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可以說是當代中國最沒有地位的階層了。因為窮,出來打工,到經濟發達的地區找飯吃,這在有的人眼裏似乎是在乞討,老板想要就要你,不想要就“炒魷魚”,工作無保障,生活也無保障,常常低三下四求人,幹的也是別人不願幹的髒話、累活,為了掙錢填飽肚子,什麼都可以幹,說得難聽一點,老板叫你擦屁股也得去擦。
1打工,是被貧窮逼出去的。
我的出身是世代農民家庭,從小受的是傳統農民的教育和影響,這種農民觀念,注定要影響我的一生。但我不能完全被其束縛和限製,特別是在事業上。
我選擇到深圳打工,是因為早聽說過深圳經濟發展飛快,是人人都想去的經濟特區。至於到深圳哪個地方,我心中並沒有底,反正是出去闖一闖,隻有“走到哪裏,累了就在哪裏歇了。”,我不願用“聽天由命”或“碰碰運氣”這些話,實際上也是沒有辦法。如果是日子好過,誰又願意背井離鄉,流落他鄉呢?人窮了,就想要改變自己的處境,與其說是外出闖一闖,還不如說是被貧窮逼出去的。
那時候的我,以為自己有展翅飛翔的翅膀,能夠勇敢地飛上高空接受風雨雷電的洗禮。腦海中想的盡是“誌存高遠,壯誌淩雲”的遠大理想,給我的這次外出闖深圳,繪製的是一幅幅美麗的藍圖……
離家那天,下著毛毛小雨,地上水深路滑,這次外出遠門,便是這樣一般艱難,似乎告訴我往後的日子,就像走在這段小路一樣艱難……
下雨天,路上幾乎不見行人,隻有我孤零零的一個人,深一腳淺一腳地在泥路上跋涉。似乎我要去的深圳,前途是迷迷茫茫的一片……
這更加重了我離別家鄉和父母的痛苦,一雙腳像灌了鉛似的,越走越沉重,越走越勞累。當時我在心裏想,既然已踏上了旅途,就不能走回頭路,既然選擇了遠方,便隻顧風雨兼程。刀山為海,也得走下去!走著,想著,我的眼淚便情不自禁地流了出來,臉上的雨水和淚水交織在一起,分不清是雨水還是淚水?好在路上沒有行人,其實,我本來不愛流淚,這倒不是“男兒有淚不輕彈”,而是因為我年齡雖然不大,可經曆的事,吃過的苦,受過的氣不少,能克製自己的情緒,再說哭又有什麼用呢?如果是哭,我的眼淚恐怕早已經流幹了。
家是難舍的,沒有家的人,想的就是有個家,就像一首流行歌曲唱的那樣:
我想有個家,
一個不需要華麗的地方,
在我疲倦的時候,
我會想到它。
我想有個家,
一個不需要多大的地方,
在我受驚嚇的時候,
我才不會害怕。
……
我有一個家卻要離開,當然是非常痛苦的,可是我深深地知道,被人瞧不起,被人歧視更痛苦。
我忍住淚,咬緊牙,向車站走去。
到了嶽陽火車站,我買了車票進了站,乘上嶽陽開往深圳的列車,開始了我的人生的第一次流浪生活……
火車從嶽陽車站一直往南飛快地行駛,經長沙、株州、郴州……十幾個小時後,火車把我帶到了廣東境內。還在深圳市的遠郊,我已感覺到這座南中國第一大城市的繁華,那花花綠綠的商店招牌,那高聳如雲的大樓,就讓你頭昏眼花,連氣候也不同,離開家鄉的時候,家鄉已經是桃李盛開,山花遍野,是暖和的春天。可是深圳,已經是炎熱的夏天,在溫和氣候中生活習慣了,一下子到炎熱的地方來,心裏很不是滋味,熱得渾身都不自在。同時我也感覺到了,對這個城市的陌生,我在這裏將舉目無親,孤身一人,一切要靠自己去闖。“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初次走出家鄉,我第一次嚐到了孤獨和寂寞。
那時候的我,還是一個“初出茅廬”的少年。沒有見過什麼大世麵,隻有隨著下車的人流,我便順利地走出了車站。
