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父對這個違約的行為似乎感到吃驚。他說他必須仔細考慮一下,明天晚上會再來商討這件事。
第二天是星期六,我和弟弟多半時間都待在家裏,看嬰兒洗澡,看她睡覺,抱她,逗她。那天,弟弟抱了她有3次之多。晚上,當祖父來看我們並且把他叫過去談話的時候,他看起來憂心忡忡。
“你知道,我今天一整天都在考慮我們訂下的那份有關用嬰兒交換小羊羔的契約,你的要求實在太令人為難了。不過,我想那個嬰兒也許值兩頭小羊羔。我想我們可以達成交易。”
弟弟稍稍猶豫了一下。“她現在又長了整整一天了,我想她值5頭小羊羔了。”
祖父看起來很震驚,他慢慢地搖了搖頭。
“我得回家去,把你的提議再認真地考慮考慮。也許,我還得與我的經紀人商量一下。”
過了一會兒,祖父離開了。弟弟似乎悶悶不樂。我想讓他和我一起玩遊戲,可他走進媽媽的房間,把那個嬰兒抱在懷裏很長時間。
星期天,祖父在下午很早的時候就來了。他告訴我的弟弟,他來得有些早了,因為如果他要圍捕5頭小羊羔,而且還要為嬰兒準備一個房間,那麼他就必須早一點開始。
弟弟深吸了一口氣,直視著祖父的眼睛,發表了一個聲明:“這個嬰兒現在值50頭小羊羔!”祖父不相信似的看著他,搖著頭:“恐怕我們得撕毀協議了。我不能用50頭小羊羔去交換一個小嬰兒。我想你隻好自己保留她,並且幫父母照料她了。”
弟弟轉過臉,我看見了他臉上輕鬆的笑容,而同時,我確信自己真的看見了祖父在向媽媽眨眼睛。
過了一會兒,祖父離開了。弟弟似乎悶悶不樂。我想讓他和我一起玩遊戲,可他走進媽媽的房間,把那個嬰兒抱在懷裏很長時間。
上天讓我碰到你
◆文/佚名
那時,我們是兩個生活在同一屋簷下互相仇視的孩子。我的媽媽是他的繼母,他的爸爸是我的繼父。我們沒有任何血緣關係,在他14歲我12歲的時候,被我們的父母硬生生放置在了同一個家裏。
他姓馮,叫馮凱,但我總是厭惡地叫他“二馬子”;而他則不客氣地喊我“糖包子”,因為我姓唐。
馮凱喜歡踢足球,他所有的課餘時間幾乎都用在了踢球上。踢完球回家,滿屋子就會充斥著臭襪子的味道。我常用不吃飯表示強烈的抗議,馮叔叔就會按著他的脖子洗腳洗襪子。有一次,他終於忍不住恨恨地對我說:“早晚有一天我要讓你吃我的襪子!”我立刻把這話傳給了馮叔叔,結果他“榮獲”了半小時罰站的“獎勵”。後果是第二天早上,我剛寫好的作業不翼而飛。我大哭一場,他挨了兩巴掌。
在我們成長的過程中,像這樣的交鋒不知有多少次。有時候算下來,誰都沒有真正占到便宜。但是停止不下來。媽媽不止一次地搖著頭說:天生的一對冤家!
後來,我們慢慢長大,不再當著大人的麵發生衝突,甚至有一天,他開始在我媽和他爸的麵前叫我“妹妹”。當時媽一臉的驚喜,幾乎要流下淚來。隻有我知道,他那似笑非笑的眼神裏藏著怎樣的“陰險狡詐”。我的智慧並不輸給他,當即就叫了他一聲“哥”,但聽得見自己牙齒碰牙齒的聲響。
那天起,我們的鬥爭徹底轉移到地下,方式也越發多樣了。
就這樣,我們在彼此的“折磨”中朝夕相對地度過了三年的時光。三年後,馮凱考取了以足球出名的那所高中。因為離家遠,所以需要住校。他走之前,我將一雙嶄新的球鞋交給媽,讓媽給他,是他一直想要的耐克運動鞋。媽感動地擁抱了我。我偷著笑了,那雙鞋足足比馮凱的腳小了兩碼!我就是要讓他空歡喜一場,作為我們戰爭告一段落的終結。
在他們都離開後,我興奮地朝床上一躺,身體卻猛地塌了下去——床的一端竟然讓他錯開了!好在有驚無險。那一刻我撫摩著被觸痛的手掌,才知道,這一段落的戰爭,我們誰都沒有贏。以後,馮凱每隔兩周回來一次,好像我們都有些疲憊了,很長時間沒再有什麼動作,但我會想辦法拒絕和他見麵。我對自己說:“不相融便做陌生人吧。何況,本來就是陌生人。”我想我們之間終是承受不起兄妹之情的。
馮凱讀高三時,我也16歲了,不再抵觸他,代替的是沉默。但沉默比敵對更顯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