工袋子我是不會離身的,到關鍵時刻,我能從裏邊抽出一把槍來比劃比劃呢。我慶幸,我沒把“繳獲”來的槍交出去,就算對了,要不,這把槍現在不會在我的電工袋裏放著。
我下到洞底,陶哥把著我的腿,把我順到地麵,我對陶哥說,“找找,裏邊可能有燈”——我一點兒也不知道裏邊的構造,但我直覺感到裏邊有燈——還真就有燈!
陶哥往四下裏一照,先照到頂部有燈,緊接著又找到了開關,我抬頭把開關一拉,頂部那盞燈亮了。
——這和照明燈照射的效果截然不同,空間一下子放大了。
四下裏看,是個用水泥壘砌得方方整整的空間,往西邊的方向,還有個通道,涼氣就從那裏來的。它通到哪裏?沒人知道,反正很遠很遠的感覺。
多遠,也得探去,因為,這個大空間裏,如同上邊一樣,空空如也,要想探個所以然,必須往通道裏走。
我對陶哥說,“陶哥,這裏要有燈的話,通道那裏就能有燈,你先兩邊找找燈的開關。”
陶哥同意我的分析,用他手裏的照明燈照進通道裏,看看沒有盡頭,就往通道的兩壁照,照見了一個開關,一合,裏邊燈就亮了起來。
這一亮,就是一排燈,差不多三十米一盞燈。數燈,數不過來,頭十盞還行,超過了,就花嗒了——這通道有多長!通向哪裏?這夥人得費多少力氣,用多長時間修這麼個東西。即便是殺人劫貨,也犯不著這麼大的操辦吧?
這簡直是一般的工程人員難以辦到的——先掏地道,然後再砌磚抹水泥,還是把這一處全部掘開,全部修完磚混部分,再回填土方?
不管是哪一種情況,這工程都不小,都不是一般人能辦到的。是這夥毛賊幹的嗎?我懷疑。摳這麼深的洞,擴這麼大的空間,能不被周圍的鄰居發現?簡直是不可能的。再說,他們也犯不上這麼幹呀,劫了錢財,拿著溜之大吉唄,或者劫了人——殺了人,怎麼處理了,就完了,何苦在這裏挖個這麼深地道呢?
我和陶哥、什旦走過四、五十盞燈後,通道開始拐彎了,差不多是一個直角彎。
拐進了這個彎,什旦就大跨著步子跑了起來,我對陶哥說有情況。
陶哥立即把槍支了起來,稍稍低伏下身,搜索著前進。
這段通道走到盡頭,又是一個寬闊的所在,但,這可不象房子下的那個地方,裏邊有床有灶,有簡單的家具,看床上攤開的被子,顯然是有人在上麵睡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