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商“輕財尚義,業商而無市井之氣”,“重廉恥而不失體麵”,以崇信尚義為準則時刻約束自身,將嚴守信譽的商業美德代代相傳。他們“絕不賺昧心錢”,以做信義取利的誠賈廉商為榮。他們受一事諾一言,把信義和取利結合在一起,在商界中美譽相傳,形成了其穩固的商業地位。
晉商崇尚信義,以誠待人,並非個別,而是普遍和一貫的。晉商發展之初,大多采取合夥經營的方式,合夥經營而能成功,靠的就是誠信的經營理念。譬如稱雄旅蒙貿易200年之久的大盛魁,開始就是由晉中商人王相卿、祁縣商人張傑等聯合創辦起來的。晉商票號多為東家出資、掌櫃經營的運作模式,兩者之間良好關係的維係,靠的也是一種道德自覺,即“信義”。又如清代著名的山西介休商人範永鬥,就是由於“與遼左通貨財,久著信義”而受到清政府的垂青,後來當上皇商,並由此獲得厚利。
在銀兩作為流通貨幣之前,大盛魁生產的磚茶竟作為交換用的貨幣使用。凡大盛魁出售茶、絲、煙等,蒙民及俄商出賣馬、牛、羊、駱駝、藥材等,皆換算成磚茶若幹塊,然後再結賬。大盛魁的信用由此可見一斑。清朝末年,平遙城內有個討吃要飯幾十年的窮老太太,有一天拿著1200兩的彙票,到日升昌票號要求兌付白銀。這張彙票與存款時間相隔三十餘年,日升昌經查驗無誤後,立即給這個討飯的老太太如數兌付了現銀本息。原來,這個老太太年輕時,丈夫到張家口做皮貨生意,賺錢後辦成彙票,在回家途中染病身亡。幾十年後老太太摸丈夫當年留下的唯一遺物夾襖,無意中摸出這張彙票。通過這件事,日升昌童叟無欺、誠信為本的聲譽大振,業務愈加紅火,事業如日中天。
今天的我們重溫這些先哲先師們的宏偉業績和經營之道,確實給我們莫大的震撼和啟迪。尤為值得一提的是晉商的“相與”。晉商把經營過程中發生業務往來的商號之間的聯係稱為“相與”,這種“相與”的關係,同樣也是建立在信義基礎上的彼此之間相互扶持、患難與共的合作關係。當自己的“相與”麵臨困境時,晉商往往能不計得失,鼎力相助。
選擇“相與”是一件大事,必先了解“相與”者的信譽和實力,才可決定。因為“相與”者,即類似於商業聯盟,既有對共同利益的保護,更有對彼此責任的承擔,一經選定,決無更改,這也是晉商誠信的一種實在的表露。
大盛魁商號與天亨玉商號是“相與”,平時兩家在生意上就互相扶持和關照。當天亨玉的東家將要破產時,便登門求大盛魁拉一把。作為“相與”,大盛魁慷慨借銀數萬兩,幫助天亨玉改字號為天亨永後繼續經營。後來,當大盛魁也麵臨困境時,天亨永也回報以鼎力支持。兩商號“投之以桃,報之以李”,在互相支持中,能夠渡過難關,靠的就是誠信。
一個經營者,在平時就要保持自己的誠信好義的品德,遇到困難才會有人肯幫助渡過難關。身陷困境時,更要用自己的誠信帶動大家走出困境。
人格修養和信譽是盈利的命根
在中國古代“修身、正己、齊家、治國、平天下”這一傳統文化的影響下,晉商尤其重視修身正己、人格修養。在商業活動中,信譽至上,坦誠相待,不弄虛作假,不欺詐偽飾,一直是他們恪守的商業品德,他們以此夯實了自身商業文化的基石,在社會大眾中建立了值得信賴的良好形象。
孟縣商人張靜軒說:“經商交結務存吃虧心,酬酢務存退讓心,日用務存節儉心,操持務存含忍心……前人之愚,斷非後人智可及,忠厚留有餘。”由於晉商嚴於律己,為人誠懇忠厚,行商不欺詐,故人都願意與之共事。
在做人修養上晉商表現出了誠實忠厚的一麵。他們認為“和氣生財”,“和為貴”,凡事不做過分,不做法外生意,講求以誠待人。晉商與同業往來中,既保持平等競爭,又保持相互支持與關照。
運營資本乃商家之生命,猶如血脈,須臾不可缺少。但做生意,難免有短缺之時,互助借貸,自然是常有的事。如何對待借債,對商家和個人的品格無疑是一大嚴峻的考驗。有“天下第一喬”美稱的喬家,對債務的態度是:該外的一文不短,外該的聽其自便。由此,足見其胸懷寬闊和品格的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