深圳的太陽火辣辣的,熱得像進了蒸籠。在火車上一個晚上沒睡,又困又餓,一下子來到炎熱的太陽底下,很不適應,心裏發慌,眼睛也有些發花,似乎已經站不穩了。但我心裏明白,一定要挺住,在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要是病倒了就完啦,我在心裏不斷地告訴自己:要挺住,挺住……
到深圳的第七天,我身上的錢已所剩無幾了,又是一天沒有吃東西了。看見餐館裏的香噴噴、熱乎乎的包子,從麵前走過去,更使我餓得難受,口水直往外流。這種滋味隻有親身經曆過的人,才會真正地體會到。在那種情況下,沒有堅強的毅力,不生邪門歪道的想法是很難很難的。我隻有飯著肚子四處轉悠,希望有人購買我這個勞動力。我一下子感覺到了,在深圳,一個人連出賣勞動力也不容易啊!說不清跑了多少路,說了多少好話,仍然沒有找到工作,走在路上,我似乎連說話的力氣也沒有了……
2打工,不相信眼淚,隻相信一樣:實力。
真是天無絕人之路,正餓得我受不了的時候,遇到市郊一家建程工地招小工,我沒有任何條件便跟了進去,對我來說,有碗飯吃就已經心滿意足了。我向負責招工的人推銷自己,在我第一次向別人推銷中,我領會到了推銷就是讓別人接受你,就像推銷產品,顧客願意購買一樣。
到了工地,吃第一頓飯時,我不知道吃了多少,桌上的飯菜被我搶得精光,也顧不上人家瞪著大眼看我那副似乎是非洲難民的癆相了。有一句話不是好過“人類最基本、最強烈、最明顯的是生存需求,而首先需求的是食物。”還有這樣的說法“人是鐵,飯是剛。”這話一點都不假,我是有切身體會的。這一頓飯,是我離開家鄉以後,吃的第一頓最滿意的飽飯。
有了飯吃,有了地方住,我便埋頭苦幹。我那時身高不到165cm,體重才55kg,又瘦又小,並且幹的是非常重的活。我平常本來就不喜歡說話,幹活賣力不偷懶。工地老板姓李,試用我三天後,便正式錄取了。
工地上的活,是挑砂漿、拉車、搬磚、搬水泥……總之是出大力氣的活。這些活都是露天作業,頭頂著太陽幹活,氣溫常在40多度,熱得喘不過氣來。那種苦和累,是一般人想像不到的。這還不說,更重要地是看老板的臉色,稍不小心,或者老板看你不順眼,就被“炒魷魚”。最使我揪心的是,你到哪裏都會看到,髒的活、累的活、別人不願意幹的活,就找打工仔幹,我腦海中永遠都記得這樣的一幕:
街上一處下水道堵塞了,滿街都是臭水,當地的清潔工人不聞不問,行人繞道而行,最後有人在街上叫住兩個扛鐵鍬的打工仔,一聽口音便知是湖南來的,他們沒有找到固定的工作,每天遊走在街頭打臨時工,生活得不到保障,飽一頓餓一餐,什麼活他們都願意幹。他們的職業性質決定了他們不能有任何的懈怠,在他們的生活中,掙錢始終是第一位的。
雇他們的人說:“把這段下水道修通,給你們二十元。”兩個打工仔相互望了望,囁嚅地問:“一個人二十元?”
“你給我吧!二十元幹不幹?”那口氣哪兒是在雇工,而是在施舍,在恩賜。
兩個打工仔光著腳站在臭水中,整整幹了一下午,滿身濺著汙水,甚至臉上也是髒水汙垢……
這就是二十元的代價。
要吃飽肚子就要掙錢,掏糞坑、衝廁所、鑽下水道……幹不幹?不幹可以但沒有錢!為了錢不僅要買力,還要忍氣吞聲,這是我最受不了的,一開始,對於打工心裏就憋著一肚子的氣,暗下決心要爭這口氣,有朝一日,一定要改變這種狀況。雖然,我幹的是別人不願意幹的粗活,被別人瞧不起,但是,自己不能瞧不起自己,我是用勞動掙錢,憑力氣吃飯,我絕不自暴自棄,看不起自己,我還經常想著自己總有一天也會做老板,甚至要超過這些人。我心裏從來沒有服過,我絕不甘心自己一輩子受窮,永遠低人一等,我也有一個腦袋、一雙手,你能幹的事,你能做老板,我相信我也會做得到。外表上,我在默默地承受、忍耐,心裏卻在想:我要拚命地幹,我要幹出成績來